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的太魯閣號列車事故,使得台鐵的「民營化」和「公司化」議題又被搬上檯面。台鐵工會仍然採取反對立場,認為這些並非台鐵問題的解決辦法。
姑且不論台鐵問題應該如何解決,不過,台鐵工會本身就是利益關係人,參與討論本就有「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s)之顧慮。
本篇文章中引用麥可·波特(Michael Porter)在《競爭優勢》(Competitive Advantage)一書中, 提出「價值鏈」(Value Chain)的概念,強調企業之所以能夠存活,主要是因為企業透過「增值流程」(value added process)為客戶創造價值。
企業透過各種「價值活動」(Value Activities)來將投入(Input)轉變成為產出(Output),並且產生利潤(Profit Margin)。波特又把「價值活動」區分為「主要活動」(Primary Activities),以及支援主要活動順利進行的「輔助活動」(Support Activities)。
我們不妨擴大一下,看看整個政府的管理。如果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一家企業,那麼總統府就如同董事會一般。而最主要的行政組織,就是行政院,行政院長就是這個企業的CEO。
那麼,為什麼台鐵必須要「民營化」或是「公司化」?如果是政府機關,隸屬於交通部下屬單位,就一定會問題叢生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整個行政院和下屬的部會,都一定會有問題嗎?
會不會是管理的問題呢?那麼我們先來看看政府的人事組織管理,再來對照我寫的這篇文章,增加一點趣味性。
依據維基百科的資料,將「行政院」和「人事」相關機構的職掌,引述如下: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簡稱政院。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為協助行政院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廣義上則涵蓋各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均由行政院管轄),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行政院內部單位與各部會而使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Directorate-General of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是主管中華民國政府人力規劃、進用、訓練、考核、待遇、福利等,統籌行政院所屬人事人員管理事項工作的中央二級行政機關,以及負責公布全國各縣市氣候異常期間的上班上課情況;並以人事行政總處為中心,在全臺所有公務機關設立人事處或人事室。
考試院是中華民國國家最高考試機關 。其銜稱中的「考試」一詞,不僅指文官的考選,也包括有關文官人事行政的相關事務。除院本部外,考試院下轄4個中央級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
監察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1931年2月成立。簡稱監院。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在中華民國五院中可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監察權(調查權)、監試權及審計權;1992年前與國民大會和立法院共同行使國會職權。這個機關相當於歐洲審計院、美國政府問責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以上提到,人事行政有關的機構,人事行政總處隸屬於行政院下屬單位,而考試院和監察院則直接向總統報告,不屬於行政院管轄。
這就如同一個企業的CEO,卻管不到下屬主管的考選和任用(據維基百科:銓敘部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兩個附屬部門之一,為中華民國最高銓敘以及公務人員人事主管機關。),也無法對內部管理者,進行考核、懲處、調查、審計。
國父孫中山先生領導中國革命,倡行「五權憲法」,擷取歐美三權分立制度,與中國御史諫官制度及考試制度之優點,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另增監察、考試兩權。難怪監察院的網站上面說,我國的監察制度,已經有2000多年的歷史了。
我也無意討論中華民國究竟是總統制、內閣制,或是混合制。只是從企業經營的觀點來看,這樣的組織架構下,最重要的人事行政管理,已經是疊床架屋,職權責分離。管理者的心態和做法是否會被扭曲?
如果是的話,那麼跛腳的不僅僅是CEO,所有的管理者也都跛腳了。台鐵的問題,只是冰山的一角。
這篇引言,幾乎獨立寫成一篇文章了。還是請各位讀者讀讀以下的本文,憂國憂民的事情,擺在一邊,先關心一下自己職涯的發展吧。
https://tuna.mba/p/210511?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桃園航空城公司、桃園捷運公司(4/21)】 #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 今天在議會中,許多市議員針對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一事提出質疑,雖然航空城公司堅定立場,事後也貼出新聞稿,說明發行股票是因為去年經發局將中壢區青芝段2筆土地,總金額69億餘元作價給航空城公司,航空城公司便依《公司法》...
審計委員會設立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廢考監的配套
#設立國家審計委員會
#審計權要做政府轉型助力
#審計職能革新做公務員創新後盾
日前陳瑞敏審計長在立法院會進行決算審核報告,我特別把握這個機會,在院會諮詢陳瑞敏審計長:若廢監察院, #審計權應如何規劃移轉?
同時,政府正在進行中的前瞻建設、數位轉型, #審計權如何成為政府創新的助力而非阻力?
#廢監察院後審計權移轉歸屬
如今各黨對於廢考監等憲政改革議題已逐漸凝聚共識,然而真正關鍵議題在於:廢考監後,既有職權如何移轉歸屬,才能 #打造分立制衡、 #民主健全的憲政體制?
我目前已擬定廢考監的修憲草案,即將展開連署;其中監察院既有的糾正彈劾權、調查權,未來應回歸國會。但相較於其他憲改版本,我主張在立法院內配套設置監察使,獨立行使傳統監察的調查職權,協助國會糾彈政府違法失職、貪汙腐敗。
而監察院既有的人權保障、審計權兩職權,我主張 #分設兩個獨立於三權的憲政機關: #國家人權委員會 與 #國家審計委員會,確保其憲政高度與獨立性。
#憲法保障獨立於三權的審計權
如果觀察德、法、日等大陸法系國家的最高審計機關。德國有聯邦審計院(德國基本法第114條)、法國審計法院(法國憲法第47-2條)、日本會計檢查院(日本憲法第90條)等,都是在憲法明文保障最高審計機關的憲政地位與職權,並獨立於傳統三權運作,以維持審計權的獨立性,可以作為我國借鏡。
所以我在諮詢時特別要求審計長:審計部做為我國既有最高審計機關,應盡速研究各國憲政設計、國際改革趨勢及我國實務經驗,作為我國啟動憲改討論時的參考依據。
放
#如何革新審計職能成為政府助力
但不論未來審計權何去何從,我也問陳審計長: #如何革新審計職能, #讓審計權成為政府創新的助力而非阻力?
近十年來,各國最高審計機關已逐漸檢討審計權的定位。
如美國聯邦審計總署(GAO)2006年起倡議,國家最高審計機關若越成熟,審計職能應由傳統防弊、課責的監督(oversight)職能,逐漸轉向洞察(insight):促進政府施政的經濟、效率、倫理與有效性;
再提升到前瞻(foresight):促進政府政策前瞻性, #而不再單以監督防弊為主要職能。
#政府轉型審計職能也要提升
但反觀台灣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前瞻建設、數位轉型。可是至今仍有機關要求公務員出國 #核銷機票時要檢附紙本登機證;大學教師申請科技部研究, #研究計畫大半助理人力耗在經費核銷;民間團體承接 #政府補助案核銷苦不堪言;有心的公務員想要 #政策創新卻擔心過不了財政主計規定…
種種問題顯示, #台灣的審計職能再造恐怕還未跟上國際腳步,過度強調監督防弊,可能阻礙政府效率與創新。
#讓審計權成為政府公務員創新的後盾
所以我今天也特別要求審計長,應該要加速革新審計職能,讓審計權成為政府轉型、公務員創新的後盾!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審計委員會設立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聯合筆記
陳菊報告中的兩大問號
林修全
因為國民黨的抗爭,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無法順利在立法院報告,她自行將內容放上臉書,但這份報告至少留下兩大問號。
第一,外界對陳菊的指控,她並沒有太多回應;第二,她對監察院如何超越黨派,著墨太少,也未提出具體方法。
為了審查監委被提名人的人事案,立法院又爆發流血衝突,其中最大爭議點,就是蔡總統提名陳菊出任監察院長。由於在野黨席次遠不及民進黨,眼看無法擋下,只能採取焦土政策。
由於國民黨全力抵抗,陳菊無法順利上台報告,但她將原本準備在立法院報告的全文放上臉書,並表明是直接向全國人民闡述理念。
這份報告洋洋灑灑,大約四千字,內容有「出身農家,追求民主自由人權」、「監察院的轉型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清白自持,始終如一」、「不忘初心,用餘生守護人權」四大部分,明顯看出陳菊重點放在人權上,這也是蔡總統賦予她最重要的任務。
台灣要深化人權的理念與價值主張,這是朝野共識,國民黨不會去挑戰,也不會去阻擋監察院轉型,只是維護人權之餘,監察院仍有其他原本的任務,必須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權,這方面,外界最擔心會是政黨政治掛帥。
雖然陳菊宣示成為監察院長後,將退出民進黨,在野黨顯然不埋單,而且陳菊在報告中,提到監察院必須超然、公正、效率行使職權,監督政府、伸張公平正義時,只說監察院要加強社會溝通,審議過程更公開透明,接受全民監督,並且強化監委行使職權的獨立性、非黨派性和公正性,讓監察權受到社會的廣泛信賴。至於達成這些目標的做法,陳菊沒給具體答案。
此外,面對在野黨質疑的種種案件,陳菊同樣未回應,而是強調除了美麗島黑牢外,從未被司法判刑,她更把這些視為是一場「資訊戰」,在媒體與網路充斥各種造謠抹黑與不實指控,她則是首當其衝的箭靶。
陳菊的說法,好像這些案件都與她無關,偏偏這是在野黨念茲在茲的部分,社會也在意陳菊如何帶領監察院超越黨派,若這些疑點沒有澄清或釋疑,這樣就輕鬆上任監察院長,外界對監察院又能有什麼期待?
審計委員會設立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桃園航空城公司、桃園捷運公司(4/21)】
#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
今天在議會中,許多市議員針對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一事提出質疑,雖然航空城公司堅定立場,事後也貼出新聞稿,說明發行股票是因為去年經發局將中壢區青芝段2筆土地,總金額69億餘元作價給航空城公司,航空城公司便依《公司法》161-1條以及公司組織章程規定,於發行新股變更後3個月內發行股票。
但智翔對此提出更進一步的質疑,既然董事長在答詢時一再堅稱發行股票非公開,且由桃園市政府100%持股,則在引援法條上,桃園航空城公司應不屬於161-1條中載明「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的規定,再者,若航空城公司屬於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則在《公司法》於2018年8月修正公布後,得免印製實體股票,航空城公司此舉無疑是脫褲子放屁。
一般公司發行股票的用意,在於吸引投資,募集資金,航空城公司連年虧損,目前功能性以招商為主,印製實體股票是否在為往後公司獲利時,將股票出售給他人,這絕對不是單純的想太多,而是合理的質疑,航空城公司無需一再以公司章程為由,需要修正的地方就應修正。
#獨立董事設立
再者,航空城公司目前董事皆由各局處首長擔任,為避免治理上的不足, 應委請外界可昭公信之獨立專家(會計師/律師)擔任獨立董事,並設置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或是其他特別功能委員會,除完善、強化公司的治理,二來也可藉由薪酬委員會的運作,避免董事長薪資報酬與公司績效不對稱,有肥貓之虞。
審計委員會設立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近年來我國非法逾期居留的外籍人士不斷增加,其中出現違法行為的比例也日漸提高。以去年為例,依內政部統計,非法逾期居留的人數為36048人,具違法情況人數約27900人,高達77%。
按現行法令,查處從事違法行為之外籍人士,應驅逐出境。然而,若無旅行文件文法辦理出境,依《入出國移民法》的規定,採取收容替代,一次15日,最多不得超過100日。達收容替代上限天數後,應定期報到。
2.然而,有些外籍人士因所屬國與我國並無邦交亦無在臺設立辦事處,因此常以沒有旅行文件為理由(自行銷毀或隱藏護照),即使繼續從事非法行為,也無法驅逐出境,也無法再收容,只要定期報到,就能繼續趴趴走。
此一嚴重「漏洞」,已經在外籍人士的line群組傳開,只有說沒有護照,縱然非法居留、非法工作,移民署基層同仁就是無法處理,甚至在第一線還會遭到威脅恐嚇。以一具體案例而言,該外籍人士已於臺灣逾期居留達三年,即便曾遭查獲,仍然繼續趴趴走。
面臨此困境,基層同仁向上呈報後,卻得到上級回覆要他們自己想辦法。我要求內政部徐國勇部長應正視此日益嚴重的問題,積極與外交部協調,尋求我國派駐外館人員協助取得旅行文件,絕不能消極不處理。
3.今年九月我召開記者會,公開揭露役政署於成功嶺軍事基地上,所採購的觸控螢幕為中國的偽標產品,由於事關我國軍事基地資通安全,我要求役政署積極處理。之後追蹤進度,卻發現役政署二度要求廠商進行說明,但該不肖廠商完全不理會,役政署也沒有什麼積極作為。我要求徐部長應於一週內完成調查並追究責任。
⛔附註:
2019-10-16 kiraayu出來打球啦
https://reurl.cc/72MeAy
2019-10-16 財政委員會:政府採購標案淪為惡質廠商的大肥肉
https://reurl.cc/72Meqy
2019-9-3「不肖廠商造假、政府為何縱容」記者會
https://reurl.cc/mdlXXY
2019-9-3 散漫的政府執行是惡質廠商違法偷錢的推手
https://reurl.cc/0zEeab
2019-8-31 新北市1.3億元「不智慧教室」,正式違約!
https://reurl.cc/b66lKM
2019-8-29 新北市智慧教室、已成超級爛攤子
https://reurl.cc/Yll0Kn
2019-8-27 請問侯友宜市長,算數很難嗎?
https://reurl.cc/oDD5Ej
2019-8-23 有人傳這個發文給我,問我內容描述是真的嗎?
嗯,是真的。
https://reurl.cc/QppZK9
2019-8-22 國昌報告第八集:新北市「不」智慧教室
https://reurl.cc/lLL7KY
2019-8-21 「新北數位教室不智慧、前瞻1.3億預算亂浪費」記者會
https://reurl.cc/mdd0KM
2019-8-20 新北數位教室不智慧、前瞻1.3億預算亂浪費
https://reurl.cc/qDD0WN
2019-9-26 審計長人事同意權審查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15539/1M/Y
2019-9-11 告別黑金政治、還給人民乾淨屏東
https://reurl.cc/qDkXqE
2019-5-29 財政委員會:終結貪腐官商勾結 讓屏東再現陽光
https://reurl.cc/Va8elQ
審計委員會設立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質詢日記 #財經 #20190411
【#高銀董事會 形同虛設!】
慶富旗下的慶峰水產,當時在進行虛擬增資時,居然用 21 年的漁船作信用擔保品,就向高銀成功申貸3億元。高雄銀行內部的漁船估鑑管理要點,規範 15 年以上漁船是不能辦理估鑑價,結果這這艘21年漁船未經自行鑑價就核貸 3 億元,結果慶富案爆發後,該船被強制拍賣,歷經 5 次流標,最後 在今年 3 月份以 1.28 億拍出,根本是賠本生意。
市議會慶富專案小組 3/7 時發文要求高雄銀行提供相關資料,等了一個月,終於在4/10總算由金管會函復可提供議會相關資料現閱。畢竟,市議會並非高銀監管機關,亦無調查權,但是,但是,高銀董事會獨立董事有權組成審計委員會,在授信戶逾放、資金流用穎問題時就應主動查核,但官股董事明明佔相對多數的董事會,卻一直沒有動作,董事會監督責任何在?另外,葉天營、梅再興作為高捷派去高銀的官派董事,派令是否有經過董事會同意?
結果高銀董事長張雲鵬果然坦承,當時因為時間緊迫,官派董事就只讓董事長先行核定了,事後才讓董事會追認。喪失監督效能的高銀董事會根本形同虛設!相關責任我會再於後續調查中釐清。
【#商圈發展 何去何從?】
2017 年時,高雄市議會、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等多個局處皆同行考察韓國三鐵共構與商圈發展,我詢問經發局長,至今有多少的參訪心得化為實質的政策改進?以韓國東大門為例,政府並非單採非採支援、輔導、補助的方式,而是有系統地扶植時尚產業,整合時尚設計、生產製造、批發零售的上下游,大眾運輸結合提貨與物流功能,非常值得後驛、長明等商圈來借鏡。
此外我詢問經發局長:「局長知道依法高雄有幾個商店街區嗎?」答案是「只有一個」。現行的《高雄市商店街區管理輔導自治條例》為 2012 年所公布施行,訂出街道長度、店家同質性等門檻作為認定商店街區的標準,當年的既有商圈則有 3 年的輔導期達到法規標準,結果 6、7 年過去了,原輔導的 19 個商圈僅三鳳中街符合法規標準。新的商圈進不來輔導範圍,舊的沒落商圈也沒有退場機制。
我再問,局長知道捷運獅甲站附近有個「南部時尚產業創新基地 - R7 創藝所在」嗎?R7 基地有 4 個跟成衣、鞋類設計及印刷、3D 列印有關的法人進駐,但是因為是經濟部工業局設立的,所以高雄市政府一直沒有善用 R7 基地的資源。
我要求局長一定要讓有心投入服飾業升級的年輕人及商圈店家,能夠互相認識合作,在鐵路地下化之後,打開的前後站聯通的交通便捷優勢,商圈發展如果能導入新的概念,才有轉型的可能!
【#公有市場活化】
高雄所有攤集場(就是路邊攤販)都是私有的,這種現象在全國是獨一無二。以台北市來說,所以的攤集場都是公營的(35 處),但是高雄 51 個立案登記的攤集場,卻都是民間自行管理,一方面對於傳統的市場攤商來說感到不公平(因為攤集場圍繞在市場外圍,對市場攤位生意必然有影響),另一方面,攤集場若無好好管理,在食物烹煮時所排的廢氣及廢水,都是社區環境的負擔。
我提出,公有市場卻逐漸凋零,未來有沒有可能提高公有市場的誘因,讓私有攤集場願意進去公有市場做生意?經發局長伏和中回應,有許多外部攤商不用負擔清潔成本,客人卻會使用市場內部的設施,讓乖乖繳納清潔管理費的攤商備感不公,會持續輔導攤商轉為合法進入市場。
此外局長表示,看現在去市場消費的人口年齡層組成,就可以知道目前市場運作恐怕跟時代趨勢有違,因此會積極媒合週邊的大專院校認養公有市場、協助規劃,幫助市場跟上潮流,活化逐漸凋零的公有市場。
【#22遊艇碼頭運補交通動線 應協調改進】
高雄已經在高雄展覽館辦了三屆的遊艇展,然而經營許久的 21、22 號遊艇碼頭,以及周邊餐廳,居然連一條車子能進入的運補路線都沒有!!導致遊艇垃圾、餐廳廚餘等都要用人力搬運,對於邀發展遊艇觀光的亞洲新彎區,這實在不可思議!
而目前有可能規劃運補車輛進入的路線,是中油預計作為停車場使用及公園綠地的空間。遊艇業及餐廳業者希望有條路走,還得自行跟中油協調。為了解決兩邊的困擾,我要求經發局來協調,讓高雄這個得天獨厚的海洋遊艇產業更完整,更能吸引國外遊艇停靠入港。局長允諾會再跟中油進一步溝通。
【#大社工業區 遷廠規劃】
上月底,大社工業區降編通過都審,大社的居民都非常的高興,高雄終於要跨出產業轉型的一大步。但是,經發局準備好了嗎?經發局有沒有做好溝通的角色,讓廠商充分知道自己的未來何去何從?
我詢問經發局長,在過去這麼多年來,經發局居中進行了哪些輔導與配套措施?如今,輔導廠商遷廠或轉為乙種標準是否有具體時程?遷廠的具體時間、地點、配套措施是什麼?局長表示,廠商未來去向會再持續跟經濟部討論,惟目前經濟部表態:希望可以讓廠商原地繼續生產營運,但高雄市副市長李四川在市長市政質詢時,已經承諾會落實 25 年前的決議,全面輔導降編為乙種工業,若無法轉型必須遷廠。市府行政一體,經發局應該必須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審計委員會設立 在 2022年前全面上路獨董審委會擬擴大設置 - 公司治理中心 的相關結果
目前還有68家尚未設立審計委員會,草案公布實施後,到2022年全體上市櫃公司都必須設立審計委員會,屆時監察人將全數被審計委員會取代。 為使我國公司治理發展與國際接軌, ... ... <看更多>
審計委員會設立 在 證券交易法§14-5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審計委員會 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本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對於監察人之 ... ... <看更多>
審計委員會設立 在 公司治理問答集 審計委員會篇 - 金管會 的相關結果
故審計委員會議事錄屆次宜詳實載明公司. 審計委員會實際成立及召開之屆次。 24.證券交易法第14 條之4 規定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 事組成,且設置審計委員會者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