一手領中央補助,一手回饋區里居民的社會住宅,#根本是居住不正義
今天我在內政委員會質詢花敬群次長,社會住宅睦鄰戶比率的問題。
兩年前,監察院針對臺北市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等地之社會住宅,均保留5%至30%不等之睦鄰戶予設籍當地民眾,提出 #檢討睦鄰戶比例與合理性問題的建議。
監察院調查後,台北市依然故我。
2019年南港東明社宅,當地居民中籤率24.46%,在台北就學就業者僅有0.68%,#中籤率差36倍。
大家一定覺得很奇怪,戶籍都在當地了,怎麼符合申請者須「#無北北基桃房產」的條款?
答案是,一大堆的在地區里居民,透過「另立新戶」,規避無房產條款,輕輕鬆鬆抽到社宅。
2020年的明倫社宅,在地區里中籤率高達41.5%,#是本市就學就業者1.4%的30倍。
明明就有房子,還來抽社會住宅,抽到之後難道不會轉租獲利嗎。這根本是圖利在地居民,#完全違背中央補助興建社會住宅的初衷。
花次長說,這件事情他會再和台北市政府討論,希望盡可能將睦鄰戶保留比率,#壓在五個百分點之內。柯市長在市議會備詢也說過,會考慮考慮。
但是,手握補助款的內政部,難道不該有更積極的作為,#來杜絕睦鄰戶強佔社宅名額的問題?
該不該放任台北市繼續拿社宅圖利在地區里居民,答案很清楚,就看內政部要不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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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違背中央補助興建社會住宅的初衷 在 邱顯智- 一手領中央補助,一手回饋區里居民的社會住宅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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