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票東南亞 🇲🇾: 鄭和下西洋之馬來西亞篇]
2005 年馬來西亞發行紀念郵票,慶祝馬來西亞與中國交往六百年。圖為原要發行的郵票版本,其中小型張和一枚郵票印行後改動再印。原版現已成為珍品。但是郵票值得注意地方,不只這個。
近年中國把鄭和下西洋形容為「中國和平崛起之旅」,而馬來西亞為了「一帶一路」,也就樂於唱和,結果有這樣郵票,主題重點在貿易多於外交。據馬來西亞郵政資料,六百年起點是 1405 年鄭和第一次下西洋,到達麻六甲。
如果把交往定義為貿易接觸,那末早在唐、宋時期,馬來諸邦與中國已經有商貿來往,例子有盤盤國、丹丹國、羅越國,不用等到明朝才發生。如果把交往定義為官方層面互動,丹丹國曾多次向梁朝、陳朝、唐朝遣使。換句話說,無論言商或是言外交,馬、華交往不只六百年,鄭和也不是開啟者。
就算在明朝,鄭和也不是第一位到麻六甲的使者,尹慶才是。《明史》列傳第二百十三外國六記載,永樂元年十月(1403 年)太監尹慶下西洋,到達麻六甲(當時譯「滿剌加」),「... 賜以織金文綺、銷金帳幔諸物。慶至,宣示威德及招徠之意,其酋拜里米蘇剌大喜,遣使隨慶入朝,貢方物。三年九月至京師。帝嘉之,封為滿剌加國王」。
就在拜里米蘇剌獲明成祖封王 (1405 年) 的前三個月,鄭和才獲詔要下西洋。一年後 (1406 年) 鄭和抵達爪哇,再到舊港,擊潰陳祖義,然後輾轉到麻六甲,比尹慶到訪至少遲三年。馬來西亞官方宣傳的馬、華交往起點 1405 年,是利用鄭和啟程年份,混水摸魚當作鄭和到訪麻六甲年份,以配合中國「和平崛起之旅」外宣,更休談鄭和根本不是開啟交往的人。
馬來西亞不提起尹慶,原因值得進一步探究。據《明史》和《瀛涯勝覽》記載,當時麻六甲服屬暹羅,每年要向暹羅繳交四十兩金,否則遭征伐。拜里米蘇剌知道尹慶來意後「大喜」,似乎因為發覺救星來了,只要依附強大的明朝,便可以牽制暹羅。事實上日後他的確這樣做,向明朝告暹羅的狀。
要是馬來西亞說,明朝馬、華交往的基礎是為了依附強權,這是多麼丟臉,損害國格。宣傳鄭和比較切合利益,國格更是重要。交往郵票其中一枚顯示明成祖賜的寶印。明朝與麻六甲之間是冊封關係,地位不平等,但是馬來西亞郵政在集郵資料裏,卻形容明成祖向拜里米蘇剌賜印是 "... in recognition of the importance of diplomatic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kingdoms"。瞬間兩個 "kingdoms" 平起平坐,迎合政治正確,國格再一次保住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即時聊天室:http://goo.gl/ToDqof 謎米香港 www.memehk.com Facebook:www.facebook.com/memehkd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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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惡因惡果
明成祖朱棣是我小時候就很喜歡的歷史人物:搬遷北京、五出漠北、修《永樂大典》、鄭和下西洋,樁樁件件都是極難的事情,也都在他任內達成。除此之外,他與佛教淵源頗深,是藏傳佛教許多大師的支持者與供養者。
最難的不外乎,他是史上第一個、在大一統王朝的情況下,起兵奪位成功的君主:他是朱元璋的四子,在朱元璋離世、傳位給孫子朱允炆後,身為朱允炆的叔叔,燕王朱棣從北方發兵南京,歷經3年餘的時間奪位成功。
然而,長大之後讀得書越多,越發現朱棣非常奇怪:他一方面功勳卓越、支持許多宗教活動,一方面殘暴無比。除了知名的方孝孺「誅十族」事件之外,有一次,他的後宮發生妃嬪中互相暗殺事件,最後牽連了上千人「剮刑」處死。
重點來了,朱棣在那段期間,每天親臨刑場看宮女們一個一個被剮死,史書說:「凡連坐者二千八百人,皆親臨剮之。」
他還有許多殘忍無比的所在與匪夷所思的極刑方式,蔡石山先生的研究表示:「毋庸置疑,永樂有過多的自我,而且擁有很多的美德......不過,他也有黑暗面,特徵就是不必要又未經思考的侵犯性,而這類侵犯性經常產生了暴虐和消耗。」
朱棣真的有自信嗎?朱棣得位後,終生最大的恐懼,出在「朱允炆」、也就是原本的皇帝(朱棣的姪子)下落何處,據說鄭和下西洋的一個重要政治目標,就是去尋訪朱允炆逃至何處。
很明顯的,朱棣的恐懼來自他的「得位不正」,透過邪惡手段所竄來的位子,自然惶惶不安,想透過更多的扭曲、來合法化自己的這第一個扭曲。
比如說,朱棣改了史實、將自己的生母從側室的碩妃、改成正宮的馬皇后,扭曲自己的出身,也是為了讓自己在爭奪皇位上有更高的合法性。然而,這種罪惡感終生追逐著他:為了平和這種罪惡感,他建立大報恩寺來感謝自己的生母。
如此,他極盡一切、扭曲一切,來證明自己的合法性,只為避免這種自己一手創造的龐大精神壓力。
朱棣的故事對我來說,一直有很深的情感與啟發,當然概念上的理解,與真實生活中的徹悟是有距離的。但,蔡石山先生所說至允至當:「他也有黑暗面,特徵就是不必要又未經思考的侵犯性,而這類侵犯性經常產生了暴虐和消耗。」
為什麼他會有「本能侵犯」的性質,以及與此產生的剝削、欺騙、扭曲?或許因為他出身軍旅之中,從小看盡戰爭與殺害。無論如何,這種性格成為了他的毒癮與恐懼:他隨時害怕會被侵犯,因此決定搶先侵犯與攻擊;他隨時害怕會被欺騙,所以決定隨時都先欺騙與扭曲。
人會將自己習得的感知、投射到面對世界的方式,再因為這些方式,讓社會回饋到他身上:一個人覺得「萬事靠自己」的人、就會覺得別人也理應「萬事靠自己」,一個害怕受害而選擇主動出擊的人、就會活在四面楚歌的世界,也會覺得他人會攻擊他。一個算計他人的人、也就下意識會覺得自己會被算計。一個不信世界安穩的人,也會選擇蒙蔽與欺騙。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最可怕的是這種詛咒往往應在那種「自認聰明」的人身上:若是一個人個性相對怯弱、或是能夠耐著受傷、或是堅持某種信念,往往就不會發展出這種「扭曲迴路」。
「扭曲迴路」就是這裡所說的惡因,導致我們投射出一個扭曲的世界、並扭曲的回應著,進而活在其所產生的巨大精神壓力(惡果)之中。
我也有自己的扭曲迴路、惡因、朱棣,上述的每個迴路,都是我自己生命中發生過、我做過的事情。可怕的點在於,我的小朱棣(小Judy?)會刺傷、甚或絞死那些真心伸出手來的人、深深刺痛自己的愛人、愛自己的人,這讓我深感愧疚、疼惜與抱歉。
不過退一萬步來說,當朱棣操控著我的時候,那份因而產生的情感是否能稱之為愛,其實也很難說:缺乏了承擔、信任、忠誠與承諾的情況下,本質為掠奪、剝削和操控時,這能稱之為愛嗎?我也不知道。
當然,在遇到對的時機、對的人與對的啟發後,會更意識到、也理解到「愛是什麼」,愛需要學習、它很難,但這也是其珍貴的地方,不是嗎?
我覺得或許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人類是「習得性動物」,我們透過環境的學習、而長成自己的習慣。
我求學時代因為個人原因而酷愛孫權,現在回想起來挺變態的,史書對他的評價是:「孫權屈身忍辱,任才尚計,有勾踐之奇,英人之傑矣。故能自擅江表,成鼎峙之業。『然性多嫌忌,果於殺戮,暨臻末年,彌以滋甚。』」
性多嫌忌,果於殺戮:最終殺傷了自己摯愛之人、擊潰了他人後,讓自己更多的嫌忌。
或許當時的孫權,對身在求學期間的我是個典範(不是個好典範就是了),我也曾有沒有選擇的時刻。然如今,我有選擇了,深感愧疚與憐惜後,也就意識到自己能夠重新習得一個良善的世界觀。
當然,這種練習的開端,從意識到問題與承認問題開始,這是今天這篇自言自語的主軸:佛學認為,懺悔的基礎是「表露」、也就是公然承認自己的偏失,並努力往「不再犯」的方向前進。
還好我的生命中,除了朱棣之外,還有別的東西。
《慈經》:「願我無敵意、無危險。願我無精神的痛苦。願我無身體的痛苦。願我保持快樂。願一切有情眾生:無敵意、無危險。無精神的痛苦。無身體的痛苦。願他們保持快樂。」
With my deepest apology and regr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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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1月5日
地點:北京(紫禁城乾清宮)
事件:
林則徐在西城內辭行(註1)。
註1: 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364 / 4556。
#知史討論 | 鴉片如何由救命之藥到奪命之毒的?(下)
歷史春秋網
從《本草綱目》來看,中國人對罌粟的認識,仍侷限於藥用的範圍內,鴉片製成,尚沒有流變為癮君子之物。但「俗人房中術用之」的事實,已明確無誤地表明,時人已懂得鴉片對性功能的作用,並且借助它的藥力來縱慾了。從中我們已可窺見明代社會衍變中的風氣了。
毒品風靡
元初,蒙古人遠征印度。那時的印度已盛產鴉片,因此蒙古人得勝而返時,也帶回了大量戰利品——鴉片。一時,「士農工賈無不嗜者」。這可能是中國社會流行服食鴉片最早的成文記錄。
明代時期,儘管中國人已懂得從罌粟割乳漿中制取鴉片,但主要來源仍采自國外。當時的東南亞一帶,因西方殖民者的倡導,多種植罌粟。《明會典》載:暹羅、爪哇、榜葛剌等地多產烏香,即鴉片。他們時常將「烏香」,即鴉片作為貢品獻給中國皇帝。據史書記載,暹羅國曾進貢給中國皇帝200斤「烏香」,給皇后100斤。直到民國時,有些地方仍稱鴉片為「烏香」。
由於進口的「烏香」急劇增加,明政府已將它列入納稅之藥物。明神宗萬曆十七年(1589),鴉片首次被列入關稅貨物的範圍。在萬曆四十三年(1615)頒布的《貨物抽稅現行則例》中規定:每10斤鴉片的稅銀為一錢七分三釐。隨著鴉片輸入的增多,民間漸漸出現了吃鴉片者。明成化年間,已有街市上販賣鴉片的記載了。到了正德年間,在廣東、福建沿海,當地富紳、地主食用鴉片已屢見不鮮。
鴉片是一種成癮物品,一旦成為社會供應物,其需求量必急速上升,故隨著食用人數的增多,鴉片的價格也直線上漲。有時因需求太大,價格奇貴,竟至於一兩黃金換取一兩鴉片。明代後期,不僅民間食用鴉片日眾,而且在京城與宮廷也日益盛行。王玉海的《續紺珠集》記載,鄭和之徒弟自西洋攜回「碗藥」,當時中貴多嗜之。這「碗藥」,就是鴉片。
鴉片特有的醉生夢死、飄飄欲仙的舒暢感,令朝廷貴族為之傾倒,甚至連皇帝也不能倖免。徐伯齡的《蟑精雋》曾記載,明憲宗曾令臣下出而收買鴉片,而明神宗就是一個 「鴉片皇帝」。他在朝四十八年,竟長年不視朝政,戶部主事董漢儒說:「(萬曆皇帝)頻年深宮,群臣罕能窺其面。」究其原因,乃是「中烏香之毒」。由於長期吸毒,體質變壞,明神宗經常頒諭旨說:「朕自夏感受濕毒,足心疼痛,且不時眩暈,步履艱難。」因吸食鴉片,他的性格也變得殘酷暴虐。而史家許熙重則把皇帝吃鴉片的責任推到奸臣身上。他在《神宗大事紀要》中指出:「帝之倦於正朝,多年不見臣工。實為奸臣毒藥所蠱。」究竟是神宗自己求取,還是「奸臣」有意用毒,尚待研究。但神宗是個鴉片癮者,應是不爭之事實。
再說清代的罌粟種植。由於清中期以後,各地民眾已知罌粟果制鴉片之法,因此,為生產鴉片而種植的罌粟,便在各地普及開來。
到了清代,罌粟主要通過海、陸兩條途徑流入各地。海路由東南亞諸地傳至台灣、福建。福建最早種植罌粟的,大約是福寧府的福安縣。在嘉慶年間,那裡的罌粟花已經盛開了。此後,又由福建傳入浙江。浙江的土壤顯然比福建的土壤更適合罌粟的生長。道光初期,浙江各地幾乎已是遍地罌粟了。1830年,御史邵正笏指出:「浙江如台州府屬,種者最多;寧波、紹興、嚴州、溫州等府次之。有台漿、葵漿名目,均與外洋鴉片煙無異,大夥小販到處分銷。」同樣,在安徽,「徽州寧國、廣德等屬,毗連江浙,山地居多,恐有外來棚戶串通該處業戶,私種分肥」。
陸路由印度經東南亞、緬甸傳入雲南。較早記載雲南種植罌粟的,是乾隆元年(1736)出版的《雲南府志》。雲南天熱多雨,是栽培罌粟的理想地,因此「滇省沿邊夷民向有私種罌粟」。該地出產的「雲土」(又稱「南土」)在土煙中為上品,產量也急劇增加。1839年,雲貴總督伊里布在一篇奏稿中提到,一次就緝獲煙土1.2萬兩。
雲南的罌粟很快傳入四川,至遲在道光元年(1821)時,涪陵一帶的農民已棄糧種煙了。所產人稱「川土」,據史料載:「川省五方雜處,間有吸食鴉片煙之人,會理州、平武縣一帶,毗連番界,尚有種植罌粟花處所。」從此不僅「川土見盛」,而且四川還成為罌粟傳播的中轉站。
罌粟由四川傳入貴州,在道光十一年(1831)時,貴州「尚無栽種熬煙之事」。但四年後,已有種、吸鴉片和開設煙館的記載了。到了道光十九年(1839)已是「遍載罌粟,熬煉成土」了。貴州巡撫賀長齡奏稱:「黔省民、苗雜處,多有栽種罌粟熬膏售賣之事……現據郎岱、普定、清鎮、貴築等廳縣先後查明民、苗私種者,或數畝、十數畝不等。此外,各州縣地方栽種牟利者,尚不知有幾。」
道光年間,罌粟的種植從四川北上傳入甘肅、陝西、山西等地。這樣一來,僅僅一二十年間,這一廣泛區域的農民「廢田而種罌粟,歲益浸廣」。
土煙氾濫的原因,除了民眾趨利之外,還有地方官吏的慫恿。在洋煙開始充斥之時,清政府內就有人提出以土煙來抵制洋煙的主張。道光十四年(1834),兩廣總督盧坤指出種煙的理由:「應弛內地栽種罌粟之禁,使吸菸者買食土膏,夷人不能專利,信銀仍在內地轉運不致出洋者」,以土煙之利奪洋煙之利;也有人說:「種植罌粟花,取漿熬煙,其利十倍於種稻」;又有人說:「鴉片之利,數倍於麥,其益農者大矣」;甚至還有人認為「內地之種越多,夷人之利日減……不禁而絕」。
由於持以土煙抵制洋煙觀點的官員不在少數,因此,儘管清政府有禁止內地種植罌粟的政策,如較早的道光三年(1823)吏、兵兩部奏請酌定失察鴉片條例,要求禁止「私種罌粟煎熬煙膏」。此後,御史郭柏蔭奏請嚴禁栽種罌粟一折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等省番舶不通之處,皆由內地民田遍載罌粟,熬煉成土,地利、民生兩受其害。必當嚴申例禁,以除積習。」
但對於清廷三令五申的拔苗禁菸令,不少地方官吏卻持陽奉陰違的態度。他們在許多文告中,將鴉片改稱為罌粟花,將煙膏改稱為芙蓉膏,以表示有別於外國的鴉片。其結果,在1831年時,罌粟種植擴展到廣東、湖南、山西、陝西、浙江、福建等省。土煙與洋煙並行,加之土煙價廉,因此各地煙毒與日俱增。鴉片的氾濫,最終使中國蒙受恥辱,成為近代「東亞病夫」的象徵。
如今,一提及鴉片乃至毒品,人們大多是「談毒色變」。其實,絕大多數毒品,都具有醫療上的功效,只是過量服用後,可能會造成上癮等嚴重的副作用。在生活中,人們手術時要打麻醉,而手術後要打嗎啡止痛,有時精神不濟也會喝提神飲料……仔細去觀察,麻醉藥、提神飲料,其實或多或少都與毒品的成分有些類似。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吸毒」或許也可以被視為「基於不正當目的」而「過量濫用」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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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和下西洋」抑或「明初大航海」?
陳政宏
「鄭和下西洋」或「鄭和七次下西洋」一詞家喻戶曉,除了歷史教科書中的強
調外,近年來由於他首次下西洋600週年的到來,在華人圈中掀起一股熱潮,特
別是中國大陸。然而,一如其他許多因為種種原因而遭簡化的歷史事件般,「
鄭和下西洋」在媒體簡化的操作、政治利益與民族主義的滲入運作,以及英雄
崇拜的普同心理下,使得一般民眾原本僅從教科書中所得到對此事的一點模糊
印象,可能變得偏頗,進而產生一些偏執或錯誤的迷思;而歷史學界對諸如寶
船尺度等幾個問題的爭論,也使得事實、印象與迷思的界線越來越模糊。
一、歷史中不乏錯誤、混淆與迷思
其實歷史與考古方面的作假、迷思與偽科學歷來層出不窮。西方學者曾針對這
些整理研究並提出專論,如Kenneth L. Feder在Frauds, Myths, and Mysteries:
Science and Pseudoscience in Archaeology (3rd ed., Mayfield Publishing
Co., Mountain View, CA, 1999)書中提出六種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金錢、
名聲、民族主義、宗教、對浪漫歷史的渴望、個人心理的不穩定。關於鄭和的
一些迷思可能也不脫這些原因與動機。李則芬也在《史學入門的警惕》(台北:
黎明文化,1993)書中提出許多中國歷史記載(特別是數字方面)的錯誤及發生
的原因,也提出讀者與學者在考據與讀史時,特別需要注意不要受騙或被誤導。
細審鄭和下西洋有關的各種歷史作品與報導時,我們雖不願意但也不意外地,目
前的確存有許多對於鄭和下西洋的迷思。這些迷思或許互相矛盾;或許早已被歷
史學者考證後澄清,但未普及於大眾;或許還是學者爭論的一部分;或許是大部
分常識豐富者可以分辨出的,但還常會出現在「反智」特性的媒體報導上。
這些迷思可能被媒體大量傳播,或是容易給一般人錯誤的印象,導致對事實與歷
史本質的誤判與誤解,例如前一陣子英國人孟席斯出版《1421》一書引起的風波
。而這種集體的誤解與誤判是很有可能引發未來截然不同的集體行為,因此,本
文先從一項常見的鄭和迷思談起,並加以澄清。
二、鄭和下西洋與明初官方航海之比較
鄭永常〈明朝使者下西洋次數〉(《鄭和研究與活動簡訊》第18期),邱炫煜《明
帝國與南海諸蕃國關係的演變》書中(pp.124-127, 140-145),不約而同地整理
《明實錄》、《明史》、《殊域周咨錄》等史料中有關明初遣使南海以至蘇門達
臘以西各國的記錄。綜合兩者,合併其重複部分,扣除距離中國較近之安南與占
城地區資料,整理如下表,其中有關鄭和的部分以灰底表示。
表一 : https://proj.ncku.edu.tw/chengho/newsletter/no19.html
(表中最後一次下西洋是在1457年,而執行者是都指揮馬雲,總共多達59次紀錄,
開始最早在1369年.基本上來說,開始早於鄭和時代,結束亦晚於鄭和時代.)
三、明初官方航海紀錄之締造
上表中已經扣除單獨前往今越南的安南或占城兩處的資料,因此都是向南、向西
的遠洋航行。鄭永常認為明初到達蘇門達臘以西的遣使,至少有25次左右,而鄭
和佔其中七次。筆者綜合更多資料後,以較保守的估計,去除重複記載以及陸地
交通記錄,發現明初官方遣使南海諸國與蘇門達臘以西處,可能多達五十次。另
外從上表可以讀出幾項與鄭和無關的遣使或航海紀錄:
1.明朝第一次遣使超過蘇門達臘島:明太祖1370(洪武三年)六月派塔海帖木兒
往瑣里 途中必然經過蘇門達臘島,但無法確定蘇門達臘島是否為目的之一。後
來1402(洪武三十五年)九月丁亥,明成祖也遣使到過蘇門達臘島。
2.明朝第一次遣使往印度:1370(洪武三年)六月戊寅,塔海帖木兒、常克敬出使
瑣里等地。
3.明朝第一次以太監為正使:1403(永樂元年)九月庚寅,中官馬彬前往爪哇。
4.明朝最後一次下西洋:1457(天順元年)五月丁丑,遣使都指揮馬雲。
其實,在明朝以前,中國人已經由海路到過印度以西了,明朝的紀錄也不是締造
華人航海的紀錄。
四、鄭和下西洋在紀錄上的特點
從前面的解讀,我們可以歸納出鄭和下西洋兩項在明初官方航海紀錄上不特殊之
處,也是該破除可能有的迷思:
1. 既不空前,也不絕後:
a. 鄭和不是第一個出使海外者,也不是最後一個出使者。
b. 鄭和所到訪地點不是只有他去過,也非華人首次到達者。
c. 鄭和不是第一個出使的明朝太監。
d. 簡言之,「鄭和下西洋」是「非開創性」、「非探險性」、
「非發現性」的官方航海活動!
2. 次數的不多:總計明朝遣使次數,明太祖朱元璋9次,明成祖朱棣至少37次,
其後至少10次。「鄭和下西洋」的次數只占明初遣使南海與西洋的七分之一
。鄭和在明成祖期間下西洋6次,佔明成祖遣使次數約六分之一。另外,鄭和
之外出使次數較多的人,剔除其隨同鄭和部分,則:侯顯2次、尹慶2次、楊琳
2次、洪保1次、李興1次,其中除了楊琳,都與鄭和同往至少一次以上。而王
景弘與鄭和同往至少五次。鄭和固然是正副使中出洋次數最多之人,但並沒有
比其他的人超出太多。
當然,鄭和下西洋在明初官方航海紀錄之中有其突出之處:
1. 個人出使次數最多:奉使(正副使等)官員之中,為明朝出使次數最多。
2. 行程最遠:航行所至之地甚多,到達當時常規航線最遠處。
3. 規模最大:船隊與人員規模大於其他使者。
4. 成果最多:取寶、外交與宣揚國威的任務比其他使者任務多成果大。
單以這四點而論,鄭和的確是明初航海活動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但是除了這四點
外,鄭和在其他方面並沒有破紀錄或特殊的表現,我們不宜因為他的航行最具有
代表性,而將所有的功勞與紀錄都歸給他。歐洲後來的大航海時代,哥倫布、達
迦馬、麥哲倫、庫克等人也極具代表性,但是歐洲大航海的功勞與紀錄也並非都
由這少數幾人包辦;況且,事實上也沒有人以這少數幾人來涵括歐洲大航海活動
。筆者認為,我們也不宜以「鄭和七下西洋」籠統涵蓋明朝初年的官方航海活動
,鄭和七下西洋頂多就是明初航海活動中最大、最多、成果較豐碩者而已;並不
是首先者,也不是唯一者。
五、談正名
鄭和奉明朝皇帝之命多次率領船隊出海,並成功達成任務回航,是一項事實,但
是究竟如何稱呼與討論此事,攸關對於史實的印象,不可不慎。從前面的說明,
我們可知明朝初年的官方航海活動有下列特色:
1.往來今東南亞(蘇門達臘島以內)是稀鬆平常的事情。
2.前往印度半島(今孟加拉與印度東南、西南岸)與錫蘭也常見。
3.另外也遣使日本、朝鮮等東洋針路。
4.明成祖期間不是只有鄭和才下西洋,還有其他很多人也單獨去過。
5.明成祖期間也不是只有下西洋,也遣使其他地方。
6.明初不只成祖遣使,明太祖早就遣使出洋,後來諸帝也遣使多次。
7.鄭和下西洋的規模及成果確實比其他的遣使活動更顯著。
8.鄭和下西洋是明初許多官方航海活動的一部分,是很重要或最重要的一部分,
但不是大部分。
因此,無論怎麼看,如果只談鄭和下西洋,就像只談哥倫布前往北美洲一般,並
不能涵蓋那個時代那個地區的航海活動特性的,頂多就是那時最有代表性的活動
而已。在慶祝與了解古代航海的活動中,特別強調鄭和或哥倫布本身並無不妥,
但是不能只談他們,也不能以他們的名稱來涵括當時的活動。因此,筆者認為我
們今後應當「正名」:我們要紀念鄭和下西洋也必須是放在一個更大的脈絡下來
談,因此不能再以「鄭和下西洋」為標題,應當為明朝初年的航海活動另取一涵
義較廣的名稱來紀念,而鄭和下西洋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的部份。筆者建議兩個名
稱,供大家研商:
1. 明初下西洋:雖然明初的活動不限於西洋諸國,但若只想談西洋的部份,
那麼可以用此名稱。
2. 明初大航海:涵蓋面較廣,比較容易表徵其特性,更能避免特定人物,減
少偏頗或英雄塑造的傾向。
(作者為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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