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不是少年
#少年偏差行為辦法應排除兒童
內政部警政署剛剛預告的《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草案(以下簡稱本辦法草案),是因應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 #少年事件處理法 修法授權的子法。許多民間團體看到此草案後,非常驚訝。因為目前這個草案的內容,實際上很可能 #逾越了母法 也 #違背兒童權利公約。
民間團體最在意的是,本辦法草案逾越母法把12歲以下兒童放進來,又設定各種已經被刪除的偏差行為。去年立法院修法時已經很明確表達,對於 #7至12歲兒童 應回歸 #12年國民基本教育 及 #學生輔導機制 處理,不再移送少年法庭;也給教育及社政單位1年時間充分準備。
所以民間團體非常不能了解,到底為什麼行政院本次制定子法,一定要把 #0至12歲兒童 放進來規範,同時 #標籤化 他們的 #偏差行為?
民間團體跟我分享了幾個荒謬可能,例如,根據此辦法草案,3歲的孩子可能參加不良組織?6歲的孩子會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9歲的孩子會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
為此,我今天特別找內政部、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等部會一起來討論,實務上是否有什麼特殊理由和需求,這個辦法草案非得這樣處理?
我想提醒與《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相關的部會,「0-6歲」、「7至12歲」、「12至18歲」#都是未成年但差很大,絕對不能將0-18歲視為只是一種 #兒少。
經過我的了解,教育部實務上早就有 #學生輔導法 在執行學生輔導相關工作,其中7至12歲的兒童就包含在內。因應少事法的修正,教育部也已經花一年時間做好相關方案、流程及檢核表,給第一線的教育人員使用。
實務上,0至6歲的孩子屬於無行為能力,衛福部本來就不會把他們看做觸法對象或認定偏差行為;而且現行也有 #脆弱家庭 及 #兒少保護 相關政策措施在執行,本來就可以接住這些孩子。
也就是說,原本就只需要照去年立法院修法精神制定《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不需要再把12歲以下兒童納進來。若是警政、教育、社政不同體系需要相互連結,其實只需要透過行政整合或計畫處理即可。
目前內政部警政署的草案,其實是忽略了「0-6歲」、「7至12歲」、「12至18歲」三個年齡層雖然 #都是未成年但差很大;也忽略了兒童權利公約裡面揭示的兒少保護精神。
我呼籲內政部警政署積極聽取民間意見,修改目前《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草案,依據母法重新修正為《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此外,也期待相關部會能精進現有社政及教育體制,投入足夠的人力與預算資源,讓不同年齡層的兒少,各自在最適合的機制內,獲得服務。
兒童與少年不能扁平成同一個群體,在同一個辦法之下大鍋炒。
兒童與少年是我們國家最重要的資產,值得好好對待與投入資源。
-----------------------范雲法律小教室
✔《少事法》母法精神將 #觸法兒童 排除適用,自今年6月19日開始,「兒童」就不應該再受《少事法》規範。
❌ 本辦法草案卻將兒童納入,而且不僅是原本被刪除的7至12歲兒童,連0至6歲也一起納入。
✔ 兒童權利公約第10號一般性意見及國際審查意見,要求台灣應廢除虞犯制度,因為虞犯少年並未觸法,相同行為在成年人是不受處罰的,應透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供有偏差行為之兒童必要的支持與保護。
因此少事法修法時將虞犯制度廢除,翻轉為 #曝險行為 ,且限縮為3類。
❌ 本辦法草案卻把原本在少事法已刪除的4種行為,又重新列回應輔導之行為,包括:「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經常逃學或逃家」、「參加不良組織」,其他還有11種洋洋灑灑的行為樣態。
違背兒童權利公約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來!撲滅黑心校規吧!】
母親節的一早就參加由人本教育基金會所舉辦的記者會,在人本所做的調查中,有不少學校出現違反教育部法規的七大黑心校規:
#體罰 #髮禁 #服儀限制與懲處 #搜索個人物品 #強制早自習與課業輔導 #禁愛令 #其他不當校規
#許多孩子仍然在威權遺毒的規訓中
#這是嚴重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
例如:體罰。違背《兒童權利公約》第8號一般性意見書提到的:保護兒童不受體罰和其他殘忍或有辱人格的懲罰行為的傷害。
體罰也違反台灣的《教育基本法》第8條: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在人本的調查中,仍有 #5間學校 把 #體罰當成常規 來處罰學生,問題真的很嚴重。我也想問教育部:為什麼沒發現這些仍在體罰學生的學校?
#關於髮禁,也讓我很驚訝。#1987年 我和思瑤委員還在當學生的時候,其實髮禁 #就已經解禁了!
2005年教育部並正式發函各公私立高中職告知此事,可是在這次檢核中,卻仍有 #54間學校有髮禁。
這也顯示出,雖然我們的解嚴已經超過三十年,可是我們的威權心態並沒有完全改變。
近來我們都在推動18歲公民可以投票,可是如果學生沒有在一個自由民主的心靈教育下,連自己的身體、自己的頭髮都沒有辦法自己決定的情況下,那到底他要如何學習到獨立判斷?
我會持續督促教育部做好為學生權益把關的責任,讓年輕世代不再承受威權遺毒,在學習階段能夠成為自己真正的主人!
#吳思瑤委員
#人本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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