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戡發文指出,某臺大教授的著作有多處抄襲,我看完之後十分駭然。因為張亞中老師曾對蔡英文的論文事件發表評論:「倫敦政經學院不是正規大學」,著實是金玉良言啊!現在張總校長是不是也會發出正義的怒吼:「臺大出這種教授,不是正規大學。」
.
這樣的話,還真的虧大了,因為我才剛拿到畢業證書誒!早知如此,要選最正規的孫文學校就讀。不過似乎不必多慮,前述所指臺大某抄襲教授正是張亞中本人,張總校長是不會自我批評成非正規教授的。心中大石瞬間卸下,所以我拿到的,應該還能算是正規證書吧。
.
———(以下李戡全文)———
.
《張亞中,你抄錯行了!》
.
張亞中1998年出版《兩岸主權論》(台北:生智文化,1998)一書,不止一次抄襲楊永明1996年發表在《政治科學論叢》第七期的論文<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關於證明抄襲的方法論、抄襲者慣用的掩蓋手法和心態,我在《蔣介石日記的濫用》(被中共查禁)裡做了充分論證。現在我用這些方法,來還原張亞中怎麼抄襲楊永明,而且還抄錯行。
.
一、《兩岸主權論》第9到10頁,張亞中寫道:
.
國際法百科全書亦將主權定義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享有最高性,與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Installment 10.,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
這段引文,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的段落幾乎一模一樣:
.
國際法百科全書定義主權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滲透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的至高性和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
楊永明和張亞中都引用了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的內容,不過楊永明漏寫了書名中的Public一字,我們翻開這本書第404頁,可找到楊永明引文對應的原文:
.
State sovereignty now meant a State's general independence from and legal impermeability in relation to foreign powers, and the State'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and supremacy of governmental powers over the State's territory and inhabitants.
.
這段話明明出現在百科全書第404頁,而非第403-404頁,為什麼張亞中會寫成「pp.397-418, at pp.403-404.」?
.
二、這個「兩段式頁數」的寫法,正好出現在楊永明論文頁143-144:
.
為方便區分起見,學者稱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概念為「內部主權」(或「國內主權」),而在國際法上的應用則被稱為「外部主權」(或「國家主權」)。【注釋是「See 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Rudolf L. Bindscdhedler et al eds.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
我們翻開百科全書,果然分別在第403和404頁看到「external sovereignty」(外部主權)和「internal sovereignty」(內部主權)的用法,說明楊永明的注釋沒問題。奇怪的是,楊永明這段引文,也出現在張亞中《兩岸主權論》第10頁:
.
有些學者區別主權的概念為「內部主權」與「外部主權」,前者指的是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後者指的是國家主權在國際法的運用。【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
由此可見,張亞中抄錯行了!張亞中根本沒看過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這本書,他這兩個出處,都是直接抄襲楊永明。名詞解釋那段,張亞中為了掩飾抄襲痕跡,故意在楊永明翻譯的引文裡改動數字,例如他省略了「滲透」兩字,殊不知這樣一省略,嚴重扭曲原意。換句話說,如果張亞中親自翻過百科全書,根本沒道理漏掉這個字。張亞中改動完楊永明翻譯的引文後,以為大功告成,在抄注釋的時候,卻不小心抄錯行——他該抄的是頁404,卻抄成了楊永明的另一個注釋頁397-418和頁403-404。另外,「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那段,張亞中本來該抄頁397-418和頁403-404,卻抄成頁404。
.
三、除此之外,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8的引文「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有相同的自由。」【注釋是「F. H. Hinsley, Sovereignty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66), p.158.」】這段話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具有相同的自由」只有一字之差,在張亞中自稱看過原文的情況下,他的中文翻譯和楊永明翻譯的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將「具有」換成「有」,顯然構成抄襲。
.
四、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被強調為國家與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democratic governance)被強調為國家及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c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張亞中除了把「及」換成「與」,其他地方一字不漏照抄楊永明。
.
五、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21的段落「更有學者指出政治參與權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原則,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福斯(Gregory Fox)更指出政治參與權(political participation)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權利,而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張亞中除了把「權利」改成「原則」,其他地方幾乎照抄楊永明。
.
凡是引用的文獻不是自己親手翻閱、而是從別人文章看到的,一定要加上「轉引」兩字,否則就是抄襲。這五個案例中,張亞中在注釋裡除了交代文獻來源,後面全都該加上「轉引自楊永明,<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頁XX」,但他都沒有。張亞中讀了兩個博士,必定了解學術規範,卻仍故意為之,有何資格動輒以「張老師」姿態教育別人?光是在《兩岸主權論》的其中一章,張亞中就有五個注釋抄自楊永明。有了這項紀錄,我很好奇張亞中在《歐洲統合: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互動》(台北:揚智文化,1998)書裡引用的大量英文文獻,以及在《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台北:揚智文化,1999)書裡使用的大量艱澀冷僻的德文文獻,其中有多少處可能有類似這樣的行為?
歐洲數字寫法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黃絲KOL寫法:有冇搞錯!(之後下面就700條鬧政府既comment,幾乎無一個有真頭像既)。
bckol寫法:同心抗疫,公務員唔可以有特權。(之後就一堆鬧黃狗什麼什麼的。都是大部份沒真頭像)。
咁同心抗疫好似係大家共識,就連泛黃嘅電台節目主持都成日話「香港人自己做得好好」。同心抗疫,早日回復正常幾乎都係不分顏色既社會共識,咁公務員唔打針就係自私啦。
就正如,半年前,好多家長話「外國人去做gym 唔戴罩係自私」,「去健身室真係做運動咩自己叫鴨叫雞就搞到佢細路冇得返學」,咁而家為防止大爆發,為防止你屋企既細路冇得返學,咁叫你公務員及醫護打針,唔係保護緊大家,好等疫苗去令社區唔好爆發,等醫護唔使迫爆床,等香港唔會好似歐洲咁冇呼吸機生靈塗炭囉。
打疫苗呢單野,最大既反對派,就係一直既反疫苗L,同埋認為「新冠肺炎只是重感冒」的人士。而當整個地球,不論係民選政府(美國,尤其是紐約這些美國中的美國的大城市),抑或係由醫護人士做市長的地方(台北),都認為醫護人員打疫苗是應份及應有之義(記住係義,唔係科學,係「義」和「政治」),我就唔知道有咩「搞唔搞錯」左。
香港既疫苗接種率低,有兩個原因:一、香港沒有大爆發,以香港的居住密度以及香港人熱愛返工既程度,這種感染人數及死亡數字係奇蹟。二、香港人接種後沒有更多「好處」,如除罩令、可以去旅行免隔離等等。
當沒有誘因,而同時疫苗既醫療數據亦會被「醫護專業人士」質疑其安全成效,甚至係認為「孕婦及小孩不應接種」,只可以用「唔打針唔畀返工」這種模式去叫人打針。
抗疫若然不分黃藍,以上既分析就應係主流意見。可惜的是,香港人現在要既,係先分黃藍,再看觀點。只要你是黃的藍的,膠論全盤接收。所謂理性,均不重要。
歐洲數字寫法 在 每日一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微冷 #冷語言 PRIME PRIME
某日某科宅忽然頓悟。為什麼數學符號加了一撇 A′ B′ x′ p′ f′(x) 要念成某某 prime?(在英國也念成某某 dash,且不在本文討論。)
我們給讀者A一個答錯的機會。讀者A:「因為…喔喔喔,那個符號叫做 prime?所以兩撇念 prime prime,三撇念 prime prime prime。或者念作 double 或 triple prime 以此類推。」
這個回答不錯,但不是最好ㄉ。在於其實等同於說「那是規定」而並沒回答到什麼。先提一事,雖然普通 ASCII 鍵盤上的符號有限,日常打字時經常是撇號(apostrophe, 用於字母省略如 don't)、右單引號和 prime 全部混同。不過其實專業排版應使用各自的符號。
再從字彙來想,prime 會想到什麼?primate 靈長類,是來自於人類很自豪是最好的種族,所以自名/自鳴 prime,乃「第一」之意。英語說 prime real estate 表示該建案(物件)在精華地段炙手可熱,也是好棒棒的意思。這麼說,某機器生物名曰 Optimus Prime 也就類似「好棒棒」的意思XD。英文片語 In one's prime 的意思是正當盛年:表示那人正在他人生最健康、快樂、活躍、有產力的年華。
再來些字吧:primitive, primordial, primeval 太古的原始的最早的。然後 prime 質數,「質」什麼?其實是取質數不可再分解,(在考慮乘法的時候)有種最原初的感覺。
所以,欸等等,所以 f′ 的意思該不會也是「第一個 f」吧。一點都沒錯,而且 f′′ 原本的念法應該是 f second,f′′′ 應念 f tierce。就是【法文】的第一、第二、第三。
四撇的 f′′′′ 又可寫作 f⁽⁴⁾ 或 fᶦᵛ 念作 f quatrième,表示第四個 f ——的導函數,也就是微分四次的意思。原來這套寫法出自於法國數學界的3L(就像流星花園有 F4,法國科學院也有 3L)中的大L拉格朗日,如圖中的這位長者。
當我們把 f′ f′′ f′′′ f′′′′ 如圖這樣擺在一起時,心裡的小小格式塔神經元就亮了起來......給我等一下!難道說,拉格朗日其實不是在撇撇撇,而只是「在符號的右上角寫羅馬數字 I、II、III 」這樣嗎。
* 我賭是,但我不是數學史家,有待強者的投入考據囉(還是說這其實是數學史家的常識就不得而知)。
法國數學的輝煌在英語帝國制霸之前,因為如果按照牛頓流數法的記號,微分是在符號上方加點點點,但在此戰場,是歐洲的微積分記號系統勝出,一統了迷因池。
當英語系國家閱讀發達的法文翻譯的數學教材和教學時,多半不會想到 prime, second, tierce,而就如讀者A那樣想當然耳覺得「應該是那一撇叫做 prime 吧」因而 prime prime prime 不完,產生了迷因的變種,aka 誤會惹 #不曉得誰規定的。後來在幾何方面,符號加個 prime 號用來代表由該符號導出的新的幾何物件,再導出新的就再加更多撇撇,以應對字母用完的困境 XD
話說第一次公演叫做 premier 這個字是法語裡另外一個「第一」,英超足球聯賽就叫做 Premier League。Prime 和 Premier,是說有時候語言就會這樣,分裂出兩個相近的字,用法逐漸隨使用習慣而區分開來,無法互通,彷彿是迷因的 speciation 種化過程呢。←奇怪的感慨
好啦,既然都多話至此,再加開冷知識車車 PUI PUI~
你知道嗎?「分鐘」和「秒」其實也和這一串有關。
minute 一字在變成分鐘之前原本是微小的意思(到現在如果念成 /maɪˈnjuːt/ 也還是微小的意思),之所以變成分鐘,來自中世紀拉丁語 pars minuta prima:「第一個」「微小」「部分」,也就是說,計時單位小時的第一次 60 等份細分。而秒 second 則是 pars minuta secunda 也就是第二次 60 等份,細分再細分。
現在你知其所以然了。Stay safe and stay home. 我們下次見。
by 科宅
(顯然是用 powerpoint 做的圖)
歐洲數字寫法 在 巴黎不打烊- | 法國數學|...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1,眾所皆知的複雜數字念法. 學法文很多朋友對數字的念法都感到很頭痛,因為: 70要唸成60+10 · 2,很難看懂的數字. 同樣是阿拉伯數字,法國人的寫法就是和我們不一樣。 · 3 ... ... <看更多>
歐洲數字寫法 在 荷蘭勞工小碎念-數字大猜謎- 歐洲生活板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由於自己工作基本天天需要跟數字為伍,因此很快就已經入境隨俗的將自己習慣的台灣寫法改成歐洲寫法,然而好朋友寄來的明信片上門牌號碼的寫法卻經常- ... ... <看更多>
歐洲數字寫法 在 歐元價格怎麼看? €27.500,00 到底是多少?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最近工作開始跟歐洲客戶接觸,看不懂價格寫法如題,€27.500,00 到底是多少?是二十七點五百歐元還是兩萬七千五百歐元?怎麼會小數點在前、逗號在後面?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