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大安 #建設文山!穎孟第五會期問政報告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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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歷經了全台三級警戒,對各行各業及所有市民來說,都是特別辛苦的日子,感謝有所有對抗病毒的一線人員,與每一位在日常堅守防疫的大家,才讓疫情慢慢趨緩。
全民防疫期間,穎孟也在議會做大家的後盾!除了持續爭取一線人員福利,更全力監督疫苗接種市政、要求擴大紓困補貼,服務處亦積極協助確診者釋疑、幫助民眾申請紓困。
此外,我也專注於推動轉型正義、性別人權、友善育兒,關心特殊教育、實驗教育,並踏實建設在地,改善社區的行車行人安全。在此向大家報告我的問政成果與服務進度,下半年,穎孟也會和大家一起努力,繼續打造更好的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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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紓困
▎接種市政
▸成功與區公所協調加開預約疫苗熱線。
▸第一批莫德納疫苗發配到各縣市後,我便以書面質詢建請市府開放讓孕婦優先接種莫德納,6月22日中央也成功宣布開放孕婦任選疫苗。
▸要求市府改善長者接種疫苗配套措施,提出完整交通配套、放寬到宅施打資格,並建立單一諮詢窗口,同時呼籲開放大型場館安排就近施打。
▎市場防疫
▸穎孟持續建請提升市場防疫補助,要求市府公告夜市及市場周邊防疫指引,協助自治會落實分流降載,目前已成功爭取市場處三度提高補貼金額,支援防疫人力與物資。
▸我多次建請市府輔導攤商媒合外送平台、建立扶持交易網絡,已成功爭取市府挹注金額補助攤商每月25%至50%的平台服務費。
▎基層協助
▸持續媒合防疫物資,更協助青商會到台北市消防局捐贈330桶防疫酒精,相當於消防局一個月的用量,為基層人員打氣。
▸穎孟不斷為基層發聲,已讓里長、里幹事納入優先接種順序。
▸成功爭取觀傳局為辛苦的警消醫護,加碼1萬名免費住宿名額,讓一線防疫人員能安心入住,不必擔心染疫或傳染給同住家人。
▎確診者與民眾釋疑
▸協助居家隔離多日的確診者取得隔離通知單。
▸協助確認確診者隔離日到期後之解列程序。
▸解決民眾自費疫苗相關疑惑。
▸釐清實聯制落實情形,要求市府確實協助確診者足跡上傳至「台灣社交距離APP」。
▎紓困爭取
▸穎孟積極要求加碼紓困、放寬條件,已成功爭取完善藝文產業、計時人員紓困。
▸協助確保新創基地的減租計畫,能實際落實到進駐團隊身上,減輕大家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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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
▸中央法規已明訂,公共場域若含威權象徵,應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但北市卻獨創保留銅像、僅「抹除威權文字」的手法,來虛應故事,我已在當面質詢市長時要求積極改善。
▸台北市的威權象徵移除進度極其緩慢,至今仍未及10%,我要求市府應指派副市長主責轉型正義工作,但柯文哲市長僅含糊同意將由彭副市長督導。
#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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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親子廁所設置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及表演藝術中心,是「5+3無圍牆博物館」政策的重要地標,將陸續落成啟用。然而兩大場館內的尿布台、親子廁所等硬體設備,卻嚴重低於法規要求建置的數量。穎孟歷經與文化局、經營團隊的多次來回溝通,已成功爭取場館承諾改善標誌問題、增設親子衛廁設施。
▸去年開始,我便積極督促公園處改善市有公園缺乏親子廁所的狀況,工務局重新盤點公園公廁整體情形後,已成功將文山區景美運動公園、大安區福州山公園納入優先施作!景美運動公園預計今年八月中即可啟用親子廁所,福州山公園則規劃於2022年施工改善。
▎關注性別人權
▸穎孟發現北市公務人員的性別主流化線上課程中,竟含有許多性別歧視的不當內容,在質詢後已成功要求公訓處下架5堂問題課程。
▸親子館、公托機構等,都是市府委外經營、與親子習習相關的業務,一線人員會頻繁接觸多元家庭與同志家長,卻不見得具備性平知能。我建請社會局在委外契約中,明訂從業人員應受多元性別與人權訓練,已成功爭取於2021年底換約前陸續明文納入。
▸商業處的「友善店家」標章,具備友善空間與反歧視精神,如:寵物友善標章,由動保處訂定手冊,清楚告知店家空間規劃、服務上的應注意事項。但性別友善標章卻缺乏相關指引,容易造成實際情形與標章原有目的產生落差、構成民眾困擾,我已提案建請局處製作相應之輔導手冊。
▎無家者關懷
「城市導引員」是協助無家者建立信心,由社會局、勞動局等合作建立的臨時職缺。許多無家者都有積極重回職場的意願,但政策執行2年來,轉職率卻極低。我已成功建請就服處納入每3個月一次的評估期,建立具體輔導轉職期程,今年已有1名無家者成功穩定就業。
▎監督社宅建設
北市社會住宅興建速度緩慢,柯市長上任7年,實際完成進度卻不到當初宣稱「八年五萬戶」的一半。我向柯市長當面要求,興建戶數應提升至30~50%、往每年至少應完工兩千戶以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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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關懷
▎優化特殊教育
「心理評量」是特殊教育中,執行相關鑑定、幫助孩子獲得適性安置及支持的重要工作。
但台灣的心評工作由特教老師一肩挑起,不僅造成教師負擔超重,也連帶侵害孩子的受教權。穎孟要求教育局全面檢討改善,擬定優化待遇方案,並參考外國經驗,朝特教心評專職化發展,才能讓特教老師專心回歸教學工作、有足夠的時間照顧每個孩子。
▎爭取公托資源
公共托育中籤率低,是所有家長的煩惱。穎孟發現大安區平均每名兒童可享有的公托資源數,竟是全市最低,私立托育機構也僅有38%成功轉型「準公共化」。
我已要求社會局特別關注大安區,提出因地制宜的托育推展策略,並訂定準公共化轉型的年度目標,務必完善友善托育服務。
▎關注教育民主
北市宣稱將於6月全面解除學校的髮禁、衣禁。中央法規已要求,學校僅有在保障安全、健康與公衛的前提下,才能對學生髮式訂定規範,但教育局卻以華岡為「藝術型學校」為由,讓華岡成為解禁的漏網之魚。我已要求教育局積極改善。
▎環南沿線加裝氣密窗
捷運環狀線南環段,是木柵居民期待已久的建設,但預計工期長達9年,沿線又經過7間學校、市圖永建分館及文山區親子館等設施,施工噪音勢必影響學童上課的安寧。
穎孟特地提案,建請市府出資,為沿線受擾的教育機構裝設氣密窗等隔音措施,相關提案將進入委員會研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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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減碳
▎鼓勵民間減碳
柯市長宣示將於2030年減碳30%,但去年整體用電量仍微幅增加。我建請環保局提出檢討與具體改善方案;也和財政局討論,應如何以稅務補貼或減免,鼓勵綠能、節電、綠建築。
▎統整氣候治理數據
▸北市的氣候治理計畫和預算散布在各局處,因此我要求主計處統整各局處數據,建置清楚的氣候預算架構,規劃整體性能源政策,處長也承諾研議。
▸產發局今年已釋出私部門電能管理狀況,及用電大戶資料,卻未同步以開放資料的格式,放到「台北市資料大平台」中,我建請局處將資料上傳,才能讓民間運用、促進公私協力資料治理。
▎推動產業節電
▸產發局的節電政策,部分受中央「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的經費補助,但中央經費已於今年停止,我已建請市府主動補足經費、勿讓計劃停頓。
▸市府節電工作雖訂有2030年目標值與KPI,但卻僅有估算值,我建請產發局應掌握實際用電增減數量,才能有效推動政策。
▎掌握降溫效率與實績
內政部研究已指出,綠屋頂覆蓋率需達80%才有降溫效果。但北市目前田園城市計畫所推展之綠屋頂,多為盆栽種植,覆蓋率不高。我建請局處與研究組織合作,才能掌握田園城市計畫的降溫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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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在地
▎推動智慧站牌
穎孟致力推行大安、文山公車站牌100%智慧化,今年已會勘完成天恩宮、政大學苑、草楠橋口、指南山莊等多站設置,景福街、文山運動中心亦已納入規劃改善。
▎增設Youbike 2.0 站點
我經常接獲居民陳情,希望增設Youbike站點,今年會勘後,已成功確定於景美醫院前增設站點,預計新增15個車柱,8月底即將完工。
▎推動學校風雨操場
博嘉實小是主力於藝術美學教育的公立實驗學校。文山多雨,但博嘉一直苦無可以遮雨的大型活動場地,穎孟便在教育委員會建請中央補助興建風雨操場,成功獲得校長、家長、里長及市府齊心協力的支持,風雨操場已在今年5月正式落成。
▎東區、師大商圈振興
由於商業處目前多以單次行銷活動,推動地方振興,不僅難以留住人流及商機,也缺乏空屋率、空店率等指標性數據。我已建請市府依據各商圈的特色與困境,提出具體的長期振興計畫,並建置例行指標以評估成效,商業處也承諾會朝向此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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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出行
▎人行安全
萬寧街人行道狹窄,輪椅無法通行,經會勘協調後已移除立桿式道路燈,改為附掛式路燈,並安排公車站牌內移。
▎道路安全
▸景美堤便增設標誌,並將人孔蓋降噪改善,保護行車安全。
▸光輝路21巷、光輝路71巷、下崙路交叉口增設號誌桿。
▸渭水新生南路口,交通標誌改善。
▸協調改善新生南路與八德路、市民大道兩路口,及光華商場周邊號誌秒數,減緩尖峰時段車多、滯留路中央,與行人通行不易問題。
▎整理市容
▸育英街57巷的側溝已長期堆積淤泥,不僅無法排水,還有黑色液體從旁邊管路不斷流入,會勘協調後已確定將翻新改善。
▸敦化南路一段161巷69弄7號旁國有地綠美化,將設置步道供民眾休憩,預計2022年4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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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 #文山 #林穎孟
陳情與免費法律諮詢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程序正義的具體目標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7/14下午更新🔥🔥在我們強烈要求下,文化局表示本次「要塞司令部OT案公聽會」會於7/15日10:00於文化局粉絲專頁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KLCCABTW
請大家多多關注!
【 #要塞司令部OT案公聽會|線上辦理無法即時線上參與?文化局公開參與只是形式過水?】
位於東岸的基隆大歷史場景古蹟陸續進行修復工程,而其中如要塞司令部、基隆市漁會也正在進行OT案前置作業,以確立修復後空間再利用的方案。古蹟空間活化的「方向」以及是否能納入在地團體進駐機制,成為許多在地團體、青年團體與文史工作者關心的重要議題。
於2021年5月第五次定期會時,也如正濱漁會大樓OT規劃公聽會相關資訊沒有完整上網、傷害公民知情權,我也提案要求所有市政府機關應有公聽會前資訊與完整內容的公開法源,以讓會議資訊公開有法制基礎與程序可循。
日前,針對要塞司令部未來活化的空間,基隆市文化局也發布將於2021年7月15日(四)上午10:00-12:00進行「基隆市市定古蹟基隆要塞司令部OT案前置作業計畫案」 #公聽會。並於網站上強調「基於政策辦理應公開透明原則,此計畫所欲促進公共利益具體項目、內容及欲達成之目標,需於 #事前向民眾充分說明,並將其 #意見納入可行性評估報告之參考。」
然而,文化局卻於最下方備註,「意見交流」,因本次公聽會因疫情採「線上」辦理,所以會於「事前」蒐集民眾意見。雖然在本辦的提醒後文化局已將民眾的意見蒐集表單放上網,但卻 #沒有任何線上會議參與的連結 ,也 #沒有直播影片供收看,也就是說,民眾沒有任何管道可以 #即時 參與並表達意見,也無法現場提問。
這樣的線上辦理意義到底是什麼呢?🤦♀️在許多有關單位甚至基隆市政府都採用線上會議、線上直播等方式讓資訊傳播完整並廣納參與的同時,文化局這次公聽會辦理根本無法達成該局辦理之目的,也讓公聽會徒具形式。
我們也會持續強烈要求文化局線上辦理之公聽會能真的讓關心的公民「線上參與」──讓民眾即時參與與發問(至少要有直播設計),也希望關注古蹟空間活化的朋友們能將意見傳遞給文化局!
「基隆市市定古蹟基隆要塞司令部OT案前置作業計畫案」 #公聽會
時間:110年7月15日上午10時整
地點:基隆市文化局第三會議室
「線上」辦理意見蒐集表:https://www.klccab.gov.tw/NewsAndAnnouncement/Details/c94f7220-2542-4193-984b-388d618a92e8?type=7&Page=1
🖥薇仲針對古蹟活化OT規劃案相關提案🖥
👉第四次定期會提案:針對古蹟活化OT規劃,要求文化局依據文資法在活化方向上要發揚場所精神、納入文化價值,且要審慎思考,尤其不能全以商業考量來設計經營模式(可設定商業進駐之比例或針對OT計畫有考核機制)並能有創意地將在地需求納入空間活化思考中,同時也應該設計在地進駐機制。
提案全文連結:https://npptw.org/fcMNYu
👉第五次定期會提案:由於促轉會已將要塞司令部列入第一批公告之入不義遺址,提案要求文化局針對要塞司令部之權威歷史要加強歷史文獻與爬梳之工作,將轉型正義與人權教育融入其中,以彰顯歷史真相,並促進威權反思和以利民主深化。
提案全文連結:https://npptw.org/CqHj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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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直播重點整理♡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https://wp.me/pd1HGm-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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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2.情感面的理由
3.族群面的理由
開始前先說一下我的想法。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因此來台的中國人法律性質是屬於「『非法』難民」。讓「『非法』中華民國難民」沒資格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的,是難民身上的合法中華民國國籍。
難民並非貶抑,這是具有國際法上的法律身分。
中華民國國籍法是屬人主義(這就是血統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的折衷主義。所以,「『非法』中華民國難民」的後代也具有合法中華民國國籍,這使得他們的後代在台澎一樣是「『非法』中華民國難民」。
而 1949 來台的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之所以不能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就是源自於中華民國政權當年將其違法移置到台澎在他們身上附加的「非法」性質。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法理建國派主張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在「去殖民化」脈絡下,依國際法行使自決權建國,目的是要讓目前所有在中華民國政權治下地區生活的居民(也包括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生活的居民),能夠成為在台澎建立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國民,在台澎安居樂業,徹底遠離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中國流亡政權身上的一切包袱(一中、中國內戰)、徹底摧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叫囂「武統」的一切法律上藉口,讓台澎能以主權國家的身分跟有台國家簽署共同防禦條約,有效嚇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侵台野心。
而對以「『非法』難民」身分居住在台澎的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我們台澎法理建國派不是主張「依法」全部遣返回中國本土,而是主張這些人可以依其意願直接歸化成為台澎國家的國民,從而徹底擺脫「『非法』難民」身分,可以在台澎安居樂業。
法理建國派想要做的事情,是讓所有台澎居民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而這個全新的開始,必須以一個在建立的過程中沒有任何可被質疑的法律上瑕疵的主權國家為基礎。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是要為包括「非法」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在內的全體台澎居民打造這個基礎,是要為所有台澎居民開啟通往國際社會的大門。
如果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後代,不管是第幾代,口中的「愛台灣」、「認同台灣」、「以台灣為故鄉」是真心的,那就可以理解建國的心。誠實面對自己的身分,也不需要背負負罪感,也不用去繼承祖先的遺志統一中國,支持、協助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建立一個能讓大家世世代代安居樂業的國家。
我們在前幾集有說明很清楚法律層面上的差異,大家可以先行回顧。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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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集還說明了具體的建國步驟,有說到台澎人的使命就好比一個開門的人,大家住在地窖中,這個門只能被台澎人打開,因為台澎人握有KEY,就是法律資格可以行使去殖民化。
開門以後,大家都可以走出去,走出去的人是大家,所以我們不是只為台澎人而建國,我們是希望現在居住在台澎上的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自由,透過了解客觀史實,有了共識認知,一起前進,所以法理建國派並沒有要割捨任何人,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
台澎住民要意識到這個行使自決權是為了大家,也為了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其他人。
沒有經歷日本殖民的人,沒辦法行使住民自決,但仍舊可以了解這個目標,來支持台澎人握著KEY。
就好比參加運動會,班上會派出選手去比賽,其他同學在場下會為上場的同學加油,獲得勝利時,榮耀是整個班級,並不只限於選手,大家各司其職,都可以知道目標是什麼。
大家有空可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直系血親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可以清楚判斷在台澎自決建國程序中,誰可以是上場選手,誰是當啦啦隊。例如:我的戶口調查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327559092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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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法律層面來看是沒有模糊空間的,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就屬於國際法上的難民身分,其後代也會是難民後代,這沒有任何貶抑喔!在這情況之下,如果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去賦予新的身分的話,那難民的身分就會一直跟著。台澎在國際法上是主權未定的狀態,不是主權國家,所以1949年落難的中國人來到台澎就沒有正當權限,法律性質就會產生許多影響,而且難民的心態也會存在,如果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身分定位,那留在台澎上思想、視角也會不同。
舉個例,敘利亞難民在歐洲有數百萬的難民,他們身分是有明確標示出來,也因為這身分在法律上受到許多限制,但同時也因為這身分也得到法律上的協助。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從原本的國家、土地逃難到他國,犧牲了原本生存的空間,但若真的發生了,真的要探究法律身分就會被他國認定為外來者、避難者、暫時居住未必久留。
1949年流亡的中國難民的心態,要逃的是中國內戰,以他們視角就是國共內戰,這個威脅始終存在,對他們來說台灣離中國還是很近,心中仍舊會有強烈的不安,因此有很多中國人逃難來台,無論是用非法還是合法得到的財富,他們下一步幾乎會是移民到其他國家,就是海外移民潮。而1952.4.28以前的日籍台澎住民很少會主動移民海外,比較常見會是戒嚴時期被列入黑名單被迫移民海外。
這樣相比之下1949來台的中國人會把台澎當作一個暫時地,不會想久留,會想逃到更遠的地方。就算移民到很遠的地方,擁有雙重國籍,心態上仍舊還是會自認為中國人的想法,就是華人依戀,所以若中華民國政權辦選舉,還是會回來投票選親中政黨,就算移民也沒辦法真正當他國的國民,割捨不了原本是中國人的心。
中華民國政權本身的國籍,有在國籍法上要求,若要歸化必須先放棄原有的國家國籍,對很多國家來說,是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政府,也不會承認中華民國國籍有國際法上的效力。因此若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在這些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立場上來看這就屬於 「非法」中國國籍(此處的「非法」指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不承認其核發的國籍為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的狀態。若是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政權所核發的國籍就是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
所以如果為了歸化到他國國籍要先出具放棄原本國籍身分的證明時,拿ROC政權發的沒有用,而要去找PRC政權申請,這就會很尷尬了。
在國際法上有基本原則,世界人權宣言中有說人有權擁有國籍 ,國際公約上也有說要盡量減少無國籍人士。因此持有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的中華民國人,移民前的申請放棄國籍的申請會遇到困難,而他國國籍的人士,來台多年想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要放棄原本國籍時,也會遇到原本國家不給放棄,因為要避免無國籍情況,主要原因就是該國不承認ROC政權的 「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 。
(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只對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才會是「非法」的國籍,平時避免單獨將中華民國政權發的國籍稱為非法中國國籍,應稱為「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或「無效的中國國籍」。事實上,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這個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
舉個例,在台生活多年的傳教士,遲遲拿不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就是因為原本國家申請不到放棄國籍,拿不到放棄原國籍的證明就無法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後來ROC政權有修法寬待給在台灣有貢獻的外國人,可以不用這些麻煩手續,就能拿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
再舉個例,若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但原先國家不承認ROC政權是中國政府,就不會讓他國民放棄原本國籍,拿不到原國籍放棄證明就無法完成歸化程序。
台澎建國後,原1949難民及其後代要住在台澎,在法律面要除掉中國難民身分,就是拿到新的國家身分,就可以理直氣壯的生活在台澎。
台澎建國後,台澎人就會是在國際法上合法擁有台澎主權的國家的國民,不會再受限一中兩政權的框架下,被ROC/PRC政權給制約。若生涯規劃要移民他國要放棄台澎國籍取得新國家國籍,也會很容易取得放棄台澎國籍的證明,也不會被他國質疑這份「放棄原國籍證明」的法律效力。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法律面就是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台澎人的國籍就會是國際法上合法國籍,能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歸化新的國籍身分在台澎安居樂業,也可以有其他人生規劃移民他國,也會讓路走得更順,如果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台澎國民也會容易許多。
法律面也不一定是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會遇到這些問題,也會是現在台澎人在國際法上無國籍的身分會遇到的難題,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處理原本因為中華民國國籍造成的問題。所以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法律面後來共同合作來完成自決建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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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感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有的位階身分較高的會帶有優越感,我會稱他們為既得利益者,但我後來也發現他們的後代也不一定會有這樣的心態,也可能有不同政治立場,就會想為了台灣做點什麼,但是在剛接觸法理建國論述時,就會因為「沒辦法參與住民自決」而感到氣餒,但就像開場時說的,他也可做啦啦隊,可以成為法理建國的推廣者,大家來分工合作完成自決建國前的條件。
情感面很好的理由其實就是從小生長在台澎的人,對中國的依戀會比較少,不會像長輩總想著認祖歸宗,對台灣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不在意。在台澎成長的中國難民後代也不一定跟祖父母輩一樣對中國大陸有情感,也不會覺得骨灰要葬在中國大陸,反而對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充滿感恩。
其實只要愛著從小生長到大的台澎這塊土地,願意以台灣為出發點思考,就會知道對台澎最好的未來就是建立個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紛擾。
情感面可以分兩個方面,第一是對台灣的情感,第二是對中國的情感。
1949來的中國人(第一代)對原本的中國有強烈的依戀,希望落葉歸根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第二代、第三代在台灣出生長大的,會面臨到情感面的衝突,因為缺少對中國的記憶,對中國的情感則是源自於祖父母、父母,所以對中國的連結就沒有直接接觸,那如果對台灣的土地有連結,這個連結是「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這個立基點,但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根本無法「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客觀層面來說這已經是無法達成的事情,所以這種心態認同會導致他覺得自己是愛台灣的,但是與「不認同 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的人來講就是不同,因為對「愛台灣跟台灣未來的想像」不同,所以就會不斷遇到情感面的衝擊與矛盾。
台澎住民上有許多「愛台灣」的主張,但是「怎麼去愛」大家做法不盡相同。
探究到底就會發現「愛台灣」最終的目的跟理由,如果是要「從台灣以中華民國視角統一中國」,就會受到另一群「愛台灣」,但最終目的是脫離「一中兩政權」的人的撻伐。
換句話說,當你是1949中國難民後代,你對台灣的連結卻是中華民國,目標則是統一中國,想著中國,那你今天忠於自己的情感坦承這個想法,就會面臨到大多數不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人對你的指責,這個情感面的對立就會很難以有共識。
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真正讓大家的情感面都從建國後這個當作起點開始發展。
舉個例子,就好比你苦苦追求一個人,屢屢遭到拒絕,但真正可以讓你死心,就是對方已經有對象,或甚至已經結婚了。當對方法律定位已經很明確了,那你也會有很好的理由不要繼續依戀下去,可以好好的割捨重新出發。
法理建國派很理解情感面要真正切割「中國依戀」是很不容易,特別是情感連結源自於家族,讓1949中國難民後代沒辦法背棄家族,就會放不下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的執念,所以當台澎建國以後,就可以協助 中國難民後代 「斷捨離」,可以斷的乾脆一點。在國際法上台澎的領土主權就會歸屬於台澎新的國家,就不會有任何理由去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無論是ROC/PRC政權),而反攻大陸的心態也會放下。
那1949中國難民後代如果有認同台灣的人,不認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人,也就不會有大中華主義,所以對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跟中國PRC政權藕斷絲連,也會感到很不舒服,這時候可能會產生「原罪」負罪感、愧疚感、自卑感,會想到自己這個身分造成現在台澎的困境,而感到難受,這樣的中國難民身分其實也不是可以選擇的,你並沒有做錯什麼,1949中國難民也算是大時代的受難者,跟著中華民國政權逃難來,無論是主動被動的決定,來到台澎後生下的後代也是非自願的,在台澎成長後了解台澎的歷史,當聽到台澎人指責二二八、白色恐怖時也會感到煎熬跟歉意,這樣的煎熬心結其實是很需要解開的。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情感面來說就是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可以找到放棄的理由,放下大中華主義、放下中華民國、擺脫一中兩政權、重新在台澎出發、愛著台澎土地在此生根。而對支持法理建國的1949中國難民後代就是可以放下心裡的負擔跟愧疚感重新出發,會有更開心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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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族群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台灣人四百年史,就是不斷的有不同民族來到台灣,在四百年中台灣的意識逐漸被重視,法理建國派想的是建立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就可以包容任何年代來到台灣與在台灣出生的人,不用再分你是原住民、新住民、客家人、福佬人、以及台澎人、中國人。
大家都知道史明主張「台灣民族主義」,如果台灣民族已經形成,就不需要倡議,但這是一個進行式跟目標,因為建國以後就會形成以國為本的生命共同體,就是「國族」認同感。
國族之內會有不同民族,就像說自己是「美國人」,美國人就是國族認同,而細分美國人裡面還有不同民族。我期許的是台澎建國後,台灣人成為如同「美國人」般的國族名稱,這個國族裡面包含屬於各種民族的國民,沒有任何民族會被抹煞。台灣四百多年來的殖民給我們的的最大啟示,就是惟有建立真正屬於自己「具有國家法人格」的國家,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多民族國家」,才能真正終結殖民悲劇。
族群面要處理的族群之間的衝突。
在台灣主張的台灣獨立運動,許多主張者都會提到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做的暴行,這就產生的族群緊張對立,就會由所有具有相關屬性的人來承擔,這樣對立存在就會很明顯。就好比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做的轉型正義,就會發現族群邊界就會出現,追究不當黨產時也會提到族群的不同。
舉個例,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曾經辱罵中華民國榮民身分的人上新聞,如果說台澎建國了,這些中華民國榮民若選擇歸化台澎新國家,大家的身分基礎就都一樣了,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重新開始了,不會因為你是從哪個時期來,受到怎樣的遭遇、得到法律上的利益,這些不平等的福利就會被重置跟修正。
無論你是以優越感的身分、或者是背負原罪有愧疚感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都會說自己是「外省人」,這個身分標籤及說法會把自己說成「外」,就是把自己當成外來者;無論是哪個台灣原住民族,被說是原住民的身分,這個「原」就是被歸類在很早就住在台澎上的人;還有「本土」族群的說法這個「本土」就會形成族群上的差異性。這個差異性就會有排斥性,不只對「本土」族群來說,也會對「中國難民」這個標記造成根本上的對立。
這樣的情況下對自己的稱謂有這樣的標記,要與其他族群生活,要怎樣成為「想像的共同體」?
其實建國前有「同在一條船上」的共同體意識存在其實就足夠了,不需要將族群身分明顯做出標記。建國後都可以成為第一批的國民,也不會再有內外之分。
法理建國的論述其實是包容性很大,我們想建構的國家是可以包容所有不同時期來到台澎的族群,我們誠實面對現在的狀況,提出的論述是所有的台澎居民一起來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台灣其實善用台澎法理地位這個「領土主權未定」的法律狀態,可以很好的切割中國(PRC/ROC政權)與台灣。
❤️台灣有的優勢有:
1. 沒有主權母國的干涉,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簽署《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的國家都不能漠視的法理地位。
2. 天然海島屏障,天然的戰略地位。
3. 台灣人有辦法透過民主自由選舉來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使其承認「盟佔代管機構的身分」。
4. 台灣的民主、經濟、人民素養有一定的水準。
善用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靠自己站起來,必須先自助而後才會有人助、天助。
願大家一起走在法理建國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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