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中,有勞動部給我們關於「預告工資」計算方式的解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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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勞工遇到公司無預警倒閉或發生特定情況而要被資遣時,應該都會對未來的職涯或家庭生計感到惶恐吧😥因此依照現行的勞動法令規定,雇主在資遣勞工時除了要具備法定事由,也應該在10天以前向主管機關辦理資遣通報,讓政府知道有哪些勞工將要面臨到失業的狀況而可以即時提供就業輔導或職業訓練等協助,但對勞方本身來說,還有什麼在經濟上能有緩衝空間的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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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們在熱門的文章「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中所提到的,雇主應該要依照勞工的年資提前告知將有資遣的情況,讓他們可以在這段接獲資遣訊息的期間內,能做好提早找到下一份工作的準備,這也就是勞基法第16條所規範的「預告期間」與「謀職假」的意義。當雇主沒有依照員工的年資提前預告,或預告的天數沒有達到法定標準時,便應該要另外給付「預告工資」,以作為沒有提前告知員工有資遣情況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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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邊所說的「預告工資」究竟該如何計算呢?不說了,趕快去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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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職假如何計算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嘿大家一切都還好嗎?這週在高雄有兩間頗具知名度的飯店都傳出歇業的情形(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到這個新聞)除了可能會影響已經購買餐券或訂好時間的消費者權益外,由於這兩間飯店都具一定規模且聘有不少勞工,所以如果毫無預警地結束營業而遣散勞工的話,勢必會對這些員工的生計造成不小的衝擊,因此法令有沒有限制雇主在歇業以前,要提前告知員工與勞工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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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最普遍知道的就是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應依照員工的年資提前在10日、20日或30日以前「預告」員工資遣,這段期間是讓員工可以有緩衝時間去找到下一份工作,因此也有每週2天有薪謀職假的規範。而若雇主沒有提前預告的話,即應另外計算預告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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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照就業服務法第33條,雇主在資遣勞工時都應在10天前通知勞工局與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這就是大家也常聽到的「資遣通報」,主要是確保政府可以提前得知有哪些勞工近期需要就業輔導以提供最即時的協助。如果雇主沒有依此提前通報的話,就有可能會面臨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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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則是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規範,由於我們不知道這兩間飯店實際聘僱的員工有多少人,但基本上只要在60日內解聘員工人數達到一定標準或比例,雇主就應在60天前提出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否則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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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雇主會被罰多少錢,對即將面臨失業的勞工而言都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雇主能否好好地提前告知讓員工有所準備,並依法甚至給予比法令標準更好的遣散條件,這樣才算是負責且真的把員工放在心中的好企業吧!
#今天是我發文我是Sean #有沒有人不知道我是誰
謀職假如何計算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全勤獎金的扣發條件】
你領過全勤獎金嗎?你被扣過全勤獎金嗎?你有想過自己被扣全勤獎金合理嗎?這篇文章介紹全勤獎金的合法扣發條件,有些時候即便請假,雇主也不能扣全勤獎金!
🎸全勤獎金:勞動部當作「工資」的一部分
勞基法裡面並沒有提到全勤獎金這類的概念,一般來說,這比較像是三節獎金這種福利措施,也就是「有約定才有」的。
不過,勞動部曾表示,全勤獎金依照勞工出勤狀況而發,有「因工作而獲得報酬」的性質,本質上屬於工資的範疇。
(87台勞動二字第040204號函)
從這一點來看,全勤獎金雖然名為獎金,但實際上與一般工資沒有差別。
🎸法定假日,不能扣全勤獎金!
有些人可能會誤會,不管是什麼理由,以為只要有一天不到,就不能領全勤獎金。但這一點可是錯的!至少「法定假日」,勞動部明確表示雇主「不能扣全勤獎金」!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雇主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婚假喪假公傷病假都還好理解,公假包含什麼呢?
例如所謂的「謀職假」,雇主不能扣全勤獎金。謀職假是指雇主主動解雇勞工時,勞工可以請假外出找工作的一種假別。
(77台勞動二字第05189號函)
又例如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的各種假日,像是「生理假」、「產假」、「育嬰假」、「哺乳假」(在一般休息時間以外,額外給予勞工哺乳的時間)、「家庭照顧假」(家庭成員有預防接種、重大事故或疾病需要照顧的假),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至第21條,這些假別也不能扣全勤獎金。
不過,倒也不是說勞工在家顧小孩、「留職停薪」的時候雇主還要付全勤獎金,而是說全勤獎金要照比例發放,不能因為請了這些假,就把本來可以領的全勤獎金取消,要「按比例發放」。
(勞動條4字第1040130878號令)
舉例來說A每天都準時上班,上了12天後開始請育嬰假、留職停薪。
從時間上來看,A這個月看似沒有全勤,但因為育嬰假是法定假日,A可說是合法缺勤,本月的其他上班日都有依約上班,則全勤獎應該也要照比例發放,假設A依照契約本月有24個工作日,A既然上了12天班,就要給A一半的全勤獎金。
🎸至於法定假日以外的事假、病假甚至是曠職,能不能扣全勤、怎麼扣,就看雇主跟勞工自己之間的契約了。如果勞工認為雇主扣薪行為有爭議,只能尋求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調解或後續訴訟程序來解決。
勞動部表示全勤獎金是一種工資,或許是希望落實保障勞工的立法目的,例如請假、平均工資計算、不能預扣薪資作為賠償等,但我覺得這樣也會有衍生的問題,像是全勤獎金到底如何變更、取消?如果是工資的話,其實需要勞工與雇主的事先協商才行,不易變更與發放,我覺得反而是會讓雇主更難選擇福利措施,不見得有利於勞工。但這些都是我的碎念了。
假如下次雇主因為你依法請假而扣薪,你就知道誰對誰錯、該怎麼解決了吧!
謀職假如何計算 在 【資遣預告期間,謀職假怎麼請?】... - 勞動部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請問專職計時人員被資遣謀職假公司不希望人員請改給計薪那要如果計算是依照原薪資 ... 您好: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有關預告期間及謀職假之規定,是指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