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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元電子的勞工一起來組工會
讓我發揮過去勞工律師的專業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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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工會保權益
#請京元電子員工盡速跟我們聯絡
各位京元電子的員工,疫情肆虐,工廠停工,商店停業,一切都讓人不安跟無所適從,到底可以怎麼辦?
➡️工廠被停工了,我還有薪水領嗎?
➡️工廠被停工了,接下來我會不會被解雇?
➡️這工廠太可怕了,我不想做了,我可以拿錢走人嗎?
➡️公司害我確診了,我可以跟公司求償嗎?
➡️我會不會因為確診,考績被打差?拿不到年終?
不要心慌,上面這些問題的答案,就是趕快組織工會!
公司如果想要趁著停工期間放無薪假,他一定會逼你簽無薪假協議書,不然無薪假就是非法的,主管拿給你簽,你敢不簽嗎?
這時候,工會可以來幫你談協議書的內容。
根據我當律師的多年經驗,接下來一定會出現一種狀況:公司因為停工而必須要減少人事支出,很可能會進行大量解雇!
這個時候,你更需要工會來幫你協商,讓想走的人,可以順利領到資遣費離開;讓想繼續留下來賺錢的人,不會被公司逼著走路。
因為依據法規,公司若要大量解僱勞工,必須要跟工會協商!
公司因為安全衛生管理出問題,導致勞工確診,依據法規,是可以向雇主請求賠償的!但是你只有一個人,律師費跟訴訟費,你負擔得起嗎?這時候,就是團結起來,讓工會幫你跟公司進行協商的好時候!
而且工會還可以跟公司協商 #團體協約,協商各種關於工時、工資、獎懲的各種規定。
你注意到了嗎?在上面幾個問題當中,#工會是唯一的解方!
不要再猶豫了,如果你是京元電子的勞工,趕快分享這篇文章,連絡我的助理王先生(0902-125-279),一起來組工會。讓我發揮過去擔任勞工律師的專業,來幫助各位!
🔺有意願的勞工請填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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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僱賠償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歧視掰掰 #平權快來
柯達飯店歧視雙性人案,判賠當事人 20 萬精神損害賠償判決確定!
2019 年 6 月喧騰一時的柯達飯店歧視雙性人員工案,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盟)律師團的義務協助下,向柯達飯店與涉案的兩名主管請求 #精神損害賠償、#薪資給付 與 #退休金提撥,台北地方法院於2020 年 11 月 27 日判決共同被告柯達飯店及兩位主管需連帶賠償當事人小霞 20 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此外,柯達飯店基於性別歧視而非法解僱當事人,解僱不生效力,勞動契約仍存續,因此應另行給付小霞 2019 年 6 月「被解僱後」薪資與退休金提撥。本案一審判決後,三名被告均未上訴,全案已 #判決確定
2019 年 6 月雙性人小霞在網路上投訴遭柯達飯店敦南店主管性別歧視,主管以顧及其他員工感受為由,兩次強迫她對所有同事「出櫃」#揭露性別隱私,當事人為保工作,被迫接受主管無理的要求,沒想到主管卻在小霞與同事說明自己雙性人身份時,遭主管言語戲謔:「你們想看我男扮女裝嗎?」,最後公司再以她員工資料卡 #性別欄填寫不實 為由惡意解僱。
#柯達飯店遭罰後毫無悔意反指控當事人曠職
#當事人不甘受辱提民事損害賠償
伴盟律師團代理小霞進行性平申訴,且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工作平等會調查認定柯達飯店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並依法開罰四十萬元處分之後,柯達飯店不但徹底 #否認歧視,對小霞個人更從未道歉,甚至反過來指控小霞無故曠職,繼續提起訴願,雖然訴願會未變更見解,但當事人已不甘受辱,委託伴盟許秀雯律師與謝孟釗律師向柯達飯店與主管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要求柯達正視性別歧視對當事人造成的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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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怎麼判?
☞ 法官採納伴盟律師團的見解,認為飯店櫃檯職務之需求與性別無涉,當事人的性別亦與工作能力無關,而柯達飯店主管要求小霞揭露性別隱私否則就得離職的要求,已違反她的意願,屬 #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
☞ 柯達飯店以「填寫的人事資料卡性別欄與證件性別不符,有欺騙的行為」為由解雇小霞,法官認為小霞的身分證雖是男性,但她依 #性別認同 來勾選人事資料卡性別並無虛假不實;況且她在到職時已主動向主管告知雙性人身份,並無欺瞞公司的意思。
☞ 小霞被主管性騷擾後,柯達飯店不但沒有補救,還惡意解雇小霞,對小霞的加害情節可謂不輕,判決柯達公司與主管應連帶賠償當事人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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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怎麼說?
☞ 此案的勝訴意義重大,確認「強迫出櫃」構成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敵意環境性騷擾,侵害當事人人格權,應對受害人負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本案判賠二十萬,但這並不是上限,未來在不同案件,法官也可能視加害程度及綜合相關情事,判賠更高的數額。
☞ 伴盟律師團目前代理多起反歧視訴訟案件,目的就是希望藉由這些司法個案,拓寬法院及社會對多元性別的認知,以及藉此樹立平等的新標竿。伴盟未來會將這些台灣 #本土經驗 帶入 #平等法 的修法參照與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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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盟怎麼說?
☞ #伴盟公益法律諮詢服務 已開辦超過六年,在職場遭遇就業歧視前來求助的當事人越來越多,這表示多元性別者的權利意識逐漸提升,加上社會風氣更為開放,讓當事人有更強的意願站出來爭取權利。
☞ 多元性別在職場遭受歧視的案件,目前已有不少獲得地方政府性平會認定歧視並進行裁罰,建議雇主應加強對 #性別平等工作法 的教育訓練,並重新檢視工作環境的軟硬體設施是否友善多元性別。消極來說至少避免觸法,積極來說則可以創造性別平等、多元共融的職場環境,乃至生產力及財務表現更高的優質企業。
👋 不知道怎麼建構性別平等友善職場,找伴盟就對了:contact@tapcpr.org
💗 支持伴盟律師團:https://pse.is/U8D48
非法解僱賠償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長榮罷工不當勞動裁決案出爐:工會一敗,遭解僱空服員無法復職;長榮一敗,向工會求償不當,遭罰9萬元】
長榮空服員去年6月進行長達17天的罷工,完成台灣勞動史上規模最大的全女性罷工,但罷工結束後,工會與長榮資方法律戰持續進行。主導罷工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桃空職工)事後對長榮航空提出多項不當勞動裁決,其中在私人群組情緒性發言而遭解僱的工會幹部郭芷嫣,及長榮向工會求償每日3,400萬元兩案,勞動部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今(12日)做出兩案裁決認定,工會一勝一敗。
罷工期間曾在私人LINE群組中發訊息,要「電爆」反對罷工的機師及「加料」而遭開除的郭芷嫣案,被判定不構成資方打壓工會,郭若要復職須走民事訴訟確認。但長榮向工會求償每日3,400萬元,則被認定為不當勞動行為,長榮航空遭罰9萬元。
■解僱本身是否合法仍要由民事法院認定,郭芷嫣:爭取勞權不會放棄
長榮空服員罷工期間,空服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郭芷嫣因在私人LINE群組中發言對反對罷工的機師「電爆」和「加料」,長榮航空以此為由開除郭芷嫣,桃空職工去年10月5日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經過4次調查會議、傳2名證人並開詢問會議後,認定長榮解僱郭芷嫣的行為「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打壓工會)」,但解僱本身是否合法,則還要由民事法院認定。
裁決委員會指出,郭芷嫣在長榮航空人評會承認該訊息確實是她本人發出,這些訊息雖然是發在私人群組,但表現方法很難說沒有超過界線。訊息經轉傳、媒體報導後也確實對長榮航空造成重大營運影響,包括有乘客表達對飛安疑慮要求退票,長榮航空也接到美國運輸部與我國民航局的高度關切,造成經營重大困難。
裁決委員會雖認定長榮解僱郭芷嫣本身並無打壓工會,但解僱本身是否合法還需民事法院認定,是否可能民事法庭認定解僱違法,讓同一案件兩訴訟出現矛盾?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解釋,兩訴訟的權利主體不同,一個是工會集體法,另一個是個體法。解僱勞工本身需要符合《勞基法》的相關要件,而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不一定要嚴重到解僱,光是記過都有可能構成。裁決委員會是判斷資方的「動機」是否構成打壓工會,而不是處分是否具合法解僱要件。
對於裁決結果,郭芷嫣以簡短文字聲明回應,感謝勞動部委員們這段時間付出的時間和精力,可惜裁決的結果不如預期。「雖然對結果很失望,我知道爭取勞權這條路永遠都不輕鬆」,後續救濟她將和工會及律師們討論後決定,並強調「我不會放棄,再次謝謝大家關心」。
■罷工隔日向工會求償3,400萬,長榮遭罰9萬元
除了郭芷嫣案外,桃空職工所提另一案勞動裁決案結果也於今天出爐,工會勝訴。長榮空服員在去年6月20日發動罷工後隔天,長榮航空就對工會提出「非法罷工」損害賠償,求償1日3,400萬元。罷工落幕後,桃空職工在9月17日對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認為資方蓄意興訟藉此打壓工會。
裁決委員會認為,長榮在罷工行動展開的第二天就提告,提告的時間點與罷工行動有密接性,且當時尚無法評估實際營運損失,認定長榮大動作興訟,動機明顯是要殺雞儆猴、施壓工會,產生寒蟬效應,因此判定長榮航空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裁決委員指出,長榮航空的行為已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4款、第5款,各罰3萬元,總共裁罰9萬元,並要求長榮航空在5日內在官網入口網站,以不小於16號字體公告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書內容。
■長榮航空:希望工會正視職場霸凌,求償為了保障股東權益
長榮航空則發出聲明指出,對於「郭芷嫣案」獲勝,感謝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同長榮航空捍衛飛安與保護員工免受職場霸凌的理念,讓公司員工以及所有旅客免於飛安疑慮與霸凌威脅,也希望工會能藉此正視職場霸凌的問題,切勿縱容霸凌事件一再發生。
但向工會求償失敗則表示遺憾,強調因工會不法訴求「勞工董事」又蓄意造成調解不成立而發動罷工,造成長榮航空營業損失逾40億,同時嚴重侵害旅客權益、毀損公司商譽。對工會違法罷工行為提出求償,是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的法律作為,工會不應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來模糊其應負的法律責任,長榮仍將透過司法程序保障公司權益。(文/林雨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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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員17天罷工專題回顧:冰與火的全女性工運苦行紀】http://bit.ly/3cUgZ1e
#報導者 #長榮空服員 #郭芷嫣案 #罷工 #勞權 #不當勞裁 #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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