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立,專業執法,絕對不能只是口號
執法爭議最會傷害人民對警察的信任.。去(109)年10月14日,我就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要求內政部針對民眾因違反社維法「假訊息」規定移送、法院裁判的見解,應該要綜整研析,徐國勇部長也當場應允請警大來處理。今(110)年4月28日,我也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要求就屢屢發生中壢詹老師警察違法盤查等執法爭議,應落實警察法治教育,予以檢討精進,而這兩個訴求皆獲相關的答復了。
感謝警察大學編纂「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假訊息)執法理論與實務案例之研究」。查處假訊息是政府的政策,但是事涉防疫、政治人物攻防時,問題就變得更加微妙,難免有執法同仁看到黑影就開槍,導致移送的案件竟只有3成獲法院裁罰。感謝徐部長重視承諾,也感謝陳檡文校長、張維容、劉嘉發、呂美嫺、蔡庭榕、曾淑英等諸位老師參與此研究。
研究中指出:「『出於惡意、製造假的、造成危害』是2018年底行政院為假消息定義出的問責範圍,然而『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謠言』卻缺乏惡意與危害這兩項要件,而且法院對謠言的認定『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許多被警方移送法院的言論,法院均認定為不罰,原因何在?也可能是法條訂得過於寬廣,給予第一線執法單位的裁量權過大…」,像是這樣不以政策、上意馬首是瞻,而是尊重法律、重視法院見解,才能讓警察執法時有堅實的依據以及後盾,做人民信任的警察。
警察絕對不能涉入政治偵防,執法是否正確,警察內部也要討論研議,從高層、政策面來做。行政中立,專業執法,絕對不能只是口號。這次警大的研究就是一個開端,表示內政部也開始重視假訊息查處,絕不能陷入護航政策、力保執政黨人士的政治風向,未來希望像高官公然造謠居然以不起訴處分,讓人民懷疑打假只是打擊異己的工具的事件,能夠銷聲匿跡!
#謝謝內政部徐國勇部長
#謝謝警察大學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23)日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上,林佳龍委員首先質詢女子籃球國手出身的體委會副主委錢薇娟關於運動彩券相關問題,錢副主委卻表示自己不曾下注,對於運彩投注項目和玩法亦不熟悉,甚至上任至今不曾看過運彩公司的報表。林佳龍委員搖頭表示對於錢副主委對於主管業務仍未嫻熟感到吃驚...
裁量權定義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直播】黨團記者會〡疫情時代,三明治世代卻成大苦主?未來解封何去何從?
●時間:7/22(四)9:30
●出席人員:立委邱臣遠、張其祿
●說明:
30~49歲的勞動人口約略600萬人,這群三明治世代在這次疫情中,卻成為大苦主,邱臣遠委員列出同世代的「四不到」,包含 幼托托不到、紓困補不到、疫苗打不到、上班上不到。身為台灣經濟發展的中堅勞動力,面對疫情衝擊,有些人需要面對無薪假、薪水被減,但這些白領和藍領勞工,因已工作了一段時間、有了存款,而無法申請紓困貸款,工作年資也無法申請跟初次就業相關的紓困金,導致他們明明生活已受到影響,卻只能將苦往肚裡吞。
此外隨著疫情逐漸趨緩,行政院開始研議降級,但該從哪些產業優先解封,成了大難題。民眾黨團呼籲,中央政府應有全面性的計畫,評估哪些族群已無法繼續負荷高壓的疫情警戒生活;哪些族群又可能會因疫情有擴大風險,所以要繼續施行嚴謹的防疫規範。
民眾黨團建議,應說明清楚解封之條件及指引,尤其在「群聚」的認定裁量權該如何界定,中央也應給予地方執行單位明確定義,使裁罰態樣及罰款一致,避免民眾在「微解封」、「降級不解封」等名詞下產生更多違反規定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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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60萬人遭密令監測 ❗️
#非法監控還是合法濫權 ❓
(剛被刪文?!重發測試)
昨日深夜,網友開始瘋傳《毅傳媒》的三篇系列報導,其獨家取得內部公文,揭露指揮中心竟然在外界與萬華居民不知情的情況下,「要求電信業者幫忙找出符合指揮中心定義的『萬華高風險族群』並進行 #健保卡註記。甚至連外籍人士手機瀏覽網頁紀錄都不放過。」
如此作為,這60萬人的 #個資安全及隱私權恐怕已遭政府嚴重侵犯,報導更寫道:「在調取資料法源不明、未告知民眾的前提下,指揮中心儼然成為恐怖的國家機器。」
如果內容不實,這樣的報導已經對政府威信造成莫大傷害與挑戰,也引起社會情緒恐慌與不滿,有關單位應該立刻查處。
但如果內容屬實,指揮中心如此作為恐有很大的法律疑慮和政治風險,幫大家整理重點:
1⃣️指揮中心這樣做的 #法源依據為何?有無違法❓
如此超乎合理範圍的監控,已經侵犯個資與個人隱私,針對特定疑似染疫個案進行足跡監控或有前例可循(報導內提到仍有法律疑義),但大規模監控60萬人足跡並分類註記的適法性與必要何在?這樣做有無合乎《#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及16條當中對於「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之規範?
更不要提監控與分析外籍人士 #手機網頁瀏覽資料 這一項,當中會獲取多少其他個人隱秘資訊?這樣做有任何法源依據嗎?指揮中心應該出來說清楚!
2⃣️ 指揮中心是否有「#合法濫權」的問題❓
針對第一題,指揮中心可能會回答,這為了因應防疫需要,一切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 #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看起來有法源依據了,但是這條法律卻給予指揮中心指揮官非常大的行政裁量權,究竟「必要」的定義是什麼?如同報導當中提到的兩點:
第一,「必要」兩字創造了太大的模糊空間,會讓指揮官有無限上綱的權力,可能濫傷無辜,令法界十分詬病,因為他們去年就已經呼籲過這類法規必須要趕快完善了。
第二則是「如果指揮中心若能取得當事人門號及基地台位置,另外調取瀏覽網頁紀錄的 『必要性』,到底在哪裡 ?」對呀,如果你都可以透過手機、電子圍籬鎖定人家位置,為何還要在乎人家上網搜尋哪些景點?你還想看什麼東西?
我並不是法律系畢業、法學研究者或資安、隱私權專家,相信有更多專精法律、了解法律適法性必要與訂定脈絡、法哲學的專家可以解答這些問題。而指揮中心也該嚴正自省:雖然或許「合法」,但如此做會否有「濫權」的問題。
(以上兩題,台權會及匿名司法界人士在報導中都多有著墨)
3⃣️指揮中心是否 #刻意規避 讓北市府知情❓
在報導當中及網友討論時都有注意到一點:如果這場是針對萬華區活動者風險註記的專案會議(也等於是在貼萬華人標籤😠的專案會議),竟然 #沒有任何臺北市政府的單位與會,與會者的出席簽到單當中也沒有北市府代表,僅在事後會議紀錄正本受文者列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根據報導內容,指揮中心疑似跳過台北市政府,直接找內政部移民署處理此事,發文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只是通知他們執行而已。而當記者打去問內政部發言人室,除了不斷跳針問「你怎麼知道的」、「資料哪裡來?」以外,不但不願意說明,還推給疾管署,實在非常不負責!
4⃣️特定人與群體健保卡 #遭註記是否知情❓
在這三篇獨家報導出來之前,前日(5/25)就有媒體報導(https://news.tvbs.com.tw/life/1516259), 有民眾(陪病者)只不過是下樓拿個便當,結果轉身卻遭到醫院拒絕進入,無法回到醫院陪伴家人。到這時他才知道,原來因為自己曾到過萬華,有萬華地區的足跡,就被健保署在健保卡上被註記為自主健康管理者。
這樣的措施,事前是否有對外界公佈?細胞簡訊的事情大家知道,但如果種種監測措施就是為了發細胞簡訊給這60萬人,當中又是否有通知他們自己的健保卡會遭到註記呢(照搜尋網路上細胞簡訊截圖的內容看來是沒有的)?
因為從媒體報導的情況來看,還有很多人遇到一樣的情況(不知情下遭註記),導致無法進入醫院簽病危或洗腎,對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都造成了莫大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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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總結,雖然疫情逐漸升溫,防疫情勢相當嚴峻甚至不樂觀,我們也知道從指揮中心到基層醫護都非常辛苦,但這不代表指揮中心有權利用可能逾越法律、侵犯人權及隱私的方式來防疫!
即便這樣的作為在經過一系列程序檢視後被判定為「必要」且「合法」,但這樣的 #檢視 與 #監督 過程同樣是必不可少的,這才是我們要捍衛的民主與法治。
沒有人喜歡染疫,但也絕對沒有人喜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監控、查看自己手機上瀏覽的內容。既然處處都這麼想跟左岸做出區別,現在更該拿出法治與專業素養給民眾與世界看!
面對病毒的恐懼與經濟崩盤、生計不知在哪的擔憂已經夠心累了,不要再讓人民加上一份不知道自己是否被鎖定、監控與註記的恐懼。
請指揮中心及政府相關單位,出來面對報導內容及民眾的質疑,
公開將這些問題說清楚、講明白!
#強力抗疫不是濫權藉口
#防疫勿忘堅守民主法治
衛生福利部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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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獨家】內部文件曝光!指揮中心竟密令監測萬華60萬人足跡 挑出「高風險族群」註記健保卡
https://yimedia.com.tw/covid19/117647/
2.【獨家】中央跳過北市註記萬華人 內政部踢皮球給疾管署
https://yimedia.com.tw/covid19/117654/
3.【獨家】調取瀏覽網頁紀錄嚴重侵害隱私 台權會質疑「法源依據」
https://yimedia.com.tw/?p=117651
4.下樓拿個便當就被禁入醫院!陪病家屬控訪過萬華 健保卡被標為「自主健康管理」
news.tvbs.com.tw/life/1516259?from=Copy_content
5.[爆卦] 指揮中心違法監控60萬人 (包含網頁紀錄).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2048100.A.353.html
裁量權定義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23)日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上,林佳龍委員首先質詢女子籃球國手出身的體委會副主委錢薇娟關於運動彩券相關問題,錢副主委卻表示自己不曾下注,對於運彩投注項目和玩法亦不熟悉,甚至上任至今不曾看過運彩公司的報表。林佳龍委員搖頭表示對於錢副主委對於主管業務仍未嫻熟感到吃驚。
林佳龍委員表示去年運彩發生監守自盜弊端在運彩公司報表早現端倪,而立院預算中心和監察院的報告相繼點出體委會的缺失,身為主管機關的體委會副主委竟然對主管業務完全不清楚,更不用談論有沒有記取教訓,漠視監督管理之責。運彩是體委會的重要業務,林佳龍委員呼籲錢副主委要花心思趕緊補課,不要成為另一隻政院小白兔,錢則表示會惕勵自己再加油。
因為錢副主委無法掌握主管業務,林佳龍委員只好轉而質詢戴遐齡主委關於運彩公司保證盈餘的繳庫進度,戴主委表示富邦銀行已將97年及98年盈餘40億繳交財政部(實際數字應為36.4億),99年及100年盈餘70億繳給體委會(實際數字應為75.7億),總額110億已全數繳庫。林佳龍委員表示,過去依據財政部公告事項,「每年彩券盈餘除有不可抗力因素,並經主央體育主管機關核定外,應達指定銀行財務規劃盈餘80%」,然而富邦銀行卻要求調降98年的保證盈餘額度,戴主委表示當時配合財政部調降保障盈餘是因金融海嘯所致,林佳龍委員質疑,現在這次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的院版修正草案第四條「除有正當理由,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外應依主管機關所訂之遴選條件達成銷售目標」,將保證盈餘納入法律位階的同時,卻可能開了一道後門,擴大了行政裁量權,何謂正當理由?應予以嚴格定義或規範,如遇天災或金融海嘯,並列入本次會議紀錄,不可任主管機關無限上綱解釋。此外,對於廠商可能因年年銷售不佳而不願繼續經營,林佳龍委員要求體委會需要評估由政府收回自營的可能性,戴主委則表示在明年底契約到期前若廠商退出經營,仍需繳交保證盈餘,林佳龍委員認為體委會不要消極地坐收保證盈餘,或在組織改造後推責給教育部,應在明年中公告前將自營設置或遴選廠商都納入評估方案。
上屆(2008年)奧運成績遠較2004年退步,不但獎牌數由2金2銀1銅掉至4銅,而對照歷年的參賽項目和人數,2004年59項89人,2008年36項80人,今年僅剩10項27人,對於持續退步的成績,林佳龍委員詢問上任迄今已超過四年的戴主委今年倫敦奧運所設定的奪牌目標數,戴主委表示目前已有10個項目共27人獲得奧運入場門票,將全力以赴超越上屆成績,拒絕透漏目標數字。林佳龍委員將目光轉向主席台,憶起當年他當新聞局長時舉辦慶功遊行黃志雄委員還站在花車上遊街、大肆慶祝,大大提振國家形象和士氣的美好往事,呼籲戴主委既身為政務官,若國家投注了那麼多的預算和資源,卻無法超越上屆成績,戴主委應該下台負責。對此戴主委卻推諉其詞,不願預設目標,語出驚人地說:「若我今天承諾沒有達到成績就下台,那情何以堪,以後所有體委會主委只要負責競技?」林佳龍委員認為戴主委的邏輯錯亂,主委並非只須做競技業務,而是國家投入那麼多預算,成績卻一直退步,難道不須負責?當年陳全壽也曾承諾未達目標數便下台,戴主委的卸責反應令人失望不已。
對於戴主委在上次委員會承諾林佳龍委員將就高爾夫球免徵娛樂稅一事盡快與財政部協調,戴主委不但坦承未親自與財政部聯繫,更說出「根據報章雜誌報導,財政部打算已規劃其他方案」等語,林佳龍委員對於戴主委看報治國的行徑大呼不可思議,要求戴主委不可再跳票,下次來委員會報告時須提出協調結果和遇到的困難。主席黃志雄委員也表示,在委員會上答應委員的事一定要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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