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防疫措施出爐,新北市相關配套措施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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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2)日,台灣新增16例COVID-19的本土個案,中央防疫指揮中心也將防疫層級提升到二級,新北市更近一步宣布 #八大特殊娛樂業(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視聽歌唱業、特種咖啡茶室業、理容業、三溫暖業)及 #網咖、 #電子遊戲場暫停營業。而今天疫情更加升溫,新增了21件感染案例,其中有13件為本土案例。值此疫情嚴峻時刻,我們除了要再次提醒大家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做好防疫工作;另一方面,我們認為新北市府有更責任,為防疫而下令相關行業暫停營業時,應盡速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協助受疫情影響的民眾度過接下來可能面臨的生活困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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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層生計如何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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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工作需要每個人的配合與努力,為了有效控制疫情,因為防疫而需要隔離者,是可以獲得防疫補償。但是,為配合市府防疫新措施的基層民眾,他們被影響的生計該怎麼辦?像是新北市最新防疫措施,要求十大場所暫停營業,若是正職勞工因疫情影響而減少工時,或許按現行法規仍須發給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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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部分弱勢家庭中的經濟支柱,只能以兼職或者打零工、領時薪的方式來換取微薄的工資,這些民眾將因為配合市府的防疫措施而被迫暫時失業。去年疫情的嚴峻時刻,新北市民可依據《新北市政府急難救助作業要點》,每戶最高1萬元的額度予因肺炎疫情受影響,至生活陷入困頓的民眾。今年,因應上述停業措施,我們認為市府也應盡速提出對應之策,不要前頭喊「暫停營業」,後頭卻置因「暫停營業」而生活陷困的市民於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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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疫情加重也勢必衝擊其他行業,例如需要近距離、較長時間,或在密閉空間與人接觸視障按摩、計程車等行業,去年疫情嚴峻時曾給予其補貼,今年疫情席捲重來,新北市內為數不少的視障按摩從業人員,多數是社會中的弱勢,如何協助他們度過可能面臨的經濟收入銳減,已顯得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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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隨著本土病例的增加,在未予中央以及鄰近縣市討論前,侯市長不應該只是空談不是本身權限範圍內的「封城」口號,更重要的,應該是針對受影響的基層弱勢市民,盡速提出相關的配套措施,避免讓市民陷入恐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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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送員餐點送到醫院門口,落實醫療院所門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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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針對外送員送餐到醫療院所的規定,是依據《外送員防疫重點事項》:「外送為醫療院所等地點,外送員可主動與消費者約定於戶外、通風良好處或指定之適當場所取餐。」但是,這可能會造成很大的防疫缺口。因為民眾很難界定「適當場所」是指哪些地方?另外,外送平台若嚴格要求外送員必須應消費者之要求,將餐點送進醫療院所,將無法有效落實醫療院所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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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初部桃醫院爆發群聚感染時,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就曾召開記者會指出這個問題,邱委員當時就建議各地縣市政府應該效仿嘉義市衛生局,明定外送員不得進入醫療院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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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新北市既已宣布即日起禁止醫院、護理之家探病;住宿型長照機構採視訊探視,為具體落實防疫工作,應給予民眾及醫護人員明確之指示資訊,新北市應盡速跟進嘉義市之作為,公告「禁止外送人員進入醫療機構」。當然,針對外送員的措施,也能有許多空間做得比其他縣市更好,例如像不良於行的住院病患,可研議代為取餐的措施來協助他們,既可以落實防疫措施,也滿足病患飲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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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議增加線上服務、#不為業績開單,避免過多對外接觸的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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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疫情升溫,市府應審慎評估是否暫停相關部門17:30~20:00的夜間服務時段,讓相關人員在白天正常受理時段內有效率地完成,而非在夜間人力吃緊又疲憊的情況下加班處理這些公務,同時,也可評估是否開放更多的項目得以透過網路系統辦理,減少人與人的接觸機會,亦有助於防疫工作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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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美國殉職員警紀念網頁(ODMP)統計,2021年最新殉職的警察共124人,其中因COVID-19過世的就有64位,占比高達51.61%。而新北市的警民比高達1:518,為六都中最高。我們認為,若市府沒能力在短期內無法補足警察員額,進而減輕員警的勤務負荷,那麼,在疫情期間就應該調整警察的勤務份量 ,例如不要製造業績壓力,來增加基層員警的開單需求,一來可減輕基層警務人員的負擔;二來亦可避免員警在外直接面對面接觸到民眾,進而增加接觸潛在感染源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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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再次強調,防疫人人有責,嚴守相關的防疫規定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工作。但民眾要的不只是那句「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的口號,民眾更需要知道的是一套更完整的防疫配套措施,包括受停業影響的弱勢市民生活上的補貼,讓大家在防疫之虞也無須擔心生計;也包括更具體地落實醫療院所門禁管制;增加公務部門的線上服務功能,減少過多與民眾接觸之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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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完整的防疫配套,才能更加完善防疫工作!
特種勤務作業要點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回頭看本粉專首篇為消防員發聲的文也不見了
#真是太奇妙 #重新PO文敬請見諒
#時事│#消防法【#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在目前執政黨執政下,恐怕會再度上演
民眾黨未來進入國會,將推動關鍵少數的力量,支持《消防法》修正,立法不是口號,更應全方面考量完善,希望透過修法制定公開的行政調查機制,以檢討制度為目標,以解決「制度害人」的問題。以下經由資深專業消防人員及建築師、罹難家屬、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落實火場安全管理機制(安全官及管制板)
2.退避權的行使及火場後勤支援的緊急救援小組(RIT)
3.裝備預算的統籌
4.殉職調查權的行使及事件後同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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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消防法【#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在目前執政黨執政下,恐怕會再度上演
近年來工廠林立,災害之發生以複合性災害為主,消防任務同樣呈現多樣化及複雜化。農地違章工廠衍生出嚴重的消防問題:工廠本身是違章建築,可能沒有設置自動灑水系統及逃生安全動線考量,更不用說定期的公共安全申報與消防公安檢查。鐵皮屋的鐵皮和結構遇高溫熱熔很容易垮掉,消防員可能被壓死,逃生的門可能因建物結構變形垮掉而影響生命;大多數農田道路狹小,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入。消防栓又離火場太遠,水線要拉上十幾條以上,衍生水線過遠問題或室內根本無水線可使用。加上違章工廠沒有提供內部配置圖,化學品沒有列管,不但影響消防員的火場戰術,消防員進入現場難以掌握相對位置資訊,亦無法掌握現場風險。消防員是「拯救生命為主,而不是去搶救財產」。呼籲政府應該檢討目前《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法方向,也希望在《消防法》未修法前,尚未設置消防栓、提供平面圖、消防安全檢查前,消防員得不進入違章工廠救火。
📌2015年/ 桃園新屋區保齡球館大火,6名消防員殉職。
當時是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總統,特別向政府喊話要「痛定思痛」,嚴肅看待消防人力不足以及設備老舊的問題。
📌2017年/ 新竹縣湖口鄉昇陽光電工廠火災,1名消防員殉職。
民進黨籍內政部長葉俊榮指示要新進同仁保護自己,並精進人力及裝備。
📌2018年/ 桃園市平鎮區敬鵬印刷電路板工廠火警,6名消防員殉職。
民進黨籍內政部長葉俊榮稱「一夜難眠」,並答應家屬「不讓弟兄白白犧牲」,還說廠房充滿各種風險,應記取教訓。
📌2019/ 台中大雅區表示哀痛,要求全面檢討消防人員裝備與作業程序,讓同仁執行工作時能更安全。內政部長徐國勇則表示,除了安全優先外,依照救災SOP規定,火場沒有人的時候就不要進去,若要派人就要有理由,事後被消防員反問:哪個縣市有這個規定?
消防署統計從2015-2019年,就有15名消防員因為搶救工廠火警因而殉職。
民眾黨未來進入國會,將推動關鍵少數的力量,支持《消防法》修正,立法不是口號,更應全方面考量完善,希望透過修法制定公開的行政調查機制,以檢討制度為目標,以解決「制度害人」的問題。以下經由資深專業消防人員及建築師、罹難家屬、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落實火場安全管理機制(安全官及管制板)
進入火場要有管制,管制空氣呼吸器使用時間及人員進出,並且要有安全官機制,有危害發生時要採取相關措施。甚至進入火場要有帶隊官、人命搜索也要有水線不能貿然闖入。制定消防救災管制板及管理機制,建築物消防相關圖資數位化、雲端化,最好應全國統一。
2⃣#退避權的行使及火場後勤支援的緊急救援小組(RIT)
災害種類繁多,消防人員依法都要搶救。依照《消防法》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遇有天然災害、空難、礦災、森林火災、車禍及其他重大災害發生時,應即配合搶救與緊急救護。若依照各類型災害各自訂出搶救SOP,一個指揮官無法記住全部。因此先進國家,都有消防專業分工。有水域消防、森林消防、專責救護。先進國家在火場,指揮官隨身帶有圖卡,可以依照災害現場危險程度,對圖卡做勾選,依照SOP來作業,也可說是防呆措施。
因國情不同,恐SOP會成為究責的依據,目前消防署訂有《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指導原則》。都只訂(要點)或(指導原則),不是「SOP」。
實際上各災害上目前全由消防指揮官判斷,因此應落實災害搶救SOP及救災免責。(只要符合SOP或指導原則或要點)縱使發生傷亡,仍屬意外。別對其究責、應予「免責權」,這樣真相才能明確,日後也能檢討改進SOP、指導原則或要點。
「退避權」可說是指揮官的裁量權或是對災害搶救判斷權。以火場而言,「大火防禦、中火攻防、小火攻擊」。指揮官就災害現場情況做出決斷,來採取搶救措施。但災害瞬息萬變,會有很多突發狀況,這時指揮官的判斷及火場後勤支援的緊急救援小組(RIT)就很重要,例如火勢擴大或發生閃燃爆炸、就要撤離火場。
3⃣#裝備預算的統籌
1995年警消分立後,消防人員人事權、採購責歸屬地方縣(市),因各縣財政不一。可能造成消防衣帽鞋汰舊換新的程度不同。建議經費由中央消防署負責統一採購與汰換。
4⃣#殉職調查權的行使及事件後同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輔導
目前最重要的是缺少「消防員殉職死傷調查機制」,長期以來都是交由「司法調查」與「行政調查」,且檢調單位鮮少有專業消防背景或實務建築專業之經驗,查到後來還是回到體制內的消防局、警大專家學者,完全沒有公正的獨立的第三方單位鑑定及公開透明的審查制度,僅成立毫無實權的安全諮詢小組,或由案發單位自行調查鑑定。指揮官若是未依照SOP或指導原則或要點而導致消防人員死傷。建議應啟動殉職調查權,以檢討改進相關措施。事件後更應加入罹難家屬、同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輔導。
5⃣#消防機關組織檢討及補足消防人力
消防人力採「教、考、用」和「考、訓、用」雙軌政策培育,主要人力來源為中央警察大學、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及特種考試,從招生到訓練需要3至5年。火場安全管理機制需要有人執行與訓練。鑑於消防機關任務特性及消防救災體系之用人需要,現行消防人員任用制度,採雙軌制(同一職務得同時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簡薦委任用制度)任用。對於消防人員人事制度,究應如何設計,惟時至今日,仍未獲致共識。因此,如何規畫台灣消防與災害防救需求之消防機關組織體系,以及如何建立符合國家需要並兼顧消防人員權益保障的消防人員人事制度,尤屬當務之急更是當前立法之急迫性。因消防署於地方自治,人力各縣市有所差異,卻用同一套火場安全管理機制來適用各縣市消防局。目前最基本的是補足人力和檢討勤休制度。而部分縣(市)試行值宿勤務制度,功效良好,在人力未完全補足下可參考採行。
6⃣#消防設備人員草案
本草案已經討論許久卻未見立法通過,1995年警消分立後,消防人員人事權責歸屬地方縣(市)政府,建議日後消防人事制度一元化、用人在地化,未來以建立專屬消防人事法制、消防設備人員為前提,朝向一元化管理發展。
最後,要向歷年殉職的消防員及其家屬,和所有辛苦的消防弟兄致上最高敬意。
感謝資深專業消防人員及建築師、罹難家屬、協會、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上六點建言,希望民眾將「把遺憾轉化為動力,把最痛化為最美」,「今日烙印,不再忘記」一同為偉大的消防員發聲。
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 楊博宇
參考資料:
長照2.0成效不彰 立院報告提改善建議
聯合報社論/長照大撒幣,選票大勒贖
#台灣民眾黨 #民眾黨
#警消弟兄我挺你
#支持消防法全面檢討修正
#無緣大慈同體大悲
特種勤務作業要點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立法院前 #一起力挺 #消防員生命三權
#資訊權 #調查權 #退避權
就是為了台灣人民的生命安全,我憤而開了這個粉專,今天在立法院前,消防弟兄表達沉痛的追思,盼立法院精進修法,不要讓悲劇再度上演。
我和現場的消防弟兄分享了日前與資深專業消防人員及建築師、罹難家屬、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 #落實火場安全管理機制(安全官及管制板)
進入火場要有管制,管制空氣呼吸器使用時間及人員進出,並且要有安全官機制,有危害發生時要採取相關措施。甚至進入火場要有帶隊官、人命搜索也要有水線不能貿然闖入。制定消防救災管制板及管理機制,建築物消防相關圖資數位化、雲端化,最好應全國統一。
2⃣#退避權的行使及火場後勤支援的緊急救援小組(RIT)
災害種類繁多,消防人員依法都要搶救。依照《消防法》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遇有天然災害、空難、礦災、森林火災、車禍及其他重大災害發生時,應即配合搶救與緊急救護。若依照各類型災害各自訂出搶救SOP,一個指揮官無法記住全部。因此先進國家,都有消防專業分工。有水域消防、森林消防、專責救護。先進國家在火場,指揮官隨身帶有圖卡,可以依照災害現場危險程度,對圖卡做勾選,依照SOP來作業,也可說是防呆措施。
因國情不同,恐SOP會成為究責的依據,目前消防署訂有《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指導原則》。都只訂「 要點」 或「 指導原則」 ,不是「SOP」。
實際上各災害上目前全由消防指揮官判斷,因此應落實災害搶救SOP及救災免責。(只要符合SOP或指導原則或要點)縱使發生傷亡,仍屬意外。別對其究責、應予「免責權」,這樣真相才能明確,日後也能檢討改進SOP、指導原則或要點。
「退避權」可說是指揮官的裁量權或是對災害搶救判斷權。以火場而言,「大火防禦、中火攻防、小火攻擊」。指揮官就災害現場情況做出決斷,來採取搶救措施。但災害瞬息萬變,會有很多突發狀況,這時指揮官的判斷及火場後勤支援的緊急救援小組(RIT)就很重要,例如火勢擴大或發生閃燃爆炸、就要撤離火場。
3⃣#裝備預算的統籌
1995年警消分立後,消防人員人事權、採購責歸屬地方縣(市),因各縣財政不一。可能造成消防衣帽鞋汰舊換新的程度不同。建議經費由中央消防署負責統一採購與汰換。
4⃣#殉職調查權的行使及事件後同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輔導
目前最重要的是缺少「消防員殉職死傷調查機制」,長期以來都是交由「司法調查」與「行政調查」,且檢調單位鮮少有專業消防背景或實務建築專業之經驗,查到後來還是回到體制內的消防局、警大專家學者,完全沒有公正的獨立的第三方單位鑑定及公開透明的審查制度,僅成立毫無實權的安全諮詢小組,或由案發單位自行調查鑑定。指揮官若是未依照SOP或指導原則或要點而導致消防人員死傷。建議應啟動殉職調查權,以檢討改進相關措施。事件後更應加入罹難家屬、同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輔導。
5⃣#消防機關組織檢討及補足消防人力
消防人力採「教、考、用」和「考、訓、用」雙軌政策培育,主要人力來源為中央警察大學、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及特種考試,從招生到訓練需要3至5年。火場安全管理機制需要有人執行與訓練。鑑於消防機關任務特性及消防救災體系之用人需要,現行消防人員任用制度,採雙軌制(同一職務得同時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簡薦委任用制度)任用。對於消防人員人事制度,究應如何設計,惟時至今日,仍未獲致共識。因此,如何規畫台灣消防與災害防救需求之消防機關組織體系,以及如何建立符合國家需要並兼顧消防人員權益保障的消防人員人事制度,尤屬當務之急更是當前立法之急迫性。因消防署於地方自治,人力各縣市有所差異,卻用同一套火場安全管理機制來適用各縣市消防局。目前最基本的是補足人力和檢討勤休制度。而部分縣(市)試行值宿勤務制度,功效良好,在人力未完全補足下可參考採行。
6⃣#消防設備人員草案
本草案已經討論許久卻未見立法通過,1995年警消分立後,消防人員人事權責歸屬地方縣(市)政府,建議日後消防人事制度一元化、用人在地化,未來以建立專屬消防人事法制、消防設備人員為前提,朝向一元化管理發展。
最後,要向歷年殉職的消防員及其家屬,和所有辛苦的消防弟兄致上最高敬意。
感謝資深專業消防人員及建築師、罹難家屬、協會、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上六點建言,希望民眾將「把遺憾化為動力,把最痛化為最美」,「今日烙印,不再忘記」一同為偉大的消防員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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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他們對 #台灣民眾黨 的肯定,還跟我交換了警察法的相關意見。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都出人命了卻鮮少有人到場關心
#斷橋死的外籍漁工也是人啊
#只會把玩笑話小題大作
#對的事情做 #不對的事不要做 #一直做
特種勤務作業要點 在 通告撈太多聲音沙啞的郭正亮回歸啦,我也從日本帶了一大堆吃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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