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之多數決與權利濫用之判準──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民事判決/曾宛如教授 #月旦實務選評 第1卷第2期(2021/8)
✏摘要:
極端減資之股東會決議將使公司絕大多數小股東因此被現金逐出,且此一現金並非公平價格而是依股份之票面金額計算所得之結果。因此,形式上合法的減資必須受到法院的司法審查,亦即,股東會透過多數決所為之減資決議是否已發生大股東並非基於「公司整體」之利益考量而只是意在逐出多數的小股東使自己得以獨享公司資產,而有權利濫用之情事。本案中法院試圖提出審查標準,惟基本觀念上,判準的論述基礎是股東與股東間,抑或股東與公司間,司法實務似乎尚未意識到其間之區別;「公司整體利益」應如何判斷亦有賴司法未來進一步細緻化的發展。
✏關鍵詞:多數決原理、減資、股東平等原則、權利濫用、畸零股
🗒本文完整請參閱:
股東會決議之多數決與權利濫用之判準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民事判決
曾宛如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月旦實務選評》第1卷第2期。
📕本期內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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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雜誌第310期
現代工商經營各種型態複雜,而相關爭訟不僅標的龐大,當事人與案情複雜,承審法官更常需要有廣博的商業知識與專業審判經驗方能為迅速、妥適處理重大商業紛爭。去年1月為了健全公司治理,提升經商環境,以促進經濟發展,特別制定了商業事件審理法,預計在今年7月1日施行。有鑑於此,本刊特別邀請到各方學者,就未來商業事件審理之各項可能疑難提出建言:在程序法制上,#許士宦 教授跟 #沈冠伶 教授分別從商業訴訟之合併審理跟爭點整理,以及定暫時狀態處分等角度進行剖析;在公司治理面向上,#曾宛如 教授與 #邵慶平 教授則就商業事件之審理改善與財報不實之計算方法為相關闡釋;最後,#楊岳平 教授也從相關大法官解釋與修法,討論商業法院的商事法制再造功能。
在新近法學議題發展上,本期則有#吳光平 教授就國際合意管轄之類型與效果、#鄭有為 教授就智慧財產權之出售及其授權契約在相關破產或重整程序之處理、#郭戎晉 顧問就美國區塊鏈與智能契約技術立法之發展等,均提出嶄新的論理與省思。此外,#李玉虎 教授與 #陳哲 博士候選人則共同針對自動情報交換機制背景下中國大陸納稅人權利保護議題,為讀者提供了最新的發展與評析。
在相關系列講座部分,本期則相當榮幸邀請到 #謝在全 前大法官暨講座教授,以讓與擔保為例,提供了精彩的判例法進程闡述。而延續前數期,#陳忠五 教授也就新近的各民事裁判,挑選重要者進行評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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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企劃》#商業事件審理法
ℹ商業訴訟之合併審判與爭點整理/許士宦
ℹ商業事件之審理與裁判之改善──對商業事件審理法之期待/曾宛如
ℹ商業公司事件之定暫時狀態處分──公司治理、暫時權利保護制度與商業法院之機能/沈冠伶
ℹ財報不實淨損差額法的得失與司法制度的變革/邵慶平
ℹ論商業法院的商事法制再造功能──釋字第770號解釋、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及商業法院的股份收買價格裁定/楊岳平
【法學論述】
📃國際合意管轄之類型及其效果──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1061號民事裁定評析/吳光平
📃論智慧財產權之出售及其授權契約在破產/重整程序上的處理──兼論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的國際破產視野/鄭有為
📃美國區塊鏈與智能契約技術立法之發展與重要問題/郭戎晉
📃自動情報交換機制背景下中國大陸納稅人權利保護措施/李玉虎、陳哲
【專題講座】#讓與擔保 之一
🎯判例法之進程──以讓與擔保為例/謝在全
【實務選評】
📃民事裁判精選/陳忠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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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補償、#違章建築、#釋字796、#獨立董事 與 #審計委員會 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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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之界限/#曾宛如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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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宛如老師透過兩則判決,來說明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之界限。老師在介紹完判決之見解後,以表決權拘束契約之立法沿革切入,輔以學說實務界之意見;再論及表決權拘束契約之審查標準,舉出我國實務看法以及美國法上經典案例一併討論。本文將表決權拘束契約之性質進行詳論,必須通過公序良俗與公司治理兩道門檻,同時,亦與股東之權利密切相關,不可不慎。藉由本文,將可使讀者更加了解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之界限。
◎本文出處:論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之界限,曾宛如,月旦裁判時報第1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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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決權拘束契約、#公司治理、#公序良俗、#企業併購、#累積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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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主題:「公園地景百年流轉:都市計畫下的臺北,邁向現代文明的常民生活史」介紹
訪問:張瑞芳 副總編輯
內容簡介:
一座城市,總少不了公園
都市叢林中的唯一綠地,誕生於台灣不過120多年
●1932年一張市區計畫圖,揭開臺北邁向現代化之路
●從圓山公園開始,追索17座公園的百年歷史變遷
●溜狗、運動、漫步、沉思之餘,那些你需要知道的公園知識
◇為什麼臺灣會有公園?
大安森林公園、二二八和平公園、植物園,這些熟悉的城市綠地,都是起自於二十世紀初臺北都市計畫的成果。當時日本政府意圖將臺灣帶向現代化的道路。隨「星期制度」出現,大眾交通系統發展,時間與空間的雙重變革,開啟臺灣人的休閒風氣。公園成了大眾的休憩場所,並兼負保健、防災等重要功能。1932年都市計畫中規劃了17座公園。
日治時期,政府還拆除了臺北城牆,鋪設有美麗行道樹和安全島的三線道路,現今愛國東路、中山南路、忠孝西路、中華路等三線道,是臺北車水馬龍的街道,但是當年卻因人煙稀少成為情侶約會好所在,臺語老歌〈月夜愁〉說的就是這道路上發生的故事;而現在時興的路跑,在當時的三線道就舉行過了呢!
◇公園深入日常,休閒中有濃濃的「政治」味
公園和許多現代化設施一樣,都是日本政府「二手移植」的成果。將歐美公園的音樂亭、噴泉造景與西方的博物館、博覽會、動物園等空間「再現」於公園內,民眾可以在精心塑造的空間中,接受文明洗禮,體驗前所未有的新鮮事,例如棒球比賽、相撲比賽、音樂表演等,當時《臺灣日日新報》還會刊登音樂會曲目。
此外,圓山公園中的臺灣神社與植物園內建功神社的祭典儀式,還有公園內的收音機體操,都是讓民眾在享受休憩活動之餘,強化愛國意識、健身保國的思維,也是「教化」國民的有效方式。
◇隨歷史變遷的公園命運交響曲
17座公園百年來的命運各不相同,有些因戰爭工程停擺,有的存續至今,如二二八和平公園。戰後有些被當成居民聚落、眷村用地、國防軍事基地等,有些甚至直接改變用途放棄建設公園。
不久前因圓山文化遺址產生爭議的圓山自然景觀公園,戰時將運動場改建為軍醫院,戰後曾供美軍顧問團使用,後改建為中山足球場,在2010年又成為花博用地,其中經歷的土地轉移過程宛如臺灣現代史的縮影。
◇體檢台北公園,我們還可以這麼做
本書透過實地田野考察與資料蒐集,一一重現17座公園的歷史與現況。作者為地理與歷史雙學科背景,引領讀者翻閱百年來的地圖、都市計畫圖、報刊、文獻、明信片、照片,讓我們能對臺北公園的地景風貌與歷史脈絡有更多認識。更深入全面檢視臺北公園建設的問題,如圓山公園的考古遺址問題,防災公園可以怎麼做?本書特闢專欄以日本公園與紐約案例提出建議,期待臺北的公園可以乘載更多文化歷史外,還能發揮其實用價值。
作者簡介:林芬郁
國立臺北大學民俗藝術研究所碩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博士,
現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兼任助理教授。
潛心研究臺灣文史、關懷文化資產保存,文章散見於《地理研究》、《臺灣文獻》、《臺北文獻》、《臺灣民俗藝術彙刊》等學術期刊,與《原住民族文獻》、《鐵道情報》、《自由時報》的〈自由廣場〉等。
著有《臺灣文化藏寶圖》一書,並與他人合著《沒有電視的年代—阿公阿嬤的生活娛樂史》、《看見師大校園》、《城市前世到今生:臺北考現學》、《臺灣地名辭書 卷二十二臺北市》、《北投區志》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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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主題:「飲食中的朝鮮野史」介紹
訪問編輯:王育涵
內容簡介:
歷史就是越了解越美味!
在朝鮮,
一道食物一種故事,一張菜單一個歷史;
時代創造飲食,飲食改變時代。
從宮廷、街頭、鄉野的美味料理中嚐遍朝鮮的野史軼聞,
佐以原汁原味的正史,呈現一盤盤一碟碟的好菜,
鮮嫩、刁鑽、層次強悍地融入政治史、生活史、鄉土史,
以及朝鮮時代的特殊風味。
酒館是朝鮮時代的SNS社群集散地,
現役歷史老師更帶領我們潛入酒館,一探飲食中的朝鮮野史。
朝鮮五百多年的歷史,奠定了現今韓國的文化及生活樣貌。不管是身上穿的、嘴裡吃的,大部分都是從朝鮮時代傳承至今。因此飯桌上所看到的每一道小菜,都包含著朝鮮時代人們耀眼的創造力、技術與智慧,並在在隱藏著不為人知、震撼人心的朝鮮歷史。
在朝鮮傳統美食的引領下,帶出世宗大王、暴君燕山、光海君、明成皇后、張禧嬪……宛如戲劇般緊扣心弦的歷史故事,一場美食與歷史的完美饗宴。
食物在單純的材料和調理方法之外,還盛載著人們的生活和文化,從很久以前韓國人吃的食物裡,就摻雜了各式各樣數不盡的故事:
笊籬年糕湯——竟是最後一位高麗王族對開啟朝鮮太祖李成桂的詛咒標識!
叔舟豆芽——留在歷史上的汙名跟著食物永遠流傳,百姓對叛國者之教訓。
魚蝦醬——暴君燕山爲替母親復仇而創造出來的人類魚蝦醬!
烤鮑魚——究竟是誰在仁祖的烤鮑魚裡下毒呢?
蕩平菜——英祖的蕩平政策是來自蕩平菜?
白菜泡菜——壬辰倭亂之後引進,與辣椒一同誕生的紅色泡菜歷史。
炸醬麵——承載著朝鮮近代傷痛歷史而誕生的食物。
狗肉湯——從宮廷到酒館,廣受朝鮮人喜愛的進補食品!
豆沙糯米糕、紅豆粥——爲了驅趕家中妖魔鬼怪而熬煮的紅色食物。
駝酪粥、神仙爐(悅口子湯)——端上朝鮮最高統治者君王御膳桌的料理。
牛腸、血腸——從兩班貴族所吃的高級料理,走向庶民日常菜餚的過程。
平壤冷麵、咸興冷麵 ——蕎麥的變身讓北韓地區在冬季也能胃口大開。
本書從鄉野故事裡擷取和歷史相關的內容,呈現出能夠一窺朝鮮面貌的野史軼聞,並輔以正史說明。雖然是野史,但不只著重在趣味,還生動地介紹了與朝鮮的政治史、生活史、時代面貌、鄉土史、身分階級等相關的豐富知識。以朝鮮時代扮演著SNS要角的酒館為背景,配上韓式插圖,為打開這本書的讀者們獻上美味的飲食,講解其中盛載的朝鮮野史。
作者簡介:宋永心(송영심)
作者宋永心畢業於成均館大學歷史系,曾於梨花女子大學研究所攻讀史學教育博士課程。現於中等中學教授歷史,並經營「宋永心的歷史教室」部落格。
著作有《糾正扭曲的日本史教科書》、《一本讀懂韓國史》、《看報紙、聽新聞,有趣的韓國史故事》、《在實錄之外的世宗祕密日記》、《不曾熄滅的燈火,安重根祕密日記》、《在月曆中找歷史》、《為青少年設計的主題別朝鮮王朝實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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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主題:「咒術師:溯源」介紹
訪問作者:非赫士.蕭
內容簡介:
面對未知,有人無法下決定,有人卻步不前;有人嘗試理解,但總會有人試圖超越。
「整整百年間,咒術師宛如往來『夜雲帝國』與『亙流城』之間的一縷幽魂,一段集體的幻術,直到從所有人的口耳相傳與記憶中消失,留下未解的謎團。」
金車奇幻小說獎優選強作.啟發自東歐RPG聖經《獵魔士》的磅礡本土「硬奇幻」重量級小說!在魔法與劍飛舞的戰亂沙場,探討英雄一族的宿命與生存、軍權國家與商會和議的政治體系鬥爭!
百年之前──
十二年前,夜雲國與秋水國一場針對經商道路的協商,在軍事官司飛羽率同麾下將軍與一名咒師運用的奸巧謀略下,取得空前勝利。十二年間,步步拓展勢力的夜雲帝國即將統一神離大陸,面對最後一個商業組織亙流城,司飛羽送出了最具脅迫性的談和條件,同時派人往古崙山尋求支援。
於是亙流城被迫遣使一探古崙山虛實,兩國使者在山腰一決勝負,最後由夜雲帝國的使者搶先抵達山上。但亙流城的使者卻被同樣在山上的術師救回一命,更搶先帝國將術師帶回亙流城。
一個月後,亙流城與夜雲帝國再次會面,司飛羽再施狠計一手促成了「關鍵戰爭」的爆發。儘管有術師及時出手救援,但仇恨的烈焰仍在幾天後夜雲帝國後援與咒師到達戰場時引爆,原本勝券在握的亙流城竟遭逢出乎意料之外的大敗。
在最終決定勝負的關鍵戰爭第三場戰役,司飛羽率領帝國軍與咒師勢如破竹地殺到亙流城外,卻沒有一舉攻城,反而採取了神祕的舉止,這時才揭露夜雲帝國十二年來戰火掩藏的幕後真相。一代軍師司飛羽追求的是什麼?古崙山的居民,咒師與術師必須各選一邊站的原因又是什麼?求和,求戰,亙流城與夜雲帝國又將如何邁向和平?然而當塵埃落定,咒術師的存在,卻被有心人刻意地抹消在歷史之中……
現代──
大學教授蒙不語深信一本詩集能幫助他找出百年前「咒術師」曾經存在的依據。有一天,學生虞皓祠誘使他國家考古學者霍雨郎見面,一起去尋找百年前秋水國敗給亙流城的真相,報酬是翻案既定歷史,證明咒術師曾經存在並影響關鍵戰爭的蹤跡。
一行人大膽從可疑的文獻中提出疑點,終於循著百年前夜雲帝國的戰爭足跡,抽絲剝繭找出咒術師曾經存在的決定性證據。
但就在這時,虞皓祠發現事情的發展逐漸失控,同時揭露自己真正要找尋的目標不只是秋水國戰敗的原因。他決定運用自己的權勢強迫蒙不語和霍雨郎返回『正軌』;不料教授和考古學家不受脅迫,更打破了禁錮逃出生天……
刻意抹消的歷史,多重解釋的答案,相信與不信之間的抉擇,在看似被完整攤在陽光下的歷史文物中,真相要如何破隙而出,成為追尋者眼中的光芒?
作者介紹:非赫士.蕭
2016年以前想把現實變成幻想,2016年以後開始把幻想變成現實;
那年,我開始打字構思,投注時間與狂熱構築文字世界,不知不覺離地而起。
喜歡在騎車悠晃時捕捉閃過腦海的各種片段,讓追尋成為冒險;
喜歡把片段變成一篇一篇的故事題材,希望能轉動讀者目光裡的邏輯與色彩。
曾獲金車奇幻小說獎、新北市文學獎、林榮三文學獎。
出版社: 釀出版
粉絲頁: 作家生活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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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的教與學—曾宛如老師專訪
https://ctld.ntu.edu.tw/epaper/?p=215
留著一頭俏麗的短髮,風趣幽默的曾宛如教授是本校 92 年度的教學傑出教師。曾老師的
課堂反應極佳,教學品質有口皆碑,本期電子報很榮幸邀請到曾老師,請她跟我們分享她
的教學理念、教學上的挑戰,以及她對法律系學生的學習特質的看法。以下為訪談內容:
問:您有律師、司法官的資格,為什麼選擇到學校任教呢?
答:
我比較喜歡固定在一個地方,當法官的話總是要輪調,所以我沒有選擇當法官。而律師雖
然是一個不錯的行業,但是它有時候沒有辦法完全做自己想要做的事,因為某些時候你必
須要去遷就當事人。我覺得我的個性比較喜歡自由自在,教書的話可以做我想要做的研究
工作,而且面對的是比較單純、友善的環境,所以我覺得教書是一件非常好的工作。
問:剛開始教書時有沒有遇到什麼教學上的挫折?
其實還好耶!可能是從小就比較喜歡講話,所以剛開始教書的時候並沒有遇到什麼不適應
,只不過是講話的對象變多了。
問:有其他老師觀察表示,您的課堂反應極佳,同時您也是本校教學傑出獎的得主,是否
可以分享您的教學理念或技巧?
答:
其實法律系很多老師教書都教得很好,我沒有什麼獨特的教學技巧,會得教學傑出獎是因
為運氣比較好,教學傑出獎並不是每一年都有名額,剛好我那一年有傑出獎的名額。
有體系的教學
基本上我的理念是,我不喜歡單照某一本教科書去規劃,因為我對這個學科已經有充分的
瞭解,所以我會去規劃一個我認為比較好的瞭解體系。根據這個體系,我會在我心中或是
發給同學的講義裡面,構思一個教學大綱,根據這個大綱再填入某位老師的書或其他的資
料。那麼在教學的順序上就不一定和傳統的教科書完全一樣,但是在上課的時候,我會確
保所有重要的部份、該講的地方都會講到。另外就是每一年我會視同學的反應調整上課的
大綱。譬如說去年我先講這個部份,同學的理解似乎比較困難,那麼我會換一下,先講別
的部份,做個試驗,看看同學的反應怎麼樣。
我在教學上比較重視體系,我上課不會集中在某一個議題,我會把一個科目有體系的講完
,不會集中在自己的研究或特殊的心得上。互動式的教學法雖然很好,但是在法律系很難
進行。我們太大班了,一班八十、一百個人,如果我問同學一個問題,大家都要回答的話
,那今天就可以下課了。有些同學沒有準備,一講就講得天馬行空,那其他同學就聽的臉
上三條線了。所以在有限時間底下,我們必須思考怎樣有效的運用時間。我不是反對互動
式教學,而是要考慮學科的性質和面對的對象(研究生或大學生,是大一、大二、大三還
是大四,都不一樣哦!),法律有那麼多基礎的東西要學,如果基礎都不穩的話能夠互動
的空間有限。
保留學生成長的空間
所以我通常的作法就是,我會把一套體系用我的方式講給他們聽,然後我會停一下,讓學
生想一想這邊會有什麼問題。那你可以想像,就會有一堆狐疑的眼睛看著你,然後或許會
有一些同學試著回答這個問題,然後我會再去解釋,提醒同學,這邊這個規定可能會產生
什麼樣的問題。讓同學先保留這個疑問,以後再去思考,否則以他們現在的年紀和經驗,
怎麼可能想的出來呢?等個幾年之後,他們不一樣了,再回來看這些問題,他也許就會有
自己的答案,這樣比較有延續性,也比較有效率。
不使用 powerpoint
我和某些老師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現在大家講究 e 化,鼓勵老師使用 powerpoint 。
現在法律學院這個趨勢也越來越明顯,可是其實我們的場地(徐州路法律學院)並不是很
適合用 powerpoint,因為它不是做成階梯狀上來,後面的同學常常看不到前面。
而因為怕反光,所以妳要把很多燈都關掉。燈一關掉之後,同學會想睡覺。而且法律系有
很多課程都要反覆參照條文的規定,那麼同學看了螢幕之後,又要回來看法條的時候,燈
都是暗的,對眼睛不好。此外,powerpoint 無法窮盡上課的內容,只是一個大綱,同學
必須自己記筆記,這時候的燈光對同學不是很好。所以我考量到這種種情況,我就不使用
powerpoint。
另外一個原因是每一次上完課之後,我都很累,因為每一次上課我的頭腦都在重新組織。
譬如說今天上課我已經設定好要講三個主題,當我在講每個主題的時候,當下我可能就會
想當許多新的例子,有可能是我早上剛看到的,也有可能是我前幾天開會看到的案子,或
是我突然靈光一現,覺得某個例子很適合放在這裡。但是如果我看 powerpoint,我的思
緒會很容易受限在我所標示的標題上。如果沒有 powerpoint 拘束我,而我又有一個很清
楚的架構和內容的話,我上課的內容就可以隨著當天我腦中的反應而更加充實。
不過這樣上課就變得比較累。如果你都寫了 powerpoint,而且你都想好要怎麼講了,上
課就會變得比較照本宣科,比較沈悶。當然這可能是我自己的問題,或許有些老師雖然用
powerpoint,但是他還是可以隨時穿插臨時想到的內容,而不會受到 powerpoint 的限
制。不過我個人是比較沒辦法這樣子。
問:過去我們常見到老師的課上有同學坐到外面來,請問老師目前的課堂上外系或外校旁
聽的情形如何?人多嗎?
答:
現在因為有修課人數限制,應該已經比較不會有同學坐到外面來的情形。如果是年紀比較
大的學生,我一眼就知道不是本系的學生,但是如果是外校或非本系同年齡的學生,我就
比較無法分辨。再者我們也比較沒有時間點名,我一學期大概點一次,然後就利用那一次
的機會,看看能不能把上課比較有反應的同學名字對起來。雖然我認人的本事很差,但是
我會盡量記,如果都不記得同學的名字,感覺好像跟同學的距離很大。
排座位保障同學權益
但是如果是很大的班,旁聽的人數太多,以致於會侵害選課同學的權益的時候,我就會請
班代去排座位。班代他們有一套自己運作的方式,譬如他們會讓同學每隔兩週就往前移一
排,那就不會有人一直坐前面,有人一直坐後面。那麼外系或外校要來旁聽的話,就只能
坐在後面或走廊的位子。因為台大沒有嚴格禁止旁聽的規定,而我們也沒有時間去執行禁
止旁聽的規定,所以旁聽的現象是無法避免的。
限人數保障修課品質
法律學院一直都有課堂人數眾多的問題,因為我們一班都很大,有時候因為衝堂的關係,
很多同學都跑到一個老師的班上去。班一大,就很容易混水摸魚。我認為最適的班級人數
是 40-50人,我們現在的班級人數都是超過這個數目的不適人數。現在我都有限,譬如公
司法我就限制 100 人選課,加選不超過 20 人,把這個人數限制下來 ,雖然班級還是大
,但是已經好很多了。我剛開始第一學期的時候沒經驗,人數就多到擠出來。我現在發現
這樣會影響同學的學習效果,所以現在都會限制人數。
我記得在管院教過民法概要,那是開在國企的課,會有一些外系來選。結果選課人數多達
將近 200 人,雖然管院有這麼大的教室可以容納沒有錯,但是後來學生就反應她們好像
坐在垃圾桶裡面。因為這樣空氣不好,又很擠,雖然這樣上課很熱絡,但是還是有同學不
是很喜歡那種環境。
問:請跟我們談談您目前在教學上的挑戰
答:
職業性的教學倦怠
我剛才遇到一個系上的老師,我問他說:「你有沒有在教學第幾年遇到倦怠的感覺?」那
位老師想了一下:「有喔,有喔,第四、五年出現倦怠的感覺,後來消失了,到了第十年
又開始出現」。對我來講,這一兩年有時候會覺得很累。我在台大教了八年,感覺上,學
生來來去去,但如果你教的是必修課,你的教材 80% 是基本的,不能動,你可以改例題
,可以用不同的講法去講(同樣的東西),但是你該講的還是要講,感覺上一直在重複同
樣的事情,會覺得很累。
雖然我會覺得累,但是通常我在進教室之後會把這種感覺忘掉,因為對同學來說他們是第
一次上這堂課,所以必須把這種情緒忘掉。有時候我會想說,我能不能把更多時間拿來寫
文章,有時候常會覺得「寫不完,寫不完了,怎麼辦?」但是台大本來就是一個教學與研
究並重的大學,它不是一個像中研院那樣單純的研究機構,所以學生的權益你一定要給他
最大的保障。
我有一個很好的同事兼朋友,他才教書第四年就開始覺得累了。我就說我現在教了八年才
開始覺得累,他第四年就覺得累,這累的太早了,不行。這個心理障礙一定要克服,而且
老師也是人,會有家裡的事情,也會有自己的情緒,但是在學生的面前,你就必須把這些
情緒忘記,不能因為情緒不好影響到授課。這就是我目前的困難,不過我想再一個學期這
種感覺就會過去了。
教學服務負擔重
我有一個長輩曾經說過,他教書教到後來,在他退休前兩年,他已經累到他走到教室門口
卻不想進去了。所以我想職業性的倦怠是每個人都會有的,而且我們法律學院的課程負擔
很重,現在雖然有減輕每個教授可以只上六小時(授課時數八小時,扣掉指導學生一小時
,扣掉擔任導師一小時),而副教授的授課時數是七小時(標準時數九小時),但是三學
分的課是很少的,學校又規定不能開一小時的課,所以其實你要上八小時的課。
那麼一個星期上八小時,你又要備課。雖然有些人會說,同樣的課教那麼多年,你為什麼
還要備課?因為我覺得有沒有備課有差,雖然那些知識都在你腦海裡,但是如果你不重新
組織一次,你會講的比較沒體系。雖然講的沒體系學生未必聽得出來,但是你自己會知道
今天上得不夠好,覺得很對不起學生。
除了備課,我們還要對學校做服務,要開會啊,參加什麼委員會啊等等,尤其是法律系,
幾乎每個委員會都有我們的份,每次都要派一個人去。這些時間都扣掉的話,就沒剩多少
自己的時間了。我有一個鄰居說:「你在大學教書喔,你一個星期要上多少小時的課?八
小時?那你一個星期不就有五天沒事做。」對他們來說,大學老師就是一個閒到不行的工
作,可見外面對大學老師的認知和實際的情形有很大的差距。
特別是這幾年來,為了邁向頂尖大學,我們系裡每個老師都很拼。尤其我們法律系的老師
對政府的服務有一種使命感,這個法案如果你不去參與,將來法案出來,你就只剩下批評
它的份。你去批評它有什麼貢獻?倒不如在它通過之前,盡量去發揮你的影響力,讓它好
一點。雖然總是不如人意,但至少在那個過程中你已經盡過力了,你已經盡了你那一份社
會義務。所以有許多老師都跑到外面的政府機關去當訴願委員會的委員啊、公共工程的委
員啊,到處都看得到我們法律系的老師,每個人都忙得暈頭轉向。
問:請您談談法律系學生的學習特質以及您的看法。
答:
補習風氣的緣起
法律系的學生每一屆的差異性都很大,但是一般來說,法律系的學生大約有70%畢業之後
想要參與國考,想要考上法官或是律師,這和他們念法律系當然有關連性,因為他要發揮
他的專長,而這個證照是最直接快速的方法。另外有一些可能是因為當初考試的成績太好
了,不填很可惜,所以才會進入法律系。也有可能他認為法律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不一
定要靠證照,他可以長期投入環保的運動,或是到非法律的領域去發揮他的法律專長。
但想要考上國考的學生畢竟是多數。在目前國考的結構底下,由於錄取率並不是很高,雖
然比我們以前的年代已經高很多了,但是以目前法律系設立的數量來說,每年應考的人數
大約五六千人,律師大約錄取四五百人,法官錄取一百人,這一百個法官往往也很可能是
考取律師的四五百人裡面的一個,所以每年考取專業證照的大約就是四五百人,是應考人
數的十分之一。
這樣的錄取率當然無法滿足其他百分之九十的人,所以在正常的羊群心理底下,學生該怎
麼辦?他要考幾年?我們可以想樣一個學生畢業之後,他考了一年、兩年都沒考上的時候
,他的心裡是很慌亂的。他可能會有生活壓力,因為父母可能會期待你大學畢業之後,你
可以自立更生,可以有自己的經濟能力。這和高中考不上大學不一樣,高中生還沒成年,
受到父母照顧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今天父母都已經把你栽培到大學畢業了,你還一天到
晚在家裡面讀高考,這對一些家境不是很好的學生來說壓力就很大。為了加速通過這個考
試,補習班會產生不是沒有道理的。
再來,國考的出題老師來自許多不同的學校,那麼你會碰到的老師有多少?以我們現在來
說,大約四十個左右。這些老師都會出題嗎?不會。會不會有外校的老師出題?當然會。
那麼這些老師的想法、他們所支持的學說,或是他們個人的見解,和台大老師不見得相同
。那麼如果出題老師的想法我不知道,或者他講的這個理論我沒聽過,那該怎麼辦?學生
只好求助補習班,補習班會幫他們把所有老師的學說都整理起來,他只要把這些東西全部
都吸收進去就好了。就這是補習班為什麼會因運而生的緣故,因為法學見解本來就是多樣
化的。
基礎紮實未必要補習
但是如果學生想通了一件事,這個事情就不會發生。譬如說我們那一屆大約是補習班開始
萌芽的時期,我們的同學都沒有去補習就考上了。我們反而是考上之後,補習班才來問你
要不要去教。我有很多同學都是考上之後就去補習班教,一邊當研究生,一邊教補習班賺
外快,因為那個錢多很多。那為什麼我們那個時候可以考得上呢?法學院的學說雖然很多
元化,但是它一定有一個基礎的東西是你要理解的。如果基礎的東西學得很紮實,即使命
題老師的學說我沒有聽過,但是學校老師不也跟我們說了一些很基礎很重要的東西嗎?難
道那些外校的老師就不會給你分數嗎?不會嘛!或許你要考榜首很難,但是你要考上其實
不是那麼困難。
所以,我認為如果不是因為羊群心理的關係,基礎的東西作穩的話,畢業後當年度,或者
一年、二年考上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台大的學生本質上是很優秀的,我們的老師上課也很
認真,如果基礎的東西作穩,我想補習的問題就不是那麼嚴重。補習和法學之所以會共生
,是因為我剛剛所講的現象。所以學生不一定要去補習,但是如果他因為害怕而去,我認
為那也沒有什麼好苛責的,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對自己那麼有信心。
其實我們老師並不是那麼贊成學生去補習的,因為去教補習班的其實都是我們的學生啊,
所以有時候我碰到我的學生就會開玩笑說:「你喔,你在發你老師的血汗財,把老師的學
說弄得滾瓜爛熟之後就跑去補習班」。或是有時候我會跟學生說:「第一手來源不聽,你
聽第二手做什麼?轉述會失誤啊!」那學生就會說:「但是他第一手的來源有好幾個,他
可以給我好幾個第一手啊,我就變成有很豐富的第二手。」
共筆的負面效應與改變
對於共筆的風氣我不是很贊成。我上公司法的第一年學生有做共筆,我沒有反對。那個學
期改考卷我就發現不對了,有些地方可能我上課的時候講快了,還是共筆可能做錯了,所
以有些錯誤就被大家一再重複。更奇怪的是,怎麼每個人答題都一樣。這就是共筆的影響
,所以後來我上課的部分,就不准同學做共筆,把這個風氣擋下來。後來很欣慰的是,上
票據法的時候,學生在評鑑的時候反應,他很感謝老師不准他們做共筆,因為這樣他上課
沒有依靠反而更用功、更專心,回家會自己找資料來看。如果有共筆的話,學生上課就可
以不用專心聽,反正下個星期就有完整的共筆可以看。一旦沒有共筆,一個恍神就跳了好
多節,所以懸梁刺骨也要讓自己保持清醒。我覺得這樣不錯,後來學生就習慣了。
我常跟學生講,傳統的方式不見得不好,傳統寫筆記的方式是勞力支出,你筆記寫的下來
是表示你的腦袋有在動,所以寫完筆記的時候你已經吸收了 80%,這是一個從腦到手的動
作。所以傳統的方式不見得不好,你用電腦打字也沒關係,自己一邊記一邊整理,不用倚
賴別人。共筆的缺點就是逐字寫,甚至連老師講的笑話都要寫,連老師咳嗽的聲音也要寫
個「咳~」,這有什麼意義呢?寫的彷彿身歷其境當天上課的感覺,好像看連續劇一樣,
老師的笑話就像連續劇中的廣告。
我後來發現這種現象就慢慢少了,所以我覺得台大法律系的同學真的很可愛,你教他不要
做他就不做了,是很可以溝通、可以教育的。
問:國考的科目是否會影響您上課或開課?
答:
我開的課是商事法的課,以是公司法和票據法來講是必修課,證券交易法是選修課,但是
以會計師考試來說,它是必考。我每一個科目都有一個成文法典在那裡了,所以我必須有
體系的把相關的內容都講完。這樣妳說和考試有關嗎?考試會不會脫離法典?不會嘛!因
為妳教學本身就跟它的內容有關,所以我並不認為國考會影響到我上課的內容,我也不關
心考試到底誰出題,好像求神問卜一樣。我們系上有許多老師都有出國考,但是他們都是
不提的,因為這關係到考試的公平啊!
問:您認為除了法律專業知識之外,法律系的學生還應該具備什麼樣的認知?
答:
這其實是一個很難的問題。我常會對學生說,在你的世界裡面不應該只有法律,所以在大
學的時候,如果行有餘力應該多去其他學院多聽一些課。這些東西可以增進你的人文素養
,這些東西或許一年二年三年看不出成效,但是長期就看的出來了。你要學什麼都可以,
多修多學,你能瞭解多少就盡量去學,尤其是在台大有這麼好的資源,各個院系都非常齊
全。當然也不能偏廢,什麼都學,結果自己法律領域的東西卻沒學好。所以我認為除了法
律專業知識之外,法律系的學生需要的就是廣泛的、基礎的人文素養的培養。
曾宛如老師個人資料:
https://ntu.elearn.hinet.net/portal/show/teacher_detail.jsp?tea_id=wrtseng
https://www.law.ntu.edu.tw/03/associate_professor/Wang_Ruu_Tseng.htm
試聽曾老師上課:
https://ntu.elearn.hinet.net/v30/experience.jsp (臺大數位學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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