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跟蹤或被騷擾」對許多受害者而言,是個幾乎看不見終點的折磨。
幾日前,新聞報導一位在台北101工作的櫃姐,遭陌生男子每天跟蹤盯哨,造成她內心莫大的恐懼,連休息時間都只能躲進廁所裡,深怕男子突如其來的攻擊。
高雄地區在15日也發生一起女大生被強拉下車的案件,當時女大生正獨自騎車回家,一名男子沿路尾隨,最後在停等紅燈時,男子竟然一把抓住女大生衣服想進一步認識。
根據調查或比較法上的研究,許多重大殺人和傷害事件發生前,被害人都遭到長時間跟蹤、盯哨或其他糾纏行為,即使被害人以各種方式拒絕和閃躲,仍無法使加害人退散。就算沒有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光是跟蹤的行為,就足以讓被害人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
這些跟蹤事件都不是個案。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16~24歲女性每8位就有1位曾被跟蹤騷擾過。而隨著科技進步,科技跟蹤、社群軟體的騷擾行為也層出不窮。
立法院最近舉辦「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相關法制立法」公聽會,討論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的修法方向。許多委員也提出不同版本的跟騷法。
我查閱了內政部提出的「糾纏犯罪防制法草案」,跟蹤騷擾行為被定義成「需要經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調查成立性騷擾行為,一年內再次、反覆,或持續對同一特定對象實施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這樣的制定將跟蹤騷擾與性騷擾劃上等號,完全無助於解決實務上正在發生的困境,且無法達到及時預防犯罪的效果。民團甚至形容新版草案是越弄越倒退,難以保護被害人。
民間團體認為『跟蹤騷擾行為』最重要的關鍵在於『公權力事前給予即時幫助』,預防性干預絕對重於事後刑法制裁。
我贊成王婉諭委員在公聽會上發表的看法,跟蹤騷擾行為並不等同於性騷擾行為!若是依照內政部的版本,前面所舉的案例可能都將因為不構成性平三法的性騷擾,而沒有跟騷法的適用。甚至也無法保護到先前因跟蹤騷擾行為衍生的殺傷事件被害人。
以美國法為例,在1980年代發生多起糾纏行為後遭到加害者謀殺的社會矚目案件,在1990年代開始,加州也制定了全美第一部的反騷擾法。迄今,不論是加州法、各州法、聯邦法關於反騷擾法的規定,仍不以性騷擾的構成為要件為前題。鄰近我們的日本也在2000年訂定了《纏擾行為防制法》,其態樣也不當然受限於性騷擾的定義。
我很希望政府趕緊跟進,不應該繼續漠視這個議題。如果要建構更完善社會安全網,在法律的層次上,至少在立法上、在法條上要補得足、要跟得上其他國家已經累積的經驗,提出真正能預防犯罪並有效保護被害人的跟騷法案!
如果撇開法律層面的制定,我想說的是,我們社會真正需要的是「學習平等的心」,不強迫他人成為自己生命中的一環。如同料理一樣,絲瓜的口感讓許多人不喜歡,但是絲瓜仍有許多不同的出路,它可以選擇跟鹹蛋一起搭配成為金沙絲瓜;也可以選擇蛤利,一起成為蛤利絲瓜。道路的選擇有非常多條,無論如何就是不要去強迫食材跟自己合體。
每當矚目的社會事件發生後,跟騷法案又會再次浮出檯面,我們社會能有怎麼樣的改變與推進,值得持續關注。
性別工作教育法案例 在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Tgeea (Taiwan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傳統的兩性教育,導致大家都怕自己的女兒被欺負,卻沒有人覺得自己的兒子會去欺負人——這就是惡性循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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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男生保護女生
2. 女生要保護自己
3. 要小心陌生人
上面這三點,是大人經常告訴孩子的性暴力防治觀念,乍聽之下沒什麼不對,卻可能造成反效果。因為性暴力之所以會發生,並不是我們的「保護措施」做得不夠(別忘了,就算待在家裡,也有可能遭受性暴力),而是和整體社會的 #權力不平等 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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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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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的背後不是單純的性慾,而是 #權力 和 #控制 的展現⚠。換句話說,加害者通常都是掌握較大權力的人(老師、上司、長輩),或者是「覺得」自己有權力支配被害者的人(佔有優勢的性別)。而這個權力不平等的現象,剛好就是刻板的兩性教育所造成。
傳統兩性教育助長了「男生=強者、女生=弱者」的觀念,所以很多大人喜歡教兒子不准哭、不能示弱,並期待他們去保護女生;對女兒則是叮嚀要聽話、要小心,以為這樣她們就可以遠離危險。
這種教育方式的原意,是希望女生被有擔當的男生保護,但理想永遠跟現實有差距。過度強化男性主導優勢、弱化女性自主意識的結果,只會讓權力永遠集中在某一種群體 (陽剛的男性) 身上,並讓其他群體 (女性和陰柔男性) 永遠處在高風險中,形成難以打破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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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創會以來,我們每天都會接到很多演講邀約。很多企業、學校、公家單位,都喜歡指定講「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防治」的主題。
可能有些朋友會以為,請性平講師來演講,就可以教大家保護自己不被侵犯,但其實不管我們多麼小心,都還是可能遇到性暴力事件(別忘了加害者通常都是認識的人)。因此我們在講性平事件防治的時候,會把重點擺在學習「#如何不去傷人」還有練習「#遇到狀況要怎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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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身體自主權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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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兩性教育告訴男生要大方、女生要矜持,而且許多大人一邊教孩子身體界線,卻一邊讓家中親戚長輩任意親、抱、捏小孩的身體,形成矛盾。在這樣的觀念下,男孩女孩都學不到身體自主權的概念,大家以為女生說不要就是要、男生說不要就是扭扭捏捏、不像個男人。
因此,不管大人小孩都要練習分辨自己喜歡/不喜歡哪些被人碰觸的感覺,尊重別人的身體界線,以及不能質疑別人身體界線的尺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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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性的東西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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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職場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學生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公共場所的《性騷擾防治法》、有妨害性自主罪的《刑法》以外,我們也會用案例說明性平事件的樣態,像是性騷擾就有分為「交換式」和「敵意環境」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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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迷思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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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人的出發點都是為了保護孩子,但許多人對性暴力的認知不足,甚至有嚴重的錯誤,這些都可能把孩子推向危險的邊緣,例如:
1. #以為加害者都是陌生人:一般家長只會提醒孩子小心路上「怪怪的」陌生人,但其實大部分的性騷擾/性侵犯,都是被害人熟識的親朋好友。根據 2019 年衛福部統計統計,18 歲以下性侵害案件中,有 97.6 % 的加害人和被害人原本就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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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為穿得多比較安全:有些人喜歡拿騎車戴安全帽、過馬路要停看聽來比喻,認為叫女生衣服多穿點「只是提醒她們保護自己,並不是檢討受害者」。但性暴力事件是加害者主動的行為,和車禍的意外性質不同,也和身上穿幾件衣服無關(有些加害者還專挑制服、長髮下手呢!)。
在事件發生前叫女生多穿一點,只能讓說話的人講心安;在事件發生後指責女生為什麼穿這麼少,只是在幫加害者開脫。請不要糾結在被害者的穿著,我們必須在更有意義的地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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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為被害人一定會大聲喊救命:每次發生性暴力事件,總會有人質疑被害人為何不反抗,甚至認為換作自己,一定會大聲呼救、勇敢揍對方一拳。這些人的出發點可能是為了提醒大家要小心,但這些話並不適合在事後用來檢討被害者。因為面對突如其來的事件,除非特別練習過,否則會有一段反應遲鈍的「經驗空白」時間,尤其是當加害人是自己所信任、熟識的對象時,會更無法反應過來。
此外,許多在私密空間發生的性暴力事件,即使被害者極力反抗,可能也無法順利逃脫,甚至會遭到加害者進一步的肢體暴力,因此有些被害者因生命受到威脅,只能無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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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為只有年輕女生會受害:絕大多數的大人都只會警告年輕女孩要小心陌生男子,但性暴力不分年齡、性傾向,不管是男對女、女對男、同性之間,都有可能發生。過於片面的教育容易讓孩子產生僵化的認知,甚至失去自主判斷危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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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要教小孩防治性暴力的我們,可以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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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個原則很重要,#第一,大人先不要急著指點孩子(因為大人對性暴力的認知可能很有限);#第二,一定要給孩子思考跟表達的機會(用說的比用聽的有意義);#第三,讓孩子知道不管遭遇什麼,大人一定都會支持他們。
十二年國教重視教育融入生活情境,有些事情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做。例如,看到相關新聞事件的時候,(#第一) 大人先不要直接對孩子說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第二) 而是先問孩子「如果你遇到的話會怎麼辦?」,聽聽他們的看法,必要時再提醒孩子有哪些地方沒注意到。(#第三) 最後請告訴孩子,無論如何大人都會站在他們身邊給予協助。
由於我們無法完全避免性暴力事件的發生,因此練習、討論是非常重要的,也許在孩子未來的某一刻,我們曾經的對話會成為幫助他們脫險的關鍵,以及支持他們的力量。
很多時候讓孩子自己說出口,一方面可以了解孩子的價值觀,一方面大人自己也會學到很多。大家可以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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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教育法案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教育處文化局業務報告|性平教育、能源教育、食安議題與在地文化支持】
11月10日(二)是教育處與文化局的業務報告。針對教育處的部分把握時間討論了如何落實多元性別教育,並逐步減少歧視與霸凌。同時也希望教育處說明目前市長承諾的大武崙森林公園「第二期」的參與式設計規劃,並希望納入更多元的運動場地。
除了「班班有冷氣」外,目前校園降溫的配套和最重要的能源教育要怎麼從學校開始帶動家庭也是我們很關心的。最後,則討論到大家最關心的──營養午餐不用 #萊豬,但只在學校與廠商間的契約處理違約,主管機關如何把關監督呢?
最後則和文化局討論到目前大歷史場景有許多較大的建物如漁會大樓即將修復完成,會釋出很多空間,如何引入在地團體的能量與創意,並兼顧商業營運與原有歷史建物歷史意涵?最後也談到支持在地出版的工作規劃,雖然困難還是要踏出第一步!
#教育業務報告
🖥影片: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10DR_0.mp4
🙅#歧視與霸凌不入校園 ✊#保障平等與多元發展
(一)志工入校規範與後續機制
今年9月開學前本市所有的中小學都必需以校務會議通過志工入校規範的法制程序,目前基隆市的所有學校都完成了──2020學年度有21校邀請校外人士進行晨光時間、朝會、週會等教學活動協助,15校協助部定課程。
對這些協助正式與非正式課程時間的團體,除了進行課程審查紀錄外,教育處是否有針對現場協助教學時使用的教材及課程內容的檢驗機制、來確保實際的課程跟使用教材符合先前送審內容,並且確認其沒有違反《教育基本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
再來,關於教師性別平等的研習部分,主題多半是性平會組織與性平事件處理等程序,這非常重要,但多元性別的部分比例還是偏少,老師們可能沒有碰過多元性別的議題,或未來很有可能會第一次在教育現場面對到同志家庭的孩子,所以希望在明年度,這個部分的教師場次能夠有所提升。讓老師們可以接觸到多元的性別樣貌,也教導孩子平等與尊重。
針對校園霸凌的狀況,在2019年和2020年1-10月,各有13件通報案件,其中分別有4件和5件成案,我在會議中特別請教育處說明通報管道,也建議評估「(02)2432-2134」這支24小時反霸凌專線的設置成效,以及如何來讓它發揮最大的功效,例如要加強宣導。至少讓所有的孩子們都知道需要求助的時候,這支專線是一個選項。
最後,我在上一次臨時會通過的提案,希望在本市開設的家庭、婚姻相關課程中能夠符合平等多元精神設計,並在表單中加註多元性別及同性婚姻家庭市民參與的友善說明。然而,檢視目前家庭教育中心和本市開設相關課程宣傳及報名表單,還是會看到例如像「單薪家庭:『夫妻』一方在工作」,我建議教育處可以使用中央的指引來調整,希望未來不論是課程內容、報名及宣傳上也能一起進步。
🎠#大武崙森林公園參與式設計 和 #⚽運動發展
很高興市長於上次定期會承諾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二期工程會納入「#參與式設計」,會請教育處向都發處來討論相關的經驗及機制設計。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以暖暖運動公園的共融遊戲場為例,雖然是很用心的規劃,但在設計規劃時沒有納入完善的參與機制,開始施工後就有家長和團體反映關於攀爬架的設計和整體動線規劃的問題。參與式設計和機制納入公共空間是非常重要的,也希望教育處說明目前大武崙森林公園的參與式設計的規劃與進度。
再來,我也提到運動場地的問題。因氣候和地形,本市較缺乏戶外的運動場地。上個月足協舉辦的全國學童盃足球賽借用大武崙棒球場引發的爭議,除了場地不足,也有無法多功能運用的問題(如暖暖運動公園雖然很適合但無法放置球門),我建議教育處可以來思考如何改善因應,也希望教育處可以評估未來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進行時,棒球場是否能一併來進行更新改善,並思考是否可能來作為多功能球場,更要納入相關專業運動團體的參與。
🏫#開冷氣之外 #校園降溫與能源教育
行政院喊出班班有冷氣政策後,也提出降溫節能的配套措施,目前本市教育處開始著手進行如遮陽板、太陽能板、裝設水霧器、風扇、吊扇、持續推動校舍防水隔熱計畫以及推動校園樹木環境盤點及植樹計畫。
教育處會協助有需求的學校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費,不足的經費將由教育處經費優先針對個案實施評估與補助。我特別關心教育處協助學校向中央申請計畫的規劃,以及教育處元有預算中的規劃與分配以及評估機制。針對能源教育,我也請教育處更仔細說明爭取中央計畫補助辦理全市能源教育的規劃,以及明年度教師研習中能源教育相關內容的規劃。
先前,建德國中針對校內進行「用電健檢」,來檢視校內的耗能電器,並發展出許多有效率的節電模式及活動課程,不僅更有效率的使用能源、省下電費、提升用電安全,也在節電比賽中獲得了非常好的成績,也從學校為中心、帶動了學生及家長的參與,這是非常值得鼓勵跟學習的。我也建議教育處參考建德國中的好例子,來和工務處合作,在各校進行「用電健檢」、汰換耗能電器或改善使用方式,並規劃舉辦節電比賽,鼓勵各校更有效率的使用能源。讓每個孩子成為能源轉型的種子,把能源議題帶到社區和家庭中。
🐷宣示營養午餐不吃萊豬 #校園食安如何把關
目前教育部在11月4日依照學校衛生法第23-3條授權中央訂定營養午餐契約範本,公告「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其中加入一律只能使用國產豬,讓學校依據契約對登載不實(說用國產豬但被檢測出是萊豬)的廠商記點、停餐與解約。
但以上的措施僅是學校與廠商間該遵守的採購契約,若廠商違規不使用國產豬,學校針對廠商違規僅能以違約處理。林右昌市長宣誓基隆市營養午餐不會使用萊豬,但在學校廠商契約關係中,教育處的角色是什麼?要如何監督?
☎未通報校安事件的處理SOP
最後「學校未通報校安事件」陳情的處理SOP。先前我的辦公室協助學生處理私立高中疑似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因為沒有通報校安事件,因此延誤了食物檢驗等處理時程。藉由這個案例,我想請教育處一併檢視接到有關公立、私立學校若發生食安、性騷擾、霸凌、管教衝突等,卻未通報校安事件,相關的管制方法以及SOP是什麼。
➡教育處因為時間關係無法回覆,會再書面回覆。
#文化局業務報告
🖥影片: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10DR_1.mp4
⛩ #歷史建物空間活化 #取得商業與在地文化平衡
針對修復後歷史建物的空間使用,基隆市文化局正在進行「基隆市所轄文資場館使用規則」的研擬,主要規範範圍是:要塞司令官邸、要塞司令部校官眷舍,以及市長官邸等三處,規劃朝向開放在地藝術家或藝文團體申請進駐。我除了請文化局說明這三處開放的研擬規劃,在針對大歷史場景修復的幾個較大空間的文資空間,是否有可能發展成規模比較大的文化藝術園區,或是在商業經營的考量中,也納入在地團體的進駐機制,同時確保歷史建物的空間活化如文資法24條,得以彰顯其歷史意涵。
未來幾處較大型的文資場館相關OT計畫成案時,文化局會在營運契約中要求申請人相關回饋機制,如給予特性相符的在地團體及社區等單位進駐。由於非常多文史工作者與在地團體都非常關心再利用,也希望不要像全台灣許多古蹟修復後過度商業化而失去原本的歷史意涵與在地連結(例如彰化武德殿差點OT成火鍋店),我請文化局說明規劃進度和契約範本是否有相關規範。
📝支持在地書寫與出版政策規劃
上一次定期會業務報吿時,我和王醒之議座有跟局長討論到鼓勵在地出版的議題,當時處長答應我們會再以多元的角度做規劃,並朝在地出版目標來做準備,然而,目前文化局在這項工作上還是以官方出版為主。
為什麼除了官方的出版品外,還需要鼓勵民間進行田野調查、紀錄或書寫呢?我舉了2017年勇奪台北國際書展大獎的《靜寂工人》為例,這本書讓很多人認識基隆港的碼頭生活、勞動、娛樂空間和基隆港的發展進程,不一定都是美好的、亮麗的或是對城市行銷有利的面向,但卻是從在基隆生活的碼頭工人的故事交織成基隆的歷史。每一個在基隆生活的人的軌跡就是一份精彩的故事,而不同人所看到的基隆,都在回答「基隆市怎麼樣的一座城市」。這是不應該忘記或忽略的歷史和內容,也是除了官方的詮釋外,民間紀錄與出版才能提供多元且豐富的基隆樣貌。
而要有像這樣精彩且優秀的作品問世並不容易,不論是研究者、寫作者或是出版者,可能都會需要一定支持或是鼓勵,這也是上一次會期我們開始討論鼓勵在地出版的初衷,我也舉例如:新北市有地方文史調查研究計畫補助以及藝術青年支持計畫等等,希望文化局能夠朝這樣方向來進行規劃。我知道支持在地出版還有許多內容深化、市場樣貌與行銷通路等困難面向,但若還沒開始踏出第一步,那我們可能會來不及記下這些精彩萬分的基隆記憶。
➡文化局回覆:大歷史場景相關空間活化目前還在OT規劃中,還是要關注商業經營,也會來把在地團體進駐的機制要求申請人納入。關於鼓勵在地出版的這一塊會在下一個年度往這個方向來規劃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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