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又有一位消防員弟兄離開我們了。
一位嘉義縣消防局新港分隊的隊員,在今日進行潛水複訓時不幸溺水,經搶救仍不幸身亡。
願死者安息之餘,我要呼應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搶救消防員的聲明,請內政部消防署和地方政府,除了妥善協助家屬處理後續相關事宜,給予相應的撫卹之外,也能比照消防法27-1條,#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釐清本案始末並提出檢討與改善建議事項。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從高雄氣爆、新屋違章保齡球館火災、國道警察被追撞殉職、敬鵬工業大火、以及台中違章工廠火災到近日的彰化喬友大樓火災,這10年以來,已經有43警消或義警義消人員殉職。
如果進一步限縮類型,近7年來,消防人員的海訓或潛水訓練,已經至少已發生3起事故,奪走4條消防弟兄的生命。
2014年,苗栗縣消防局在苗栗竹南海域,進行實施年度常訓,疑似風浪過大,有多艘橡皮艇被打翻,釀成2人溺斃的不幸意外。
2016年,花蓮港務消防隊員,於港內12號碼頭實施防溺演練潛水複訓時,因不明原因陷入昏迷,後經院方宣判腦死,家屬忍痛放棄急救並同意捐贈器官遺愛人間。
顯然,這不是偶發個案。但如果依照現行《消防法》第27條之1第一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調查消防及義勇消防人員因災害搶救致發生死亡或重傷事故之原因,應聘請相關機關(構)、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基層消防團體代表,組成災害事故調查會(以下簡稱調查會)」。
我們擔心,內政部會不會說,因為「訓練」不是「災害搶救」,所以就不用依法召開事故調查會來調查事故原因及提出改善建議事項。
因此,我在此公開呼籲內政部和消防署,請主管機關回想起當初消防法「生命三權」修法中,「調查權」修法的初衷。
在第九屆的立法院,即便連續經歷新屋和敬鵬的煉獄,殉職者的家屬、基層的消防員同仁和團體,為了不要再「今天公祭,明天忘記」,為了改變「殉職是人禍」的結構問題,提出劃時代的修法草案。
其中,「調查權」原本的設計精神,不是發生了嚴重死傷,才來調查原因。而是希望,納入基層參與的真相調查機制,#不要錯過死者留下的訊息。
讓未來要進火場的生者,讓致死的結構性原因,能夠被釐清、改善、避免,讓殉職從對死者的哀悼追思,#轉化成結構性問題的改革,以及對同仁的保障。
也正因為如此,我希望內政部能針對這次的訓練意外,也比照消防法27-1條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釐清原因並提出結構性地改善建議,讓死者的訊息,能夠守護往後的消防同仁。
身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委員,除了公開呼籲,我也會透過接下來會期的質詢和預算,追蹤內政部及消防署,讓相關主管機關,針對消防人力工時、整體消防訓練的環境安全、以及整體公務人員職安制度的改善,提出相應的政策討論與必要的法規修正,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圖片來源:https://bit.ly/3EgS8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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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九條第一項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是議會的二、三讀會,議第1號案是我所提的自治條例修正案,擬修正《苗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禁止施放爆竹煙火的區域中的第五款:各級學校(上課時段)水平距離五十公尺範圍內。經審查會時與消防局及各委員討論後,修正為「各級學校校區內或上課時段距離校區水平距離五十公尺範圍內」,將各級學校校區內納入禁止施放爆竹煙火的範疇,以避免有許多沒有公德心的民眾在操場施放煙火爆竹造成操場或學校硬體設施毀損(日前有學校陳情)。另外陳品安議員建議增列第六款「其他基於公共安全或公共安寧之必要經本府公告之地區」,亦列入不得施放之範疇內,我也要求消防局長盡快明確列出有公共安全或公共安寧之疑慮之「公告地區」,日後執法才有依據。
而黃芳椿議員針對第一款「竹南科學園區基地範圍內」表示,縣內不只竹南有科學園區,立法有雙重標準疑慮,經大會全體討論後共識將「竹南」拿掉,所有科學園區就可通盤適用此自治條例。
備註:雖第五條對於相關區域有所限制,但第九條:「本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條及第七條 第一項所規定禁止施放爆竹煙火之地區、時間及種類;其施放種類為一般爆竹煙火,經向本府申請許可者,不在此限。
申請前項許可者,應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放一般爆竹煙火目的、時間、地點、數量、種類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文件資料,向本府申請許可,發給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內容對於有特殊需要時,可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以保留一定的彈性。
#立法修正案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提案
#苗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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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三級警戒期間民眾服務案件內容及進度
5/17
☀️ 爭取台北市學生停課-今日市府已宣佈
☀️ 要求公園處暫時關閉遊戲場-待回覆
☀️ 建議娃娃機、電子遊戲場暫緩營業-今日市府已宣佈
☀️ 建議大眾運輸採實聯制方便疫調掌握-待回覆
☀️ 協助民眾了解各醫院已預約疫苗取消事宜
☀️ 協助民眾釐清防疫假相關的疑問
☀️ 民眾陳情校園霸凌問題-交由教育局調查
☀️ 協助民眾了解北市案例足跡與分布相關問題
☀️ 民眾反映替代役中心宿舍無消毒無相關防疫配套-已初步回覆並轉交蔣萬安委員辦公室
☀️ 松山區不明人士發生意外後續處理-已通知環保局前往案址消毒,並通知里長處理方式/已請社會局通知松山社福主任與里長聯繫
☀️ 民眾反映永春市場無管制與戴口罩-已轉永春市場自治會並回覆陳情人
☀️ 民眾反應中崙市場外採買民眾沒有確實沒戴口罩-已通知警察局於上午前往稽查並勸導民眾確實配戴口罩,並轉知民眾里長處理情形。
☀️ 民眾詢問酷課雲線上課程事宜
5/18
☀️ 民眾陳情八德路四段202號騎樓吸菸問題-確認為禁菸場所,今日已請衛生局前往稽查
☀️ 側溝更新會勘施作後發現溝體淤積問題-水利處今日前往緊急開蓋會勘
☀️ 協助里上處理個案消毒案件-已完成清消
☀️ 里民疫情期間醫院出院後安養中心之安排陳情-已協助
☀️ 家長陳情學生酷課雲登入事宜-已協助
☀️ 民眾陳情人行道抽菸問題-已通知強化稽查
☀️ 民眾反映國道客運實聯制&萬華國道客運上客引導至大站-已建議公運處
☀️ 民眾反映大賣場應落實實聯制-已發文商業處
☀️ 民眾反應研究生實驗室防疫相關問題-已回覆並轉林奕華委員辦公室處理
☀️ 地方陳情後巷雜亂-已請環保與建管處理
☀️ 民眾臉書陳情部分低區仍有人不戴口罩-已通知警察局加強勸導
☀️ 民眾陳情憂心外送人員成為防疫破口-已將勞動局函文各外送平台無接觸外送方式轉知民眾
☀️ 民眾反映在宅托育服務契約不完備-已協助
☀️ 民眾反映快篩站流程動線有問題-已了解情形後回覆陳情人
☀️ 地方陳情確診者未確實提供疫調足跡-已發書面質詢建議完善措施
☀️ 民眾反映學校停課卻未提供老師居家辦公選項-已轉知教育局個案處理
☀️建議市府第三級警戒期間住宅區路邊免費停車-已發書面質詢
☀️建議市府提出產業補助計畫-已發書面質詢
5/19
☀️ 里長反應防疫旅館出入口問題-已協調改善完畢
☀️ 里長陳情在里內碰到失蹤人口-通報轄區派出所後聯繫社工,社工已前往派出所進行失蹤人口確認
☀️ 路面破損乙案-新工處將於5月底前進場施作
☀️ 民眾反映里內公園及區民活動中心遊民聚集問題-市府已前往協助
☀️ 民眾陳情因疫情無法至醫院進行癌症標靶治療-已回覆陳情人
☀️ 民眾防疫照顧假的疑問-已回覆
☀️ 民眾反映店家實聯制疑慮-提供衛福部實聯制指引措施予以民眾
☀️ 民眾反映很多人在室外抽菸不戴口罩-已要求相關單位強力稽查
☀️ 民眾反映學校遭隔離學生宿舍與行政人員辦公空間為同一棟有感染疑慮-已初步回覆並轉交林奕華委員辦公室進行後續協調處理
☀️ 實聯制制度化議題進行書面質詢
5/20
☀️ 民眾反映疫情期間商業登記變更現場送件有防疫疑慮-已協助民眾
☀️ 民眾反映工地施工影響家中有震動現象並檢舉夜間施工-已轉建管處了解施工時程,告知監造與工地進行改善,並查無夜間施工,將會持續稽查
☀️ 里長反應外送平台送餐無人領取,易導致環境髒亂及民眾恐慌-已聯繫外送平台了解訂單異常狀況,並通知環保局於明早協助清除廚餘
☀️ 里長反應台電輪流停電順序混亂及時間疑慮-已將台電回覆訊息轉達,並請台電查明後回覆是否為維修斷電
☀️ 協助里辦公室申請社區關懷據點核銷事宜-統整核銷資料後轉交給社會局
☀️ 里長陳情公園內因下雨導致積水-已請公園處於前往案址處處理並確認公園下有無管線影響積水
☀️ 里長陳情台北藝文推廣處外YOUBIKE無法還車及借車-交通局確認後台電於下週進場施作後即可上線營運
☀️ 民眾陳情因小吃店因疫情停業能否申請紓困方案-已回覆並詢問費鴻泰委員辦公室,後續會再爭取
☀️ 民眾陳情希望社宅工地落實消毒分流-市府已回覆皆已消毒和人員控管
☀️ 民眾陳情細胞簡訊內容易誤解-已轉蔣萬安委員辦公室反應民眾意見
☀️ 民眾反映興建大樓環評問題-已轉知環保局協助了解情況
☀️ 民眾反映政府工程人員未配戴口罩-已轉知勞動局加強工地防疫措施宣導
☀️ 北農棄菜建議轉給社福機構-書面質詢
☀️ 消促會陳情,高救隊勤二休一變相壓榨消防員-書面質詢,市府已改回來
☀️ 北醫醫護染疫,建議加強北醫周邊清消-書面質詢
5/21
☀️ 里長陳情公園內涼亭民眾群聚-已通知公園處並於今日暫停開放涼亭
☀️ 民眾陳情側溝蓋上方設置固定式障礙物乙案-已連繫新工處,並發文告知違規行為人
☀️ 民眾詢問因疫情延後癌症治療是否有配套措施-已轉知衛生局回覆並轉蔣萬安委員辦公室
☀️ 吳興商圈自治會反映民眾進入市場不戴口罩,商圈人手不足勸導無效-已連繫市場處與信義分局於尖峰時段派員協助勸導
☀️ 里長詢問台電計畫性停電事宜-已協助了解狀況並通知里民停電時程
☀️ 民眾陳情周邊工程夜間施工吵雜-已建請新工處三級防疫期間路上車流遽減,可改由日間施工,以避免打擾民眾休息
☀️ 民眾來電反映疫調足跡公布與消毒事宜-已解釋目前疫調情況並宣導北市府政策
☀️民眾來電詢問色弱考取汽機車駕照事宜-已轉由監理站做體檢相關後續回覆
☀️民眾陳情醫院通知要讓確診家屬回家繼續隔離,但家中並無隔離條件-處理中
☀️捷運單程票消毒疑慮-已由捷運公司說明消毒程序
☀️民眾詢問出境自費篩檢相關事宜-已回覆
☀️民眾陳情興建工程施工人員群聚未戴口罩-已請勞動局勞檢處及警察局派員加強宣導防疫措施
☀️民眾反映同住家人高齡有發燒症狀1922卻無法處理-已轉知衛生局協助處理該案
☀️里長反映購買防疫用品消毒里內申請經費流程繁複-民政局回覆里長購買防疫用品可簡化核銷流程
☀️協助基層消防隊員處理勤一休一卻變相禁休事宜-已轉知消防局回覆告知消防同仁
☀️禁止內用期間建請市府協助小店家渡過難關外送平台-書面質詢
☀️建請市府維護消防員權益已提高服務品質-書面質詢
5/24
☀️ 民眾反映倒垃圾人流眾多容易造成群聚,建議增設臨時收垃圾區域➡️已轉給環保局研議可能性
☀️ 民眾反映消費糾紛爭議處理➡️已預約周三線上法律諮詢服務
☀️ 民眾反映AZ疫苗副作用,並希望政府明示AZ疫苗副作用效果與機率➡️已回覆民眾,並轉由蔣萬安委員及費鴻泰委員辦公室向衛服部反映
☀️ 民眾來電詢問店面若有確診者到過處理SOP➡️已轉由衛生局處理
☀️ 里長陳情綠地涼亭有民眾聚集➡️已轉公園處,並於今日圍上封鎖線
☀️ 里長陳情因大雨導致松河街78號前路樹倒塌➡️已轉公園處,公園處接獲通知後前往案址處移除路樹。
☀️ 清潔隊員反映行人專用垃圾桶遭民眾丟棄家戶垃圾➡️已初步回覆並發文環保局協助處理
☀️ 民眾反映疫情嚴峻建議市府延長在家線上學習的時間➡️已初步回覆並發文教育局協助處理,教育局正在進行沙盤推演
☀️ 民眾反映消防局一般分隊只有一般防護衣可穿著➡️已初步回覆並發文消防局協助處理
☀️ 民眾反映消防局要求同仁用休假時間進行快篩➡️已初步回覆並發文消防局了解情況
☀️ 民眾反映市府不公佈足跡應公佈各區確診數➡️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民眾
☀️ 民眾反映老人養護機構有長者確診卻未就醫➡️已轉知社會局協助處理長者就醫
☀️ 民眾建議校園及活動中心設置快篩站➡️已回覆快篩站設置有其專業性,市府已加開20間急救責任醫院為快篩站,請多加利用
5/25
☀️ 里長來電詢問里內長照中心有確診者後去處理➡️已回覆環保局於戶外完成消毒,人員後送持續進行中
☀️ 里長反應里內綠地有民眾脫口罩喝酒情形➡️已轉達派出所巡邏時加強勸導
☀️ 商圈自治會反應新聞報導與現實有落差➡️已請記者同業代為轉達
☀️ 民眾反映社區酒精機事宜➡️處理中
☀️ 民眾陳情店面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疑慮➡️都發局了解中
☀️ 民眾陳情社會福利補助事宜➡️詢問社會局後,致電回覆陳情人申請流程
☀️ 里長陳情因三級警戒超商廁所關閉導致八德立體停車場洗手間使用率增加➡️請停管處於案址處設立實聯制條碼,並加強清潔
☀️ 民眾詢問確診者清消作業流程➡️回覆民眾衛生局SOP,並安撫民眾
☀️ 塔悠路待轉區問題➡️已回覆民眾外來解決方案
☀️ 民眾反映防疫照顧假沒補助生活陷困境➡️已回覆民眾社會局有急難救助,若有需求辦公室可協助
☀️建議市府水、天然氣抄表E化優惠➡️書面質詢
☀️見疫情緩解遙遙無期,恐增加家暴案件數,建議市府採取預防措施➡️書面質詢
☀️ 殯葬業者巧立名目哄抬價格疑慮➡️書面質詢
5/26
☀️ 民眾反映娃娃機台疑似營業中➡️已請商業處前往現場稽查,並連繫業主
☀️ 里長反映公園廣場內群聚問題➡️已請公園處前往勸導,並連繫轄區派出所前往勸導
☀️ 協助里長申請里鄰建設 經費啟動社區清消➡️已連繫民政課課長及里幹事與里長說明經費使用原則
☀️ 民眾陳情確診後身體微恙事宜➡️已請衛生局及健康服務中心聯繫個案,依照sop處理
☀️里長反映外國男子曾與確診者接觸後被趕出旅館不知所蹤➡️已請衛生局及教育部協助安置該外籍留學生
☀️ 民眾反映其家人確診陽性,過沒多久就出院對此感到疑慮➡️已請健康服務中心與陳情人聯繫會盡力協助
☀️ 郵局員工反映有員工被確診密切接觸人員卻未被匡列隔離➡️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 民眾反映住家附近有確診者因環境未被消毒不知可否正常上班➡️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 民眾反映頂樓違建想要分割空間法規問題➡️已請建管處查詢相關法規
☀️ 里長反映里內路面破損補丁不美觀且施工粗糙➡️已轉由新工處調查並善後
☀️ 民眾反映倒垃圾有群聚傳染可能,希望增設全時段垃圾收受點➡️已請環保局評估增設
☀️ 社區大樓瓶裝水與酒精提供➡️已於早上完成無接觸送達
☀️警察局不斷創造業務增加員警染疫風險問題➡️書面質詢
5/27
☀️ 民眾詢問室內裝修相關事宜➡️詢問建管處相關法令規定後回覆陳情人
☀️ 里長詢問疫苗施打相關排程➡️詢問衛生局後回覆里長
☀️ 民眾反映托嬰中心停托至6/14卻要繳交六月的月費給機構➡️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 民眾反映因疫情生活出現困境➡️已將社會局能提供之服務告知陳情人
☀️ 民眾詢問群組轉傳鄰居確診個案與足跡➡️已回覆請勿轉發,若有確診市府一定會根據足跡做好消毒,切勿恐慌與猜測
☀️ 里長反應社區消毒物資採購報帳程序問題➡️已協調區公所做說明並協助核銷
5/28
☀️ 民眾詢問長者施打疫苗進度與時程➡️衛生局回覆,目前疫苗優先給第一先醫護人員施打,後續待疫苗充足後會開放給長者施打
☀️里長、里民及市場商圈自治會反應確診者足跡消毒➡️已協調環保局於本日(28號)下午完成清消
☀️ 民眾詢問政府最新有關家中幼兒紓困補助事宜➡️已轉由立法委員辦公室做協助了解
☀️ 地下街店家詢問紓困租金事宜➡️已回覆民眾免租金紓困方案
☀️ 里長陳情綠地水龍頭損壞事宜➡️已轉公園處前往案址處進行修復
☀️ 里長陳情人行道上施工廠商放置三角錐後未恢復原狀➡️已轉交工處並請交工處通知廠商協助移除
☀️ 民眾陳情性侵案件➡️已請社會局協助提供線上心理諮商服務
☀️ 里長反映外國男子於旅館確診,旅館該如何妥處➡️已請衛生局協助聯繫該旅館經理。另,請觀傳局提供住宿旅店名單
☀️ 爭取大眾運輸第一線人員列公費疫苗資格➡️書面質詢
5/31
☀️民眾檢舉鄰居為居家檢疫者卻下樓抽菸➡️確認地址後向衛生局檢舉
☀️民眾經過里長反映快篩陽性後在家三天無任何電話告知該如何做下一步➡️已轉告衛生局,並經協調後安排陳情人至檢疫所集中檢疫
☀️民眾詢問三級開設,酒吧業是否屬八大行業應關門,還是可外帶➡️經商業處解釋,八大行業中飲酒店業規定為有女陪侍,一般酒吧如同餐飲業禁止內用但可以外帶
☀️民眾反映住家鄰居疑似為確診個案,希望得知相關資訊➡️已回覆若有確診將會由衛生局統一安排隔離事宜,民眾切勿妄加揣測、勿聽信謠言,並注意勤洗手,外出務必戴口罩
☀️社區反映酒精機及酒精提供事宜➡️已於下午送至管委會
☀️民眾詢問醫護人員施打疫苗相關問題➡️已回覆目前北市府施打順序,待有更多疫苗分配後會再通知施打
☀️里長反映原先預定後巷美化工程施作因疫情延誤,想了解後續時程安排➡️衛工處已與里長溝通回覆待梅雨季過後盡速施作
☀️環保局員工家屬反映政府規定疫苗施打並未完整規劃造成群聚疑慮➡️已轉知衛生局及環保局,後續任何市府單位人員施打,應規劃完整日程及動線,勿造成群聚或拖延情況
☀️民眾陳情居家隔離返家無一人一室等事宜➡️請民眾提供資訊後轉交給衛生局協助處理
☀️民眾陳情住家外噪音等事宜➡️請環保局前往稽查
☀️民眾對於疫苗研究疑慮➡️已提供相關資訊
☀️民眾反映生育獎勵金因資格不符無法領取➡️已將民政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托嬰中心退費不合理➡️已將社會局及衛福部回覆內容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市場攤販不戴口罩➡️已請警察局多加注意
☀️民眾反映懷孕婦女及自體免疫有問題者之第一線醫事人員應施打莫德納➡️已將衛生局及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托嬰中心僅退餐費、交通費不合理➡️已將社會局及衛福部回覆內容轉知陳情人
6/1
☀️里長陳情台電圍牆美化案進度及彩繪事宜➡️已連繫台電,並於今日提供彩繪細節簡報給里長參考
☀️民眾反映家人卻診致電相關單位卻遲遲無回應➡️已轉知衛生局協助陳情人
☀️民眾反映雇主強制要求員工放防疫照顧假➡️已將勞動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疫苗期刊疑慮➡️已回覆資訊
☀️市場防疫陳情➡️已提供市府新政策
☀️民眾反應住家樓下路霸問題➡️已轉由當地里長與派出所進行協助
☀️民眾詢問紓困方案日期與內容➡️已轉請立法委員辦公室協助
☀️民眾反映店家經營有土地使用分區疑慮➡️協助處理中
☀️員警搶打疫苗成亂象➡️書面質詢
6/2
☀️里長詢問市場周遭清消問題➡️已轉知環保局協助處理
☀️產業補助相關疑問➡️已提供民眾相關資料
☀️市場自治會反映市場實聯制實施問題➡️已轉由市場處、衛生局協助完成
☀️民眾反映疫苗施打順序疑慮➡️已將政府相關資格規定回覆說明
☀️民眾來電詢問紓困方案及領取步驟➡️已轉介立法委員辦公室
☀️民眾反映居家保母受疫情影響政府補助措施為何➡️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惡質幼兒園強迫老師休假➡️書面質詢
6/4
☀️里長陳情因局部大雨導致巷內淹水➡️轉知水利處並請里幹事通報防災系統,後續請警消單位確認現場有無災情後回報里長
☀️市場商圈自治會陳情大雨導致淹水➡️轉知水利處處理
☀️里長反映淹水請求協調抽水機➡️協助與區公所協調並取得防汛沙包
☀️民眾反映家門前因大雨導致淹水➡️轉知水利處處理
☀️診所行政人員詢問疫苗施打時程➡️已轉達衛生局回覆
☀️里長反映希望里內市場增加即時監測系統➡️已與市場處確定後續名單有納入
☀️民眾反映家中長輩病逝沉重後世使其經濟陷入困境➡️已請社會局同仁與陳情人聯繫協助處理紓困事宜
☀️民眾反映雙重國籍的孩童領取紓困金是否有浪費國家資源的疑慮➡️已將社會局及教育部的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無業又沒勞保是否無法申請紓困補助➡️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政府紓困4.0審108年財稅資料不合理➡️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7
☀️民眾檢舉公司無分流措施使員工群聚上班➡️已轉勞動局確認相關規定後做稽查
☀️民眾來電詢問6/7後是否可預約施打疫苗➡️已回復衛生局說法,將等待中央統一公布
☀️里長詢問里辦公處設疫苗施打站相關規劃➡️已回覆目前僅由中央規劃中,尚未有實行細則
☀️民眾反映住家附近施工噪音過大且有夜間施工疑慮➡️經建管處稽查並無夜間施工,也已請施工單位注意施工時間前後噪音減輕
☀️民眾陳情因積水後導致道路不平➡️已請新工處入案修復
☀️里長陳情衛工管線堵塞➡️已請衛工處前往案址處修復,並與里長聯繫
☀️里長詢問75歲以上長者施打疫苗情形➡️已回復里長衛生局目前規劃,並協助里長整理圖文發至里鄰群組
☀️北市牙醫公會反映牙助工作隨時會接觸患者卻未被列為疫苗施打對象➡️衛生局回覆,牙助係屬第一類接種對象,衛生局依據中央配發本市疫苗數量,已通知是類對象進行接種
☀️民眾反映其報名參加防疫旅館動員令,市府雖提供第一線工作人員接種疫苗,但該民眾希望同住家人亦能一併接種疫苗施打➡️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其父住松德院區護理之家,該護理之家已有人確診,希望儘快安排其他住民施打疫苗➡️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疫苗陸續進來後,自費疫苗預約被取消是否能優先施打➡️已將衛生局、疫情指揮中心回覆轉知陳情人
☀️醫護人力吃緊醫療量能不足➡️書面質詢
6/8
☀️社區陳情住戶確診後社區清消問題及注意事項➡️詢問健康服務中心後致電給主委健康服務中心衛教事宜
☀️里長詢問紓困申請事宜➡️將中央紓困方案統整後傳給里長
☀️里民反映後巷路面不平➡️已請衛工處派員前往稽查並修復
☀️里長反映車格規劃不一致導致交通堵塞➡️已請停管處重新規劃車格並增繪紅線
☀️里長詢問機車泡水補助及稅籍事宜➡️已轉監理處與稅捐處,後續回覆里長
☀️民眾想捐贈尿布及看護墊給醫院➡️已將醫院聯絡資訊提供該民眾
☀️民眾反映消防局一般分隊仍穿著標準防護衣不合邏輯➡️已將消防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希望托嬰中心彈性收托提供基本照顧➡️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悠遊付店家優惠➡️書面質詢
☀️市府記者會資訊含糊致使民眾誤解➡️書面質詢
6/9
☀️里長反應虎林街路段須反光鏡增設➡️已建請交工處協助裝設
☀️去年會勘施工案件進度與後續事宜確認➡️市府因疫情期間,其他工程有所延宕,正積極催促中
☀️民眾反映年輕人為經濟市場主力應優先施打疫苗➡️已將意見轉由立法委員辦公室向衛福部建議討論
☀️同學反應大學期末考遭學校要求全程錄影並上傳高畫質影片,但並非每位同學都能負擔高階器材費用➡️已轉由林奕華委員辦公室,向教育部瞭解規定是否合理合法,並研擬相關備案
☀️民眾陳情市場周遭廣播時間過早➡️已轉市場處並協調該市場自治會協助配合
☀️民眾反映因疫情工作受影響卻無法申請任何紓困補助➡️已將社會局與勞動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採檢者用塑膠手套摸民眾頭部會遭間接感染➡️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10
☀️里長陳情行穿線標誌補繪➡️已轉交工處將案址處入案處理
☀️民眾詢問關於第六類施打疫苗事宜➡️已詢問衛生局,目前市府正在規劃等公佈後按照SOP前往施打
☀️里長陳情停車格收費瑕疵事宜➡️已將案件轉停管處,後續由停管處聯繫里長
☀️店家陳情安心就業計畫申請事宜➡️已將案件轉交勞動局,並聯繫民眾
☀️民眾陳情藥妝店藥師並無在醫事人員施打疫苗名單➡️已將施打漏洞與相關問題轉由衛生局,並建請衛生局儘速修正
☀️民眾反映衛工處施工廠商電話是空號,且施工時間並未詳實記載有違規疑慮➡️已請衛工處進行調查,並針對相關單位的申請與文件是否有確實送達與審核做複查,並針對疏失處進行裁罰
☀️民眾詢問曾罹癌的年輕人未持有重大傷病證明是否能以重大傷病者的身分優先施打疫苗,以及政府是否有規劃將孕婦列入莫德納疫苗施打名單中?➡️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年長者施打疫苗可否從最年長者開始優先施打➡️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診所行政人員反映等不到施打疫苗通知➡️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診所偷打疫苗事件➡️書面質詢
6/11
☀️里長來電反應里辦設點施打疫苗計畫可行性疑慮,包含志工疫苗接種與觀留室空間不足等➡️已將相關問題轉知民政局與衛生局,納入後續考慮
☀️里民反應街口寺廟前有民眾不戴口罩吸菸聊天➡️已請轄區員警到場開單並勸導
☀️店家詢問淹水補助➡️已回覆補助資格與相關連結
☀️民眾詢問營業店家員工用餐事宜➡️已詢問衛生局,並回覆民眾遵照三級警戒之規定
6/15
☀️民眾陳情因失智症無法出門施打疫苗事宜➡️已請社會局協助確認是否符合到宅施打資格,後續連繫陳情人
☀️里長陳情松山車站樓梯間不明人士聚集問題➡️已請轄區派出所前往處理
☀️里長陳情台安醫院周遭施打疫苗交通問題➡️已請轄區派出所前往案址處疏導交通
☀️民眾反應小診所排隊施打疫苗導致周邊店家抗議➡️已請里長及里幹事協助宣導依照預約時間抵達,並協助排隊事宜
☀️民眾反應85歲以上不在籍長者無法施打疫苗➡️已回覆可以向區公所民政課進行電話預約。
☀️民眾反應北市百貨公司應比照台中市確診流程進行全員快篩➡️已建請衛生局及勞動局參考台中市作為,並設立機動快篩隊
☀️民眾反映機車淹水相關補助➡️已發文給市府研議
☀️民眾質疑北市疫苗安排不公➡️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16
☀️民眾陳情松山轉運站廣場垃圾問題➡️已請公運處前往現場清理
☀️協助社區疫苗接種站礦泉水➡️已無接觸送達至現場
☀️停車場外觀設計問題➡️已告知相關單位,正研議其他補救方案
☀️民眾陳情疫苗相關問題➡️已轉給費鴻泰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民眾反映診所疫苗施打人潮恐成另類群聚增加感染風險➡️已回覆陳情人
☀️疫苗開放長者施打亂象多➡️書面質詢
6/17
☀️民眾陳情非設籍北市80歲長者施打疫苗預約不到➡️已轉衛生局,並等待市府公告統一施打時間
☀️里長陳情路燈損壞➡️已轉台電公司及公園處修復
☀️峨嵋停車場外觀設計➡️已轉最新進度
☀️民眾陳情住家附近樹木應保留不應移除➡️已回覆該處為私校校地,學校因長期被人丟棄垃圾選擇將樹木移除重新美化,並轉達陳情人訴求
☀️民眾詢問日照中心設立相關流程與問題➡️已轉由社會局回覆陳情人
☀️民眾詢問若托嬰中心復課園所僅願支付基本工資是否合理➡️已將社會局與勞動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18
☀️管委會陳情申請土地丈量事宜➡️已請管委會提供資料轉給地政局協助辦理
☀️里長陳情纜線權責問題➡️已請新工處請道管中心排案前往稽查確認
☀️民眾陳情藝文紓困問題➡️已轉立委辦公室
☀️民眾陳情住家門口違停嚴重➡️已請交工處協助劃設紅線
☀️民眾陳情家附近公司一樓吸煙區仍有員工聚集吸菸➡️已轉派出所前往取締開罰並勸導關閉戶外吸煙區
☀️里長反應疫苗施打細節及改善措施➡️已轉給衛生局評估並進行改善
☀️民眾詢問65歲以上施打疫苗順序➡️已轉衛生局回覆給陳情人
☀️民眾反映一至三類人員尚未施打疫苗之相關事宜➡️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民眾
6/21
☀️民眾反映衛生下水道接管工程遲遲未開工➡️已請衛工處查明後回覆
☀️民眾反映家門口有蜂窩➡️動保處已協助處理完畢
☀️民眾反映新北市府取消分流制度要求全部到辦公室上班➡️已轉由新北市議員反應處理
☀️民眾反映申請急難救助時間過長,急需幫助➡️已請社會局處理
☀️民眾陳情側溝蓋位置問題➡️已請新工處將案址處入案並排案辦理會勘
6/22
☀️民眾陳情花葬事宜➡️已聯繫殯葬處後續聯繫陳情人
☀️民眾詢問第二劑疫苗時間➡️民眾詢問第二劑疫苗時間
☀️民眾反映疫情急難救助金尚未發放➡️已跟社會局確認儘速處理
6/23
☀️里長陳情機車退出人行道疑慮➡️已請停管處同仁致電與里長商討解決辦法
☀️里長陳情停車格補繪格線後油漆留置現場➡️已請停管處前往處理
☀️市場商圈攤商反映要納入果菜市場施打名單➡️已跟市場處確認傳統市場由自治會造冊後回報施打
☀️診所反應疫情期間勞工相關爭議被要求到局內說明,希望改用書面等方式減少接觸➡️已由勞動局協調改由電話訪談再由公文確認後處理
☀️詢問雙北第七類造冊資格問題(外送員及保母)➡️已回覆目前尚未定案造冊單位
☀️民眾詢問高危險族群是否能至特別門診諮詢後注射疫苗➡️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委員辦公室詢問台北通是否能申請急難救助➡️該訊息為假訊息請民眾勿上當受騙
☀️民眾反映南門市場傳攤商確診市府未快篩和PCR➡️已回覆陳情人將以書面質詢方式要求市府儘速處理南門市場問題
☀️士林長照環南市場爆群聚市府防疫破功➡️書面質詢
☀️南門市場傳確診市府卻未進行快篩和PCR➡️書面質詢
6/24
☀️里長陳情路樹修剪問題➡️已請公園處排案修剪
☀️里民陳情天然災害救助申請➡️已轉相關申請文件,填寫完畢後協助轉交區公所
☀️里民詢問北市快篩配合醫院➡️已將北市所有快篩地點提供,並囑咐若有疑似症狀儘速就醫篩檢通報
☀️里長反應機車違停嚴重,且車格劃設有誤➡️已請交工與停管處協助處理
6/25
☀️民眾詢問疫苗殘劑施打時程與預約方式➡️已回覆待府內相關規則制定完成會統一公告
☀️民眾陳情住家附近辦公大樓依舊有群聚抽菸狀況➡️已請警察局前往規勸開罰
☀️協助外送平台與傳統市場合作事宜➡️接洽處理中
☀️民眾反映孕婦施打疫苗行政流程混亂➡️提出書面質詢
6/28
☀️里長陳情道路銑鋪後下雨導致路面積水➡️已聯繫新工處及道路孔蓋單位前往勘查後修復。
☀️民眾陳情於市場外斜坡處滑倒➡️已聯繫市場處前往勘查後針對斜坡道安全加強。
☀️藝文紓困4.0資格問題➡️已轉給委員
6/29
☀️民眾陳情垃圾佔用車道問題➡️已請環保局前往現場稽查勸導
☀️里長詢問台北市施打疫苗流程➡️已將衛生局民政局資料整理後供里長參考
☀️民眾詢問診所新上任醫護人員施打疫苗流程➡️已詢問衛生局等帶回覆中
☀️里長反應里內巷道標線不清➡️已請交工處統整並畫設速限及方向標示
☀️民眾詢問防疫旅館退費問題➡️已提供民眾消保會相關解釋
☀️民眾詢問65歲以上疫苗施打時間➡️已回覆民眾台北市尚未公布
疫情越來越嚴峻,請各位市民每天收看台北市政府所開設的記者會,取得最新資訊!
6/30
☀️民眾陳情孕婦施打疫苗問題➡️已連繫衛生局後將台北市孕婦施打疫苗資訊整理後給陳情人
☀️民眾陳情長照交通接送服務費用調漲問題➡️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委員辦公室
☀️市政總質詢➡️書面質詢
7/1
☀️民眾詢問家中役男是否要自行上網預約施打疫苗➡️已將國防部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紅線塗銷增加機車格位➡️已轉交工處評估討論
☀️診所詢問曾有確診者足跡處理辦法➡️已轉請衛生局回覆
☀️市場攤商詢問疫苗施打時程➡️已轉衛生局及市場處回覆
☀️市政總質詢➡️書面質詢
7/2
☀️民眾詢問電話預約疫苗事宜➡️已告知民眾明日疫苗預約電話
☀️市政總質詢➡️書面質詢
7/5
☀️留學生詢問爭取施打疫苗乙案➡️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虎林專案未造冊也未領取號碼牌該如何妥處➡️已通知民眾7/7至醫院網站預約掛號進行採檢
☀️民眾反映銀行僅提供室內五人辦事,其餘人等要在室外等候恐造成群聚乙案➡️已轉知衛生局及警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因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遭消防局裁罰➡️已回覆陳情人後續將致電聯繫
☀️里長陳情停車格位置事宜➡️已聯繫停管處後續排案處理
☀️民眾詢問虎林專案資格與時間➡️已解答
☀️里長反映里內樹木未修剪➡️已轉公園處處理
☀️長照交通費用調漲➡️書面質詢
☀️線上學習數位落差暨資訊內容未分流➡️書面質詢
☀️非屬七國旅遊史以外旅客強制入住防疫旅館➡️書面質詢
☀️虎林街周邊驚爆確診➡️書面質詢
7/6
☀️民眾詢問疫苗施打問題➡️已回覆陳情人
☀️民眾詢問無管委會大樓消防設備檢修規定➡️已轉答消防局申報辦法
☀️民眾詢問免費PCR篩檢事宜➡️已解答
☀️民眾詢問長者對莫德納成分過敏是否可要求打AZ➡️此批分配疫苗皆為莫德納,若不適合則需等待下一批
☀️里長反應人行道破損問題➡️私地部分將由建管處發文請大樓維管
☀️民眾詢問勞資爭議官司相關問題➡️已進入法律程序案件將轉律師進行法律諮詢
7/7
☀️民眾陳情社區磁磚剝落問題➡️已請建管處使用科前往現場處理
☀️里長陳情停車格位置事宜➡️已請停管處將案址處入案處理
☀️民眾詢問1922疫苗預約系統漏洞➡️已回覆
7/9
☀️里長反映街友發燒送醫事宜➡️已通知相關單位前往處理
☀️反映公有場館承租問題➡️已反映給市府
☀️民眾詢問假消息檢舉相關法律問題➡️已建議使用法律諮詢服務
☀️民眾詢問後巷美化工程相關時程➡️已請衛工處回覆
☀️民眾反映受疫情影響收入驟減安心上工無法做滿80小時及孩子就學貸款問題➡️有關就學貸款延緩繳費事項轉知陳情人,因陳情人戶籍在新北,已轉介新北市議員辦公室協助。
7/12
☀️里長陳情水溝孔蓋位置問題➡️已轉知新工處協助處理
☀️里長陳情街友逗留問題➡️已轉知社會局前往處理
☀️民眾反映交通問題➡️已回覆
☀️民眾反映仁愛醫院門診停診導致民眾無法就醫取藥➡️已連繫陳情人待回覆
☀️民眾反映為何民進黨執政縣市都無須線上預約疫苗施打➡️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第九類人員以主診斷、次診斷為判斷標準致使高風險疾病民眾不符預約系統資格➡️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爭取登記疫苗施打
☀️民眾反映罹患呼吸系統疾病卻因CDC以109年以後的健保資料為高風險疾病判斷依據,導致民眾不符中央預約系統資格➡️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爭取登記疫苗施打
☀️民眾建議將ICD10癌症病人列為高風險疾病施打對象➡️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爭取登記疫苗施打
7/13
☀️民眾陳情店家油煙問題➡️已請環保局派員前往稽查
☀️民眾陳情疫苗系統當機➡️已回覆
☀️民眾反映疫苗系統問題*6件➡️已回覆
☀️民眾反映大樓法空裝設欄杆問題➡️已回覆
☀️里長提出診所施打疫苗送水需求➡️已送達
☀️民眾詢問疫苗施打廠牌選擇問題➡️已回覆
☀️民眾反應因學業需出國影響兵役體檢問題➡️已聯繫兵役課並跟陳情人聯繫回覆
☀️民眾詢問廣慈社宅申請與抽籤事宜➡️已聯繫回覆
☀️民眾反映國際船員施打第二劑默德納疫苗時間遭延期➡️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民眾陳情承租市有財產建議➡️書面質詢
☀️建議市府將民眾遇到第九類疫苗登記問題反映中央➡️書面質詢
7/14
☀️詢問公車業者疫苗施打進度➡️已回覆
☀️詢問議員是否有採購疫苗提案➡️已回覆
☀️詢問監理站外面工程為何➡️已回覆
☀️民眾陳情市民大道六段車速過快問題➡️已請相關局處研擬改善措施
☀️民眾陳情禁停牌面設置不明顯➡️已請相關局處改善
☀️民眾陳情電影院群聚問題➡️已請觀傳局前往稽查指導
☀️民眾反映收到簡訊通知可以施打疫苗,預約平台卻無法進入➡️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家中有老母親需撫養卻受疫情影響無法生活有尋短見念頭➡️已請社會局今日進行訪視,訪視結果順利提供該民眾相關協助
☀️民眾反映今年57歲有免疫系統問題深怕疫苗不足無法施打莫德納希望政府多採購疫苗➡️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7/15
☀️詢問教師施打期程➡️已回覆
☀️民眾反映社區空地攤販販售行為有群聚疑慮➡️已請警察局協助勸導維持距離並分散時段
☀️里長反映里內路面鋪設工程問題➡️已交由新工處協助處理
☀️診所施打疫苗送水支援➡️已送達
☀️民眾建議疫苗施打系統相關問題➡️已轉請立法委員辦公室協助建議中央修改
☀️里長陳情蚊蟲過多➡️已請相關局處前往噴消
7/16
☀️民眾詢問原為第十類以後的施打順位對象但經醫師卻認為第九類高風險族群該如何在系統上更正預約系統➡️建議民眾直接重新在系統上進行預約
☀️民眾欲捐款協助經濟弱勢民眾詢問該如何進行捐款➡️已致電與捐款者聯繫
☀️民眾詢問不會上網預約系統預約疫苗是否能開設電話專線協助➡️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里長陳情路面人孔蓋過高➡️已請相關單位前往處理
☀️詢問市場疫苗造冊➡️已回覆
☀️詢問長輩第二劑預約➡️已回覆
☀️詢問自費第二劑預約➡️已回覆
7/19
☀️社區陳情確診清消問題➡️已請相關單位回覆社區
☀️詢問住家附近交通問題➡️已回覆
☀️協調台電施工時間➡️已轉委員辦公室
☀️詢問疫苗第二劑預約時間➡️已回覆
☀️詢問疫苗施打選項問題➡️已回覆
☀️民眾質疑國小教師19日起施打疫苗為何安排於花博接種站為何不採就近施打➡️已將教育局回覆轉知民眾
☀️民眾陳情以工代賑乙案➡️已將環保局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里長詢問選區里民生活陷入困頓乙案➡️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里長
☀️民眾詢問為何肺腺癌患者未納入第九類疫苗施打名單➡️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該民眾
☀️民眾反映住家無管委會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問題➡️已回電,並告知申報SOP
☀️民眾反映施打高端疫苗無相關憑證問題希望議員發聲➡️已記錄
☀️里長反映社宅施工相關問題➡️已請都更處提供資料並說明
7/20
☀️民眾對於施打資格疑慮➡️已回覆
☀️民眾詢問IG帳號➡️已回覆
☀️民眾反應住家附近停車格太少➡️已聯繫里長做會勘增設
☀️里長反映里內交通標示不清➡️已請交工處協助修正
☀️民眾詢問第二季疫苗施打相關問題➡️已回覆
☀️里長反應里內工程疑似有瑕疵➡️已請新工處與工班解釋說明
7/21
☀️協助里長申請文化在巷子➡️已協助
☀️里長陳情溝體結構導致無法清瘀➡️已聯繫相關單位安排會勘
☀️里長陳情路面坍陷➡️已聯繫相關單位緊急會勘
☀️民眾陳情商家違反使用分區規定➡️已請相關單位前往稽查
☀️里長反映大樓外部電纜雜亂➡️已請新工處及道管中心處理
☀️民眾反映車格改畫後汽車占用問題➡️已請交通大隊協助通知車主移車
☀️民眾反映第二劑疫苗預約問題➡️已回覆
☀️里長詢問里民活動場所夏季電費取消問題➡️已請台電回覆協助申請
☀️詢問造冊疫苗施打問題➡️已回覆
7/22
☀️確診足跡疑慮➡️已回覆
☀️質疑三級餐飲規範➡️已回覆
☀️民眾詢問勞資爭議協商申請方式➡️已請勞動局協助申請
☀️里長反映污水下水道接管問題➡️已請衛工處處理
☀️里長反應公園遊具更新相關事宜➡️已請公園處協助處理
☀️民眾詢問補習班相關事宜➡️已回覆
☀️里長陳情交通號誌及斜坡道工程不連貫➡️已請交工處調整標線
☀️疫情期間員警過勞問題➡️書面質詢
7/23
☀️協助里辦公室長照據點經費核銷➡️已協助並送件
☀️里長反映區民活動中心開放事宜➡️已請民政局協助
☀️補習班業者詢問解封後指引➡️已請教育局協助說明相關規定
7/26
☀️民眾詢問市府恢復托嬰為何限定師生比➡️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市府是否會開放即將過期莫德納疫苗預約➡️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蔣萬安委員辦公室
☀️民眾反映市場尚未施打疫苗➡️已回覆
☀️民眾反映施打順序問題➡️已回覆
☀️民眾詢問疫苗更改意願問題➡️已回覆
☀️民眾反映店家占用防火巷致使髒亂問題➡️已請建管處與環保局安排稽查
☀️里長陳情燈管及招牌掉落至電線上➡️已請相關單位前往協助
☀️里長陳情施工單位尚未進場維修➡️已聯繫相關單位並協助路證申請要求明日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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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豬梅肉片 400G
鹽醬五花肉 150G
韓式辣醬五花肉 150G
鹽醬雞翼4隻
燒汁雞腿肉 200G
磯燒飽魚4隻
芝心蝦餅1塊
※食物圖片及克數重量只供參考,實際重量可能有所偏差 ±10%
※各款食品介紹可於單點項目瀏覽
蔬菜盛盒 2份
洋蔥圈、翠玉瓜、精選菇類、生菜、泡菜
調味料
牛油、燒汁、岩鹽、椒鹽、黑椒
餐具
食物夾、剪刀、油掃、筷子、碗、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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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具組合
鐡板燒爐(大) 38cm x 19cm
燃料4個、滅火蓋、火槍、牛油紙、隔熱夾
!!使用爐具組合注意事項!!
-燃料 每罐燃燒時間約45分鐘
-遵守香港消防建議安全環境下使用
-防止兒童接近
電燒烤爐 適合4至6人用
※7天內非人為損壞包換新
※電線長約一米可能需自備拖板
※490 x 230 x 90mm
Hello大家好我叫阿Tsar, 大家都知我最近有幾忙呀
幾乎冇時間吃飯, 更加不好説約人出街食啦
正當我不知怎分配時間的時候, 就收到一居板燒外送網店的贊助
大家有看過我的影片都知道吧
但凡有贊助商找我拍影片, 我一定會要求有否優惠給我的網友和觀眾
有好西當然要跟人開心share啦, 我專誠叫了我弟和Angel上來
以前就我serve得人多, 現在就讓他兩輪流燒給我吃
我youtube頻道的會員都好喜歡這兩位嘉賓喎
大家如果喜歡兩位嘉賓上我的節目,
記得幫我分享影片兼留言叫他們多點上我節目
一居板燒外送是全港首創鐵板燒懶人包外送
説是懶人包,當然方便至上啦,這裏是一個四人套餐
套餐以外加了帆立貝和帶子都是來自北海道㗎
現在又限聚令、又不可以去旅行、下個月聖誕還可能天氣轉冷
懶人包調味料、工具、牛豬雞齊備
快call三五知己, 叫一居鐵板燒返屋企
獨食易肥, 個個食完encore因為勁好味!!!
單説調味料都有幾種,牛油、燒汁、岩鹽、椒鹽、黑椒
跟餐會有兩盒沙律 ,
裏面各自有 洋蔥圈 、翠玉瓜、菇類、生菜, 另外兩盒泡菜kimchi
在燒烤肉類過程中 ,放些蔬菜去燒烤, 可以吸收肉類的油份
除了吸油之外 ,蔬菜菇類吸取肉汁精華,令蔬菜都好味到飛起
至於餐具方面,有油掃,可以將肉類油份在鐵板上面掃得均勻
燒出來特別香特別靚特別好味
食物夾可以用作夾生的食物,放在燒烤盤上
衛生又方便,鉸剪可以剪細食物,再放落包生菜裏
不說,你還以為我去了韓國,以上講的餐具都可重用,안녕하세요,
你看這個鐵板燒爐幾靚,下次燒烤不用出去跟姐姐爭霸爐啦,
附送四個燃料、火槍、滅火蓋、 牛油紙,
這個隔熱夾是換燃料時,用來夾起個鐵板
當然你亦可以遲些用來夾起飯煲裏的蒸餸啦,
筷子、碗、枱布, 食完包去揼不用洗碗抹枱呀, 我覺得最厲害是個袋
我昨天去維修電腦 ,就把整部電腦放了入一個袋去維修
除了實用之外 ,我覺得它的設計好有東洋feel ,こんにちは
好過你用條麻繩紮住部電腦行出街啦, 大閘蟹咩
今集當然有我最擅長的十大必吃, are u ready?
第一必吃, 韓式辣醬五香肉
我弟所用一種燒法是學習韓國街市阿豬媽的
首先將肉燒到金黃,Yam 些燒汁,
才包住生菜吃, 入面仍然保持肉汁,맛있어요
韓式辣醬五香肉,細佬扮阿豬媽好純熟
Angel食到嘴喐喐 ,暖男細佬係我哋嘅男僕
燒完五花腩,即刻放些蔬菜落去,吸收油份,香噴噴
令到洋蔥更加甜, 這種食法的蔬菜就不會燒到乾爭爭啦
第二必吃,鹽燒雞翼
燒雞翼 ,燒到金香至食
但係你見到佢入面冇燶
肉嫩多汁認真好吃、快領啲拖馬齊齊來食
入面夠多汁,肉味又夠香
認真好吃,食過返尋味,
第三必吃 ,一口牛
燒的時候 ,技巧就是要每一面慢慢煎 ,不要常返來返去
這樣就可以做到外面脆香口 ,入面多汁juicy好鬆化
冇筋、冇渣,阿婆都食得,好好食、個個食、你食我又食
第四必吃,北海道帆立貝、帶子3L
什麼叫3L呢,其實就是刺身帶子尺碼
3L 即每公斤約 11至15隻,
嘩你看帶子幾大粒,還大過Angel 隻拳頭呀
顏色閲目,產自北海道的帆立貝和帶子厚實彈牙,
無論燒烤或刺身生食都一樣鮮甜美味,
北海道帶子帆立貝夠大粒,肉質鮮甜又結實
海水鹹香係我嘅favorite,咁識食冇人夠膽話我笨檸7
第五必吃,磯燒鮑魚
一早已經煮熟了,燒完之後都不會縮水呀
非常入味,我弟還將其剪得靚靚仔仔
放上鮑魚殼,磯燒鮑魚汁味濃、燒得啱啱好唔會燶
燒完剪埋請慢用, 溫馨友誼親情在心中
第六必吃,安格斯牛肩胛, 呈現大理石花紋,
脂肪分佈均勻,燒的時候要留意,因為好快熟,
入口濃郁、柔軟而且多汁,
入口細緻香甜多汁的肉質, 加上持久不散的回韻
滋味油香滴滴仔,入口即溶最盞鬼
四人套餐唔係貴,招朋喚友,先生幾多位
第七必吃 ,澳洲M7和牛西冷 250G x 2件,
澳洲和牛3大特點:帶有甜香的牛油味道。
口感嫩滑,牛肉結構肥瘦相間,沒有筋膜,入口即溶。
肉汁充足,簡單煎烤後油花開始融化,帶出香濃牛味。
牛扒厚切薄切也有學問。厚度這個剛剛好
燒烤的時候,高溫就將牛扒面煎封,能夠將肉汁鎖住
肉味濃郁 ,油花平均, 我三人都喜歡食敕生,
所以就將扒烤到三成熟
令到肉質更加豐富 , 入口更加juicy
工作忙碌做到殘,輕鬆自在食澳洲和牛西冷,
一居外送鐵板燒確係盞, 色香味齊食到個個眼眨眨
第八必吃,美國豬梅肉片
豬肉肥瘦均勻,由於豬肉是一定要熟透的,
豬肉切得比較薄片,這樣就比較容易燒熟
調味得非常之好,油香四射,
擔擔肉好滋味、入口唔覺肥膩
嫩滑肉汁好質地,家中燒烤日日holiday
第九必吃 , 芝心蝦餅
第十必吃 ,沙律
生菜包豬腩夠好味 、姑類沾肉汁好味到出奇
翠玉瓜咁食唔怕肥, 洋蔥燒過突顯甜味
多謝一居板燒外送贊助,全港首創外賣鐵板燒係一哥
套餐、單叫款式多羅羅,食完個個要encore
家中燒烤抵食兼自助,阿Tsar介紹優惠碼咪錯過
預告下一集星期六晚上九點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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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政府200億買工商舖你要知!》
政府200億買工商舖,令我想起 ...... 從前有阿炳阿茂,投胎見閻羅王。 閻羅王問邊個想一世付出,邊個想一世索取。 阿茂就覺得梗係一世索取啦。 咁阿炳就唯有一世付出。大個咗, 阿炳付出咗好多努力, 血汗 ,金錢, 成為咗嘅大富翁, 周圍捐錢。 阿茂啦, 就繼續索取,一世都係乞兒。
如果你有睇我《十大創業忠告》, 我嘅第二忠告就係「你越要得到嗰樣嘢,你越先要付出。 最好的往往已經係身邊。」 香港係個福地, 你越想政府做好啲,你越先要支持佢,唔係反對佢。 佢依家攞二百億出嚟買社福物業,梗係話好啦。支持咗, 再仔細睇真啲條數 ,大家商量點樣優化佢。 唔好為反對而反對, 又話咩官商勾結,又話咩杯水車薪。講到呢度,我知好多人可能已經好憎我。Whatever ... 我而家就仔細從十點同你睇下佢條數:
第十: 政府話動用200億買入60項物業, 涉及61萬呎樓。即係平均呎價三萬三,係超級高! 已經足夠買中上環甲級寫字樓。 我後面信德中心高層向海單位都只係賣緊三萬三蚊一呎, 政府唔使買到咁靚呀!
第九: 今時今日,即使是100%地舖, 面積較大,位置較靜的民生位置,好多現在成交都不足兩萬蚊一呎。 睇下今日經濟日報呢個 table, 全地舖或者連一二三樓,呎價9000至到萬四元就有交易, 靚位嚟㗎。 我唔係好明政府條數點計囉。 可能今日講高啲,日後買平咗就唔使孭鑊啦。
第八: 對工商舖必定是好事,業主套現了200億,自然資金也會投回工商舖。 如果去買樓,肯定佢哋唔係首置,要交15%嘅從價印花稅。 好似我咁,用公司名買,30% 。 仲要再鎖多三年, 工商舖只係最多畀8.5%, 無任何轉售限制。
第七: 咁樣買商用物業做社區設施(包括長者鄰舍中心 及幼兒中心)一般都需要喺6樓或以下先至合到消防條例, 如果要做互助幼兒中心,更加要喺三樓或以下。 因此好大機會係地舖加一/二/三樓。 如果你查看社署現有設施的選址, 絕大部份都是相連地舖,方便出入。
第六: 雖然政府話只是佔香港整體非住宅總存量的0.14%,嗰個數字絕對是「作細」。因為絕大部分工商舖類型的物業政府是不會買的。 牽涉人命出入的地方,已經肯定不會是工廈或者中高層的商廈。 佢又講到明唔會考慮核心區嘅甲級商廈或者得嗰幾百呎嘅街舖仔,只剩下低層的已活化工廈或低層乙丙級商廈及較大間嘅商舖。
我計過, 總存量無佢所講嘅4.3億平方呎咁多, 七除八扣,應該只係得約8600萬平方尺。 大約係咁計啦。 所以要買61萬呎,應該佔整體可以考慮樓面嘅0.72%啦。比佢公布數字高五倍左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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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差餉物業估價署(2018年香港物業報告)
全港寫字樓總面積 1,205萬 平方米
(當中只有35%是非甲級, 及粗略估計約只有約三分一是6樓或以下)
Net 1,513萬平方呎
+
全港工廈總面積 1,640萬 平方米
(當中只有210萬平方米已活化,及粗略估計約只有約三分一是6樓或以下)
Net 753萬平方呎
+
全港零售物業總面積 1,143萬 平方米
(當中應減去只得幾百呎的街舖。估計全港約有10萬間,每間平均約600平方呎,即應減去約6000萬呎樓面)
Net 6,302萬平方呎
= 淨額約8,568萬平方呎 (政府可以考慮買入的非住宅總存量)
(1平方米 = 10.76平方呎)
Note: 政府公佈非住宅總存量是4.31億平方呎,大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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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根據土地註冊處, 撇除領展同年賣咗120億商場,2018年成年商舖只是有約363億的成交, 二百億即使分三年買,都係大的數字,佔每年的18%。 即使包括埋商廈,加多374億成交, 再包括埋工廈,再加多440億,都佔近6%。但記住, 當中好多係甲級商廈(e.g. 中環中心/力寶中心/信德中心等), 同埋未活化嘅工廈,社署一定唔會買。 好似上面乘返大五倍的話, 即係佔可考慮購入工商舖市場的3成成交量。Yes, 3年 x 3成。
第四: 政府話200億買入60項物業作158項社福設施, 即每項物業約3.33億。 唔計領展,近年商舖過3億元成交每年約只得十幾單。 即是說即使政府全部掃貨買入,掃足三年,都未夠數。 掃埋商廈/及已活化工廈先得。 但係我估政府唔會買全幢太古城中心或者舊式工廈自己活化掛。因此對大面積及較靜的舖一定有正面影響。
第三: 我同全港經紀了解過,在市場較適合政府的商舖(數千呎以上的民生段)放盤約有100個,叫價合共約150億。 如果唔計現有老人院及幼稚園? 就再少多一半。 因為政府不會買入間老人院,又再趕走啲老人家, 唔 make sense. 要買足200億的非現有社區設施,唔容易。我估最大機會買入的物業會是現有吉舖/酒樓/桌球室/桑拿/商務中心/銀行等。
第二: 我相信政府難考慮買入近年剛剛被投資者買入的舖,例如上年9月黎永滔以2.75億買入的荃灣中心3.8萬呎樓面, 或者今年3月林子峰用1.15億買入嘅青山道 One New York 近萬呎樓面,don't take me wrong, 佢哋兩個都係我好朋友,好好人。但如果政府買嗰啲剛剛買入嘅物業, 買得平,佢哋唔會賣。 買得貴,會比人感覺有好大的官商勾結嘅嫌疑, 政府面對輿論嘅壓力會好大。 買入我李根興嘅貨,一定畀人鬧死。最大機會是買入持貨多年的發展商倉底貨或者個別業主嘅陳年舊貨, 即使個價貴啲,在市場上則難以比較,價錢較容易過到公眾或傳媒的監察關口。
第一: 最後,唔好忘記市區內有好多最靚嘅位有好多劏場,難聽啲,俾傳媒經常形容為死場。 近年劏出嚟嘅就已經牽涉近三千間舖。。佢哋依家嘅售價往往都只係當初劏出嚟價錢嘅三分之一/四分之一。 最核心嘅佐敦廣場, 高鐵旁邊咁旺嘅位,上年8月都只係成交咗每呎970。Yes, 你冇聽錯,每呎970, 係香港近年嘅新低。如果政府願意吹雞叫業主聯合放售, 全層或者部分商場樓面都好, 我相信好多業主都願意輸少當贏。 俾錢發展洗,不如幫幫啲小業主啦。 起碼畀人插少啲「官商勾結」, 贏返啲呢幾千個小業主個心,Really!
總結, 我支持政府呢個200億方案, 我只係覺得佢有啲數可以計得準啲姐。 但我做開舖,佢唔係呀媽。我相信舖價不會大升, 但肯定好多持啱貨的業主會價錢企更硬。 今時今日太政治化,希望這個方案能夠今年7月成功通過立法會, 對工商舖,對小業主,對我都將會是一支強心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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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政府200億買工商舖你要知!》
第十: 平均呎價三萬三,太貴!
第九: 全地舖或者連一二三樓,近期呎價9000至到萬四元就有交易。
第八: 業主套現了200億,會回流工商舖,是好事。
第七: 商用物業做社區設施一般都需要6樓/3樓或以下才符合消防條例。
第六: 不單止佔香港整體非住宅總存量的0.14%,應是佔整體可以考慮樓面嘅0.72%才對。高五倍!
第五: 佔可考慮購入工商舖市場的每年30%成交量。
第四: 每項物業約3.33億。 按近年商舖成交量,掃足三年,都未夠數。
第三: 市場較適合政府的商舖放盤約有100個,叫價合共約150億。
第二: 政府難考慮買入近年剛剛被投資者買入的舖。
第一: 政府可以考慮買入市區劏場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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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九條第一項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消防法第九條第一項 在 消防法(108.11.13)~文字轉語音~條文背誦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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